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守典 编辑

明代沁州西陈都中陈村人

霍守典(1579~1634)是明代沁州西陈都中陈村人。万历三十七年(1609)中举人,三十八年中进士,始从政于大理寺,父去世回家守孝,后被授中书之职。不久,又升任工科给事中,为皇上陈述桑士六件要事,历事光宗、熹宗两朝。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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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霍守典

籍贯:沁州

出生地:沁州西陈都中陈村

性别:男

民族:汉

出生年月:1579年

去世年月:1634年

政党:东林党

代表作品:《自清录》

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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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守典(1579~1634)是明代沁州西陈都中陈村人。万历三十七年(1609)中举人,三十八年中进士,始从政于大理寺,父去世回家守孝,后被授中书之职。不久,又升任工科给事中,为皇上陈述桑士六件要事,历事光宗、熹宗两朝。为政刚直不阿,被晋升户科,随即升任礼科都给事中。当时,恶宦魏忠贤专权,妄立生祠,亦让守典参与,守典特上书皇上,表明自己不参与此事,并直言:“祠名是为尊贤者死后抚恤的一种高尚礼节,不可随便给在世之人立祠名。品德高尚的人,贵在谨慎处事,魏忠贤这种伸手要名器,是不义不举,皇上给魏以非份之誉,也是不合礼仪的,此例一开,还有什么事情不能办呢?”此举触怒了魏忠贤,明以提升霍守典为太常少卿,实际要以此堵住他的口。朝中阿谀奉承魏忠贤之徒,趁机上表,对他恶意攻击,迫使霍守典回原籍候命,以待公论。后来,大奸魏忠贤被诛杀后,凡魏所违法确定之制度,全被废除,所有受迫害的人,都得到甄别和平反,人们弹冠相庆,守典也有望回朝做官。但他却说:“仕途的甘苦,算是尝够了,与其看人眼色行事,不如避开人家的束缚好。”便激流勇退,不再回朝任职,为家乡做一点有益的事情。他人居家里,却常忧国事,为州城四周筑拦马墙六七里,参与州城建设,主动捐资,并撰写《创建考院记》、《重修城工碑记》、《重修城隍庙记》及《秋瓦石堤碑记》等碑文,惠及故里,受到乡人的称颂。祯贞七年(1634)逝世,葬于仁胜村东南,著有《自清录》。

家乡做一点有益的事情。他人居家里,却常忧国事,为州城四周筑拦马墙六七里,参与州城建设,主动捐资,并撰写《创建考院记》、《重修城工碑记》、《重修城隍庙记》及《秋瓦石堤碑记》等碑文,惠及故里,受到乡人的称颂。祯贞七年(1634)逝世,葬于仁胜村东南,著有《自清录》。

主要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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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考院记》、《重修城工碑记》、《重修城隍庙记》及《秋瓦石堤碑记》等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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