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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凤和 编辑
魏凤和,男,汉族,1954年2月生,山东茌平人,1970年12月入伍,1972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国防大学合同战役指挥专业毕业,大学学历。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国务院党组成员,国防部部长。
2024年6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央军委《关于魏凤和问题审查结果和处理意见的报告》,决定给予魏凤和开除党籍处分,终止其党的二十大代表资格。
中文名:魏凤和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籍贯:山东茌平
出生日期:1954年2月
毕业院校: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
1970-1974年 第二炮兵五十四基地八一三团通信连战士、班长
1974-1979年 第二炮兵五十四基地八一三团发射一营一连排长(其间:1975-1977年 国防科工委二十基地东五导弹训练班控制专业学习)
1979-1984年 第二炮兵五十四基地八一三团司令部作训股参谋(其间:1982-1984年 第二炮兵学院中级军事指挥专业学习)
1984-1986年 第二炮兵五十四基地八一三支队司令部作训股股长
1986-1988年 第二炮兵五十四基地八一三旅司令部作训科科长
1988-1990年 第二炮兵五十四基地八一三旅副参谋长
1990-1994年 第二炮兵五十四基地八一三旅参谋长
1994-1999年 第二炮兵五十四基地八一三旅旅长(其间:1997-1999年 国防大学师团职领导干部培训班合同战役指挥专业全日制本科学习)
1999-2001年 第二炮兵五十四基地副参谋长
2001-2003年 第二炮兵五十四基地参谋长(1999-2002年 国防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在职学习)
2003-2004年 第二炮兵五十三基地司令员
2004-2006年 第二炮兵副参谋长(其间:2006.03-2006.07 国防大学战略指挥培训班学习)
2006-2010年 第二炮兵参谋长
2010-2012年 解放军副总参谋长
2012-2012年 第二炮兵司令员
2012-2013年 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第二炮兵司令员
2013-2015年 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第二炮兵司令员
2015-2017年 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火箭军司令员
2017-2018年 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
2018-2022年 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国务委员、国务院党组成员,国防部部长
2022-202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国务委员、国务院党组成员,国防部部长
中共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八届、十九届中央委员。第十八届一中全会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任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第十九届一中全会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任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
2024年6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央军委《关于魏凤和问题审查结果和处理意见的报告》,决定给予魏凤和开除党籍处分,终止其党的二十大代表资格。
根据军委纪委监委查办案件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经党中央研究决定,2023年9月21日,由军委纪委监委对魏凤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现已查明,魏凤和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组织纪律,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严重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钱款,涉嫌受贿罪。审查调查中还发现魏凤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魏凤和身为党和军队高级领导干部,信仰坍塌、忠诚失节,其行为辜负党中央、中央军委信任重托,严重污染部队政治生态,给党的事业、国防和军队建设,以及高级领导干部形象造成极大损害,性质极其严重,影响极为恶劣,危害特别巨大。
2024年6月27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央军委《关于魏凤和问题审查结果和处理意见的报告》,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魏凤和开除党籍处分,终止其党的二十大代表资格,将魏凤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此前,中央军委已决定给予魏凤和开除军籍处分,取消其火箭军上将军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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