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亲尊尊 编辑

周代礼教的根本原则

亲亲尊尊是周代礼教(包括日常生活和立法司法)的根本原则和指导思想,其意思是要亲近亲属,尊重在尊位的人,实际是维护等级制。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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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亲亲尊尊

说明:周代礼教的根本原则

实际:是维护等级制

补充:《礼记·大传》

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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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大传》里讲:“圣人南面而治天下,必自人道始矣。立权度量,考文章,改正朔,易服色,殊徽号,异器械,别衣服,此其所得与民变革者也。其不可得变革者则有矣:亲亲也,尊尊也,长长也,男女有别,此其不可得与民变革者也。”

《孟子·离娄上》第11章也说:“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

注意:亲亲尊尊,也说成尊尊亲亲,意思相同。《春秋谷梁传·成公元年》“秋”:“秋,王师败绩于贸戎。不言战,莫之敢敌也。为尊者讳敌不讳败,为亲者讳败不讳敌,尊尊亲亲之义也。然则孰败之?晋也” 《淮南子·卷十一·齐俗训》第3段中部:周公曰“尊尊亲亲。”

历史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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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朝灭亡之后,周王和大臣总结商的教训,认为纣王灭亡的原因是众叛亲离,没有地方势力作支援。所以,西周才施行分封制,周王将自己的兄弟和儿子分封到各地建立王国和侯国,层层掌握国家政权。这是西周有名的宗法制。

制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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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亲”要求“父慈、子孝、兄友、弟恭”,互相爱护团结,“尊尊”不仅要求在家庭内部执行,贵族之间、贵族与平民之间、君臣之间都要讲尊卑关系,讲秩序和等级。

其中,司法诉讼制度必须遵循宗法制的原则,诉讼首先考虑是否违反父子之亲,君臣之义。在认为符合宗法制度之后,再来考虑罪行大小、损害轻重,决定刑罚裁量。《礼记·王制》说:”凡听五刑之讼,必原父子之亲,立君臣之义以权之。”

制度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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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亲尊尊落实到最后,其目的就是要求任何人都遵守这种原则所确定的礼制,各安其位,不超越自己的地位等级,百姓做顺民,百官做顺臣,这样国家就会长治久安。在这种思想下,选拔官吏要任人唯亲,各种官位也都是世袭的。到了春秋特别是战国时期,这种原则被彻底破坏了,到秦朝建立后,世袭制便被废除,以任命制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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