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罗号事件 编辑
1856年10月8日,广东水师逮捕窝藏在中国商船“亚罗”号上的2名中国海盗和10名有嫌疑的中国水手。英国驻广州领事巴夏礼借口该船曾在香港注册,硬说其为英国船,无理要求两广总督叶名琛立即释放被捕人犯,向英道歉。而实际情况是:执照于1856年9月27日已期满失效,该船被捕获前,已有6天没有挂英国旗了。“亚罗号事件”成为了英国政府蓄意挑起第二次鸦片战争的借口。
中文名:亚罗号事件
外文名:the Arrow Incident
制造者:英国
意义:第二次鸦片战争的导火索
发生时间 :1856年10月8日
1813年10月8日(清仁宗嘉庆十八年九月戊寅)北京天理教首领林清发动暴动,在京南黄村组织武装,以200人潜入城内,在入教太监刘进亨引导下,分由东华、西化门攻进紫禁城。在清军的阻截下,天理教教众寡不敌众,退出皇宫。10月16日,林清在黄村被捕后处决。
1843年10月8日,清政府钦差大臣耆英与英国公使璞鼎查在广东虎门签订《虎门条约》,作为《南京条约》的附约。《虎门条约》原称中英《五口通商附贴善后条款》,又称《善后事宜清册附粘和约》。共13款,附有《小船定例》3款。主要内容:一、片面最惠国待遇,中国“有新恩施及各国,应准英人一体均沾”。二、准许英人在五口租地造屋,永久居住。同日英国又强迫清政府在虎门正式订立了已先于7月22日公布实施的《五口通商章程》,作为《虎门条约》的一部分。其主要内容是:一、明文规定了统一的五分税率,即肯定了无论何种货物,一律值百抽五。二、领事裁判权规定“英人华民交涉词讼,其英人如何科罪,由英国议定章程、法律,发给管事官照办”。中国独立自主的司法主权受到严重损害。
1、本站所有文本、信息、视频文件等,仅代表本站观点或作者本人观点,请网友谨慎参考使用。
2、本站信息均为作者提供和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学习和研究使用。
3、对任何由于使用本站内容而引起的诉讼、纠纷,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有侵犯你版权的,请来信(邮箱:baike52199@gmail.com)指出,核实后,本站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