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常在 编辑

道光帝嫔妃

曼常在(?—1842年7月19日)刘氏。二等侍卫刘官明之女, 道光帝嫔妃,生年不详。

道光十一年三月选入宫中,初封曼常在,道光十三年九月降刘答应,道光十五年二月十四日又降刘官女子。卒于道光二十二年六月十二日酉时,无子女,由于其地位低微,而未葬入慕陵妃园寝。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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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名:曼常在,刘答应,刘官女子

所处时代:清朝

民族族群:汉族

出生地:未知

出生日期:未知

逝世日期:道光二十二年(1842)六月十二日酉时

主要成就:封为常在

本名:刘氏

夫君:道光帝

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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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常在,刘氏,生年不详,原任二等侍卫刘官明之女,曾祖父七十八,高祖父刘嗣兴,玄祖父刘焕之。

刘氏的祖父阿克当阿(1755年 -- 1822年),由内务府笔帖式入仕,累任粤海关、淮安关、九江关监督,两淮盐政,总管内务府大臣,镶白旗蒙古副都统,兵部、工部侍郎,以及东陵总管内务府大臣,父亲官明和叔父松宁都在嘉庆十一年五月初七日分别挑任蓝翎侍卫和拜唐阿,时任粤海关监督阿克当阿为两子任职上谢恩折。有一姑姑为和硕郑慎亲王乌尔恭阿第六子肃顺嫡妻,另有叔叔松安、松龄、松寿、松祝、松泰。

八旗滿洲氏族通譜》卷七十六有以下记载:「刘思舜,正白旗包衣旗鼓人,世居沈阳地方,来归年分无考,其子刘天宠原任游击,曾孙刘嗣兴,原任司库」,不知道这个司库刘嗣兴是不是刘氏的高祖父。

道光十一年辛卯二月初八日(1831.3.21),经内务府选秀入宫,封为曼常在。排位在玲常在(豫嫔)之前。二月二十九日家族呈上谢恩折。《奏销档》亦称刘氏为满常在。

清宫档案《内务府.敬事房》曾载:“道光十一年四月十一日(1831.5.22)赏曼常在绣绿缎八元花卉补子一副。”这表现曼常在刘氏在刚入宫时,还是有一定的宠爱的。

不过在该年的十二月初三日(1832.1.5),太医郝进喜请得曼常在脉息浮敷,系内热受,咳嗽风疹之症,以致周身痛痒,咳嗽胸满,发热恶寒。

道光十三年癸巳六月十八日(1833.8.3),郝进喜又请得曼常在病在夏月,内伤生冷,外感风寒,乃为暑病。由此可见,曼常在入宫后,身体状况欠佳,多有病痛。

道光十三年 九月(1833.10.13–1833.11.11)时,曼常在之名已不在档案中出现。在清宫档案《宫中杂件.后妃年总》中,可见道光十三年(1833年)九月,刘氏以刘答应之名出现在档案中。

同年十二月初一日(1834.1.10),《敬事房档》记载总管王 具赏主位等银両、小锞折片二个,随奉旨:“刘答应不赏,其余照例赏。钦此。”

道光十五年乙未二月十四日(1835.3.12),刘答应被降为刘官女子,身边仅剩一名宫女伺候,另有两名太监“轮流看伺,夜间伺候”。同日晚上,皇后钮祜禄氏因迟奏刘官女子之事,被道光帝当面申饬。

翌日,总管郝进喜、王常清等接奉朱笔一件,着他们传谕贵妃以至常在,并传谕乾清宫、圆明园、寿康宫等处总管知晓此事。

同年三月(1835.3.29 — 1835.4.27之间),刘官女子身边的太监被銮仪卫副首领诬陷,说他们收受了刘官女子娘家人的钱财,被诬陷的太监在口供中大呼冤枉,又强调说“:自二月十四日以后,刘官女子家并未来人给我带信,也并没有叫我去要过东西。”清廷规定嫔妃不许往宫里宫外送东西,但伺候的太监可以出宫。由此猜测刘氏被降为官女子可能是因为派其他太监与娘家人来往。

道光二十年(1840庚子年) ,刘氏之妹参选一年一度的内务府选秀,但落选。

道光二十年刘官女子分例:缎一匹,春绸一匹,宫绸一匹,纱一匹,纺丝一匹,杭细一匹,棉花二斤。

道光二十二年壬寅六月十二日酉时(1842.7.19下午五点到七点之间)去世。六月十三日为刘官女子逝世止退其每月所食吃食份例等项上奏。死后因位分低微而未被葬入慕东陵。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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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美娜著. 清代后宫制度研究. 贵州大学2009 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 2009年5月 .

^ 陈可冀主编《清宫医案研究》,中医古籍出版社出版,2006/01/01版

^ 王树卿; ***年. 《清宫史事》. 紫禁城出版社. ISBN 9787800470011.

^ 《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新文丰出版公司出版,1978-07-01版

^ 徐广著. 大清后妃写真. 远流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2月1日. ISBN 9789573271390.

相关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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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宫档案 《内务府· 敬事房》 载;“道光十一年四月十一日赏曼常在绣绿缎八元花卉补子一付。”

“道光十三年十二月初一日总管王具赏主位等银两、小锞折片二个,随奉旨:‘刘答应不赏,其余照例赏。’钦此。”

道光十五年(1835年)二月十四日夜,皇后钮祜禄氏因迟奏刘答应之事(刘答应应该是触犯了宫规),而被道光帝当面申饬,并命人将此事告至后宫诸人,同日刘答应亦因此事被降为官女子。

被降级后事资料:

道光十五年(1835年)二月十五日

总管郝进喜、王常清、张福喜接奉朱笔一件,着郝进喜、王常清传谕贵妃以至常在,并传谕乾清宫、内殿、圆明园、寿康宫、升平署总管知之。

朕因刘官女子一事,甚怪皇后奏迟,昨晚当面将皇后申斥,宫中事务岂容片刻耽延。再,如今内外不免仍有蒙蔽之恶习,可很可恶之至。无论何人一有事端,众人必向应管之人恳求不奏,只知蒙蔽在上一人,此即奸邪小人,张口则云恐烦劳上心,怕招上怒,其中弊病岂可胜言。是其以三岁婴儿待朕,安心作弊,论其人直同叛逆也。嗣后无论何人,若有应奏之之事件,众人仍向应管之人恳求阻拦,不欲奏闻者,经朕查出,若是内廷等,定将位分全行革去,仍加重责。若是总管、首领、太监等,从重枷责,立即发遣,永远不赦。朕言出法随,绝不宽恕,无用告诫不早也。特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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