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肃 编辑

金朝末年至大蒙古国时期官员、学者

刘肃(1188年—1263年),字才卿,威州洺水县(今河北省邢台市威县)人。金朝末年至大蒙古国时期官员、学者,邢州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邢州大治的主导人物。

金宣宗兴定二年,中进士,担任尚书省令史,调新蔡县令,擢户部主事。金朝灭亡,担任左司员外郎。 中统二年(1261年),授左三部尚书, 兼商议中书省事,年老致仕。中统四年(1263年),去世,享年七十六,累赠“推忠赞治功臣”、荣禄大夫、上柱国、大司徒、邢国公,谥号文献。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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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名:刘肃

字:才卿

谥号:文献

封号:邢国公(追封)

所处时代:金朝末年、大蒙古国

民族族群:汉族

出生地:威州洺水县

出生日期:1188年

逝世日期:1263年

主要作品:《读易备忘》

最高官职:左三部尚书兼商议中书省事

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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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肃(1188—1263),字才卿,威州洺水人。金朝兴定二年,考中词赋进士。尝为尚书省令史。时有盗内藏官罗及珠,盗不时得,逮系货珠牙侩及藏吏,诬服者十一人。刑部议皆置极刑。刘肃执之曰:“盗无正赃,杀之冤”。皇帝大怒。有近侍夜见刘肃,具道其旨,刘肃曰:“辨析冤狱,臣职也,惜一己而戕十一人之命,可乎”。次日,亲诣尚书省辩解更加用力。右司郎中张天纲说:“吾为汝具奏辨析之”。奏报入朝后,皇帝感悟,囚得不死,外调新蔡县令。先时,县中赋税以牛的多寡为差,民匿不耕。刘肃到任后,传命树畜繁者不加赋,民遂殷富。濒淮民有窜入宋境,籍为兵而优其粮,间有归者,颇艰于衣食,时出怨言曰:“不如渡淮。”告者以谋叛论,肃曰:“淮限宋境,一水耳,果欲叛,不难往也,口虽言而心无实,准律当杖八十。”奏可。继擢户部主事。

金朝灭亡,依附于东平人严实,担任左司员外郎,又改行军万户府经历。东平岁赋丝银,复输绵十万两、色绢万匹,民不能堪。刘肃支持严实上奏免除。壬子,世祖忽必烈在潜邸时,以为邢州安抚使。刘肃兴铁冶,行楮币,公私赖焉。中统元年,擢真定宣抚使。时中统新钞行,罢银钞不用。真定以银钞交通于外者,凡八千余贯,公私嚣然,莫知所措。刘肃建言三策:仍用旧钞;新旧兼用,官以新钞,如数换取旧钞。中书省听从其第三策,遂降钞五十万贯。中统二年,授左三部尚书,官曹典宪,多所议定,巡抚真定。 未几,兼商议中书省事。三年,致仕,给半俸。中统四年,卒,年七十六,累赠推忠赞治功臣、荣禄大夫、上柱国、大司徒、邢国公,谥号文献。

刘肃品性舒缓,有执守。尝集诸家《易》说法,汇编成《读易备忘》。广收门徒,弟子包括刘秉忠兄弟等人。

亲属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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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刘宪,礼部侍郎;刘愻,大名路总管。(注意:宪,古字为憲)

孙子:刘赓,翰林学士承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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