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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禄宴 编辑
崇祯十四年(1641年)正月二十日,河南洛阳,福王府邸。福王朱常洵被李自成的起义军所烹杀,连及数只锅中的梅花鹿被几千兵士吃入腹内,成为晚餐。
中文名:福禄宴
朝代:明朝
地点:河南洛阳
发生时间:1641年
崇祯十四年(1641年)正月二十日,河南洛阳,福王府邸。
在宏伟壮丽的飞檐红墙映衬下,王府中堂广场尤显平阔。人声鼎沸中,烈焰腾腾,珍稀香木制成的无数王府家俱皆成为柴木,烘烧着一口从洛阳郊外迎恩寺抬来的“千人锅”。巨大的铁锅内,撒满姜、葱、蒜、桂皮、花椒以及无数高汤炖煮用料,奇香扑鼻。熊熊烈焰中,最骇人心目的景象是,巨锅之中,除七、八只剥皮去角的整只梅花鹿以外,还有一个光头的三百多斤的巨胖活人在里面,他盲人游泳一样瞎扑腾,时而窜上水面,时而沉入水底,边嚎边叫,好不凄惨。其间,这个连阴毛都被剃光的“猪油糕”样大胖人刚刚抓住一只浮起的梅花鹿尸体喘息,大锅周围两三千围观的农民军士兵立刻用长矛戮刺其胳膊,使此人不得不惨叫着放开手,重新在已经微微烧开的热水中“游泳”。
锅中被剥光剃毛干净的巨胖,不是什么寺中和尚,也不是在表演什么“绝世武功”。而是当今皇上崇祯皇帝的亲叔父、明神宗最宠爱的儿子——福王朱常洵。大锅周围兴高采烈围观的人,乃李自成手下农民军,他们正在欣赏的“活物”,正是马上要享受大餐的一味主菜――“福禄(鹿)宴”中的“福”菜。
一个时辰过后,煮得烂熟的福王朱常洵以及数只锅中的梅花鹿已经被几千兵士吃入腹内,成为大家的美味晚餐。
为什么会发生这种骇人听闻的事情呢?
天潢贵胄
河南本来是富庶之乡,但连年灾害,加之明廷七藩封于此地,土地高度集中,贫困人民非死即逃,有的群集为盗。李自成进入河南之始,手下仅有一千左右兵士,势单力薄。由于明朝官府横征暴敛,当地人们难以忍受官府的压榨,纷纷起来造反。李自成的农民军几个月就发展到数万人。一举攻克永宁、 偃师、灵宝、宝丰等地,杀明朝宗室万安王以及各县官员数百人。也恰恰在此时,宋献策和牛金星这两个“知识分子”加入了李自成农民军。牛金星是犯法被贬戌的“举人”,宋献策是江湖术士,二人深受重用。特别是宋献策,编造“十八子主神器”谶语,让李自成极为高兴:“姓李的该当皇上了!”
农民军在河南进攻的最大目标,自然是洛阳的福王朱常洵。此人乃明神宗第三子,是宠妃郑贵妃所生。在当时,他差点夺了明光宗的太子之位。明末“三案”,追根溯源,皆与此人及其母郑贵妃有关。万历二十九年,明神宗封此爱子为福王。朱常洵结婚,费用高达三十万金。并在洛阳修建王府,此王府超出一般王府十倍的花费。亿万钱财,皆入福王藩邸,神宗皇帝一次就赐田四万余顷。崇祯即位后,因这位福王是帝室尊属,对他也是礼敬三分。 这位重达三百斤的王爷,终日闭门畅饮,遍淫女娼,终日花天酒地。河南连年遭受旱蝗大灾,饥民相食,福王不闻不问,仍照旧收敛赋税。洛阳军民纷纷怒言:“洛阳王府富于皇宫,神宗耗天下之财以肥福王,却让我们空肚子去打仗,命死贼手,何其不公!”当时退养在家的明朝兵部尚书吕维祺多次入福王府,劝朱常洵开府库赈济饥民。福王与其父明神宗一样,嗜财如命,根本不听,这就决定了他极其悲惨的命运。
身遭鼎镬
崇祯十四年(1641年)春正月十九日,李自成率农民军进攻洛阳。因洛阳城极其坚固,农民军攻了整整一个白天也未攻下。这时,明朝守城士兵看洛阳终久难保,再加平时因怨生恨,突然把正指挥守城的王胤昌绑在城上,准备献城投降。总兵王绍禹闻讯,急忙赶来安抚。哗变士兵大叫:“农民军已在城下,王总兵您又能把我们怎样!”一时间众人动手,杀掉守城明军数人,不少人因惊堕城。城外农民军见状,趁乱蚁附攀城,哗变的明军伸手引梯,洛阳即时攻下。王胤昌见势不妙,掉转马头逃之夭夭(后被崇祯帝逮捕,凌迟于市)。
福王与女眷躲入郊外僻静的迎恩寺。其世子朱由崧弃城逃走,日后被明臣迎立南京,即“弘光政权”。别人逃的了,福王没有这福份。很快,他就被农民军寻迹逮捕,押回城内。半路,正遇被抓的前兵部尚书吕维祺。吕尚书激励道:“名义甚重,王爷切毋自辱!”言毕,从容赴死。福王熊包一个,见了李自成,立刻趴在地上,叩头如捣蒜,把脑袋磕得青紫,哀乞饶命。李自成看着这个哭喊饶命的肥王爷,灵机一动,让手下人把他绑起来,剥光洗净,又从后花园弄来几头梅花鹿宰杀,与福王同在一条巨锅里共煮,名为“福禄宴”,供将士们共享。 农民军中各行各业能手应有尽有。几个昔日大厨子出身的兵卒,闻言踊跃,持刀上前,轻刮细剃,先把福王身上毛发尽数刮干净,然后拨去指甲,以药水灌肠排去粪便,里里外外弄干净后,像大闸蟹一样把他放入大锅中慢炖。笑看他在白汤佐料间上下翻滚,肥肉与鹿肉齐飞,汤水共作料一色,终成一顿美餐。
“福禄宴”毕,李自成命手下搬运福王府中金银财宝以及粮食,数千士兵人拉车载,数日不绝。并命打开粮仓,赈济饥民。饥民感激之下纷纷加入农民军,李自成声势更盛。
朱常洵被李自成杀害已是事实,据明朝遗老计六奇所著《明季北略》记载,朱常洵的死极其悲惨,被李自成活煮了;《明季北略、卷十七、李自成陷河南府》:“王体肥,重三百馀觔,贼置酒大会,以王为葅,杂鹿肉食之,号福禄酒。”。但据清朝官修《明史》本传载福王被杀后,“两承奉伏尸哭,贼摔之去。承奉呼曰:‘王死某不愿生,乞一棺收王骨,粉无所恨’。贼义而许之。桐棺一寸,载以断车,……”这里记载有两种说法,需要进一步的考证。(参考《出土墓志铭与明藩洛阳王(下)》黄明兰)事后,李自成手下搬运福王府中金银财宝以及粮食,数千人人拉车载,数日不绝,皆运空而去。福王朱常洵的财产,成了李自成的军队在此之后几年的军费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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