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淑 编辑

晚明官员

甄淑(1582年—1641年),字尔仪,号锦石、九映道人,湖广黄冈人,晚明官员。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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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名:甄淑

字:尔仪

号:锦石

所处时代:晚明

出生地:湖广黄冈

出生日期:1582年

逝世日期:1641年

主要作品:《悟真篇翼注》

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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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淑生于万历十年(1582年)二月十四日,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中举人。

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中进士。初观政于都察院,同年十月授阳武知县,任内政尚严明,捐俸置学,颇得民心,当地立祠建碑以志其德。

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调任太康知县。

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留部考选,拟授户部科给事中。

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任户部科给事中,但因丁忧而未能赴任。

天启元年(1621年)十一月,守制满,任吏科给事中。十二月,甄淑提出了著名的“摊丁入亩”的奏章。

天启二年(1622年)九月,上疏请文、武科进士皆举行殿试。

天启三年(1623年)二月,升礼科右给事中。十月,升吏科左给事中。

天启四年(1624年)五月,升户科都给事中。九月,升太常寺少卿。期间屡次申救东林党人。

天启五年(1625年)五月,甄淑等七人联名保熊廷弼,为御史汪裕所劾,被削籍为民。

崇祯元年(1628年),起为光禄寺丞,署尚宝寺少卿。

崇祯二年(1629年)六月,升光禄寺卿、尚宝寺正卿。

崇祯四年(1631年)五月,升为大理寺卿。

崇祯十二年(1639年)十二月,任刑部尚书。

崇祯十三年(1640年)七月,以其子受贿被劾,罢官入狱。

崇祯十四年(1641年)十二月,甄淑卒于狱中。

人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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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甄宏

祖父:甄善,潜山训导

父亲:甄其贤,增生

母亲:余氏

哥哥:甄湘、甄泽

弟弟:甄治、甄洵

妻子:姚氏

儿子:甄嘉楠、甄嘉杞、甄嘉朴

主要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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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淑好丹道,有《悟真篇翼注》传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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