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一鹭 编辑

明朝官员

毛一鹭(1581年—1628年) ,字序卿,号孺初,浙江遂安人。明朝官员。

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进士,官至南京兵部左侍郎。天启年间,任应天巡抚,依附阉党,为魏忠贤立生祠于苏州虎丘。天启六年(1626年)三月十五日,毛一鹭为讨好魏忠贤,指使爪牙在苏州逮捕反对阉党的吏部员外郎周顺昌。激起复社人士之义愤,群起为周顺昌送行,为其诉冤,伸张正义。苏州市民也奋起追逐、诘问毛一鹭。继而,又以“民作乱”为名,带兵镇压,杀害带头反对阉党的颜佩韦等五人。当地群众把五人葬于虎丘前大堤上。事后,复社组织者张溥写了《五人墓碑记》以记其事。毛一鹭党羽在严州府前大街为其建有“清朝耳目”大牌坊,知之者嗤之以鼻。

民间传说,因怕死后遭挖坟鞭尸,故毛一鹭出葬时虚葬数处坟墓,后人无法考证其究竟葬于何处。另传其妻有凤冠一顶陪葬。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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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名:毛一鹭

字:序卿

号:孺初

所处时代:明朝

民族族群:汉族

出生地:浙江淳安汾口镇毛家村

出生日期:1581年

逝世日期:1628年

主要作品:《云间谳略》

最高官职:南京兵部左侍郎

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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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一鹭,浙江遂安县(今淳安县)汾口镇毛家村人。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进士,初授松江府推官,并摄篆华亭、青浦、上海县事。司理松江六年,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理狱循法酌情,体恤民意,首创与“热审”并行的“冷审”制度,于寒冬季节宽释罪囚,并关注教育,培育士人,留有《云间谳略》十卷,资助出版一《范文正公集十二卷附录七卷》。因其政治异等,在万历四十年(1612年)擢广东道监察御史 。去之日,松江官民操明香,注止水,轵车木雍道,且泣且号,以送毛一鹭于前途。

万历四十二年(1614年),巡按贵州 ,请皇上慨发内帑十万金,使得征兵充饷,分道并进。翌年丁忧,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起复,巡按漕运 ,上疏议六事。一议缺船之速造,二议造船之定式,三议军器之护防,四议水柜之清查,五议卫河之疏浚,六议白粮之帮船。提督苏松等处学政,再次资助辑评沈承《即山集》。

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升苏松提学。天启二年(1622年),入京任大理寺右寺丞,翌年升右少卿。天启五年(1625年),升右佥都御史,巡抚应天,驻节吴中。 期间,官宦朋党之争激烈,朝廷抓捕东林党成员。在苏州逮捕反对阉党的吏部员外郎周顺昌。东厂旗尉太张扬,并且索要钱物,拖延开读日期,以致激起民变。毛一鹭作为巡抚没有控制好局面,善后过程中又处置了倡毛首犯颜佩韦等5人。之后又跟风为魏忠贤建生祠。由此给东林党人心目中留下不良印象。

天启六年(1626年),升为南京兵部右侍郎。翌年任兵部添设左侍郎。七月,毛一鹭请求养病,朝廷批准。翌年去世。 后名列钦定逆案中“结交近侍又次等”。

人物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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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瘦鹃在《苏州杂札》中把他称为“巨憝”,即大奸大恶之人。在《五人墓碑记》中称为“中丞”,表面上不偏不倚,周瘦鹃说:“是殆本古人隐恶之旨”;在吴晴岩《五人传》中则指为魏忠贤的走狗(珰私人也),指明毛一鹭在此事件中的立场是完全站在魏忠贤一边的。然而,论人也不能一棍子打杀,在《虞山妖乱志》中,毛一鹭却是个很爱才的人,他做考官时,选拔了很多德才兼备的青年才俊,为人所称道。

在天启后期,魏忠贤一手遮天,官员的升迁调动,都是由这位封为九千岁的魏忠贤把持,像毛一鹭这样的读书人,满脑子利禄功名,似乎也只有阿附魏忠贤一条道可走,因此就为正人君子们不齿。

后世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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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四十四年,诏旌毛一鹭祖父毛存元孝义,并在严州府建“清朝耳目”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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