房可壮 编辑

明末清初大臣

房可壮房可壮

房可壮(1578~1653),字阳初,一字海客,明末清初大臣,山东益都(今青州)人。1607年(万历三十五年)进士,官至御史,史称“弹劾奸邪,不遗余力”。

(概述图片来:明·绍瓒 《房海客像轴》 北京故宫博物院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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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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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房可壮

出生日期:1578年

逝世日期:1653年

字:阳初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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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东林党人关系密切。他巡察两淮盐政时,拒受数十万两的巨额贿赂。魏忠贤当政时,他联名上疏,中有“请尚方剑,诛魏忠贤”之语。为此下狱,几乎被杀。魏党事败后,他被起用,历任河南布政使,南京吏部郎、尚宝寺卿、太仆寺少卿、光禄寺卿,后又升为副都御史,因廷举阁臣有挟私之议,被撤职。清兵入关后,他率青州缙绅杀死大顺政权的益都县令,归降清廷,任大理寺卿,升刑部侍郎。1652年(顺治九年)升左都御史,揭发了福建巡抚张学圣、宁夏巡抚孙茂兰等的贪污罪案。1653年(顺治十年)病逝,赠少保,谥“安恪”。

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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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有《偕园诗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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