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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之仁 编辑
王之仁(?-1646年),字九如,北直隶保定人,传为崇祯末年东厂提督太监王之心堂兄弟,官苏松总兵。弘光时官至浙江定海总兵,统水师。清兵入浙东,曾奉表投降,旋为民众抗清义举所感动而悔之,乃积极拥立鲁王监国,进封武宁侯。
全名:王之仁
别名:王九如
封号:武宁侯,兴国公
所处时代:明末
民族族群:汉族
出生地:北直隶保定
逝世日期:1646年
主要成就:拥立鲁王监国、抗清殉国
最高官职:定海总兵
鲁监国元年(1646年)六月,清军渡钱塘江,当江上师溃,众军皆遁,唯之仁一师坚守驻地。当见事不可为,乃率领部分兵员乘船数百艘,携带大批辎重由蛟门航海到舟山,打算同肃虏伯黄斌卿会师共举。没想到黄斌卿竟炮击王之仁,趁火打劫抢走王之仁的兵船。王之仁对黄斌卿的背信弃义痛恨不已,把家属九十三人的坐船凿沉,全部溺海而死,自己留下一条大船。竖立旗帜,直驶吴淞江口。当地清兵以为他是前来投降的明朝高官,不敢怠慢,立即转送南京。
王之仁见到清廷招抚江南大学士洪承畴时,慷慨陈词,说自己是“前朝大帅,国亡当死,恐葬于鲸鲵,身死不明,后世青史无所征信,故来投见,欲死于明处耳!”洪承畴一开始以己度人,还以为王之仁只是效法自己松山故智,作秀而已,于是以礼相待,婉言劝他剃发投降。王之仁断然拒绝,大骂洪承畴“反面事仇,先帝赠若官,立庙祠若、祭若,荫若子;若背义亡恩,操戈入室,平夷我陵寝,焚毁我宗庙,若通天之罪,过李陵、卫律远矣”。洪承畴又羞又愧,无地自容,下令将他杀害。
据《明季南略》记载:
兴国公王之仁,载其妻妾并两子、幼女、诸孙等尽沉于蛟门下;捧敕印北面再拜,投之水。独至松江,峨冠登陆;百姓骇愕聚观。之仁从容入见内院洪承畴,自称‘仁系前朝大帅,不肯身泛洪涛;愿来投见,死于明处’。承畴优接以礼;命剃发,不从。八月二十四日(丁酉),见杀。闻之仁骂承畴曰:‘昔先帝设三坛祭汝,殆祭狗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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