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右曾 编辑

清朝官吏部侍郎

汤右曾(1656至1722)字西厓,仁和(今杭州)人。康熙二十七年(一六八八)进士,官吏部侍郎。以逸笔写山水,著墨无多,舒展自查初白(慎行)有诗称之。工行楷,遒媚似苏轼。诗与朱彝尊齐名。有怀清堂集。卒年六十七。参见《浙江通志》《国清朝别裁诗传》《敬业堂集》《分甘馀话》、畊《砚田斋笔记》《桐阴论画》《画传编韵》《清画家诗史》。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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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西厓

所处时代:清朝

民族族群:汉族

出生地:仁和(今杭州)

出生日期:清顺治十三年(1656年)

逝世日期:清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

主要作品:《怀清堂集》

本名:汤右曾

官职:光禄寺卿、通政使、翰林院掌院学士、吏部侍郎

史料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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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人物传》

“汤右曾,字西厓,浙江仁和人。康熙二十七年进士,改庶吉士,授编修。出典贵州试。三十九年,授刑科给事中。两广总督石琳疏言琼州生黎以文武官吏婪索,激而为乱。上遣侍郎凯音布、学士邵希穆按治。右曾疏言:“揭帖言琼州文武官往黎峒采取沈香、花梨致生衅,石琳及巡抚萧永藻、提督殷化行平时绝不觉察,且黎乱在上年,迟且一载,始行题报,掩饰欺隐,请严加处分。”石琳等皆下吏议。四十年,疏请刊颁政治典训及御制文集。

四十一年,转户部掌印给事中。初,以私钱多,改钱制轻小,使私铸无所利,顾仍不止。上令仍铸大钱,下廷臣议,改铸大钱,其旧铸小钱,期二年销毁。右曾疏言:“改大钱宜遵圣谕,若毁小钱则民间必惊扰。且户、工二部存钱八十四万串,若议销毁,工料耗折甚多。且二年中铸出新钱不过一百万串,岂能遍及各省?新钱无多,旧钱已毁,恐私铸更繁,钱法愈坏。古者患钱重,则改轻而不废重;患钱轻,则改重而不废轻:使子母相权而行。新铸重钱,每串作银一两;旧铸轻钱作七钱:并听行使。积久大钱流通,小钱自不行矣。”疏再下廷臣议,定新钱每重一钱四分,旧钱并行勿禁,如右曾议。

四十四年,提督河南学政。秩满,巡抚汪灏疏言右曾取士公明。四十八年,迁奉天府府丞。四十九年,迁光禄寺卿。五十年,转太常寺卿、通政使。五十一年,擢翰林院掌院学士。五十二年,授吏部侍郎。尚书富宁安、陈鹏翮皆廉办有威棱,右曾贰之,锐意文案,纠剔是非。选人或挟大力以相要,必破其机纽,俾终不获选。由是干进射利者,皆丛怨於吏部,而富宁安往莅西师,鹏翮任事久,见知於上深,莫可摇动,遂争为浮言撼右曾。六十年,命解右曾侍郎,仍专领掌院学士。六十一年,卒。

右曾少工诗,清远鲜润。其后师事王士祯,称入室。使贵州后,风格益进,锻钅柬澄汰,神韵泠然。右曾朝热河行在,上命进所为诗,右曾方咏文光果,即以进上。上为和诗,有句曰“丛香密叶待诗公”,右曾自定集,遂取是诗冠首。”

《怀清堂集二十卷刋本》

“右国朝吏部侍郎仁和汤右曾撰。沈德潜云:浙中诗派前推竹垞,後推西崖。竹垞学博,每能变化;西崖才大,每能恢张变化者较耐寻味也。後有作者,几莫越两家之外。(浙江采集遗书总录癸集下,叶50)按可见西涯,一作西崖。又作西厓”

轶事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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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纲〈跋藤花诗卷二首〉云:

吏部署厅藤花,明宏治六年癸丑文定手植也。後三十六年为嘉靖己丑,徐崦西少宰赋二律,同时诸公属和成卷。後十年己亥陆包山为补图於前。此卷後归陈百史,又归定州郝雪海中丞,在郝氏家数世矣。今铁香太守购得之,感惜珍重之意倍於陈、郝,携至都门,属予为题记,并录文定诗及王渔洋、汤西厓诗於後,去文定植藤花时恰三百年也。

此汤西厓亦应即汤右曾也。吴文定,吴宽。徐崦西则徐缙。包山陆治。百史则陈名夏。雪海郝浴。铁香则邱学敏。渔洋王士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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