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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可壮 编辑
明末清初大臣
房可壮(1578~1653),字阳初,一字海客,明末清初大臣,山东益都(今青州)人。1607年(万历三十五年)进士,官至御史,史称“弹劾奸邪,不遗余力”。
中文名:房可壮
出生日期:1578年
逝世日期:1653年
字:阳初
与东林党人关系密切。他巡察两淮盐政时,拒受数十万两的巨额贿赂。魏忠贤当政时,他联名上疏,中有“请尚方剑,诛魏忠贤”之语。为此下狱,几乎被杀。魏党事败后,他被起用,历任河南布政使,南京吏部郎、尚宝寺卿、太仆寺少卿、光禄寺卿,后又升为副都御史,因廷举阁臣有挟私之议,被撤职。清兵入关后,他率青州缙绅杀死大顺政权的益都县令,归降清廷,任大理寺卿,升刑部侍郎。1652年(顺治九年)升左都御史,揭发了福建巡抚张学圣、宁夏巡抚孙茂兰等的贪污罪案。1653年(顺治十年)病逝,赠少保,谥“安恪”。
著有《偕园诗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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