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编辑

国民经济统计指标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居民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标志着居民的购买力,是反映居民收入水平的核心指标,可以用来衡量人民的生活水平,为制定重要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31省份数据由国家统计局更新公布。

2024年4月16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一季度中国经济数据显示,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539元。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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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定义:居民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标志着居民的购买力,是反映居民收入水平的核心指标,可以用来衡量人民的生活水平,为制定重要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属性:国民经济统计指标

指标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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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

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人口比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人口比重。

全国居民人均收支数据是根据全国十几万户抽样调查基础数据,依据每个样本户所代表的户数加权汇总而成。

调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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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及分城乡居民收支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组织实施的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按季度发布。

国家统计局采用分层、多阶段、与人口规模大小成比例的概率抽样方法,在全国31个省(区、市)的1800个县(市、区)随机抽选16万个居民家庭作为调查户。

历年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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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2013-2018年 2013-2018年

2019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733元,比上年名义增长8.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8%。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359元,增长(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同比名义增长)7.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021元,增长9.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2%。

2020年

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189元,比上年名义增长4.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1%。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834元,增长(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同比名义增速)3.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31元,增长6.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3.8%。

202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1年,全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128元,比上年增长9.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1%。 比2019年增长(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同比名义增速)14.3%,两年平均增长6.9%,扣除价格因素,两年平均实际增长5.1%。

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412元,增长8.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931元,增长10.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7%。 全年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51元,比上年增长11.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8%。

2021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 2021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

31省份2021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

2022年

2023年1月17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2022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上,2022年全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883元,比上年名义增长5.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9%。

2023年2月2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初步核算,2022年全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883元,比上年增长5.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9%。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31370元,增长4.7%。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9283元,比上年增长3.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45123元,增长3.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33元,比上年增长6.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17734元,增长4.9%。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为2.45,比上年缩小0.05。按全国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组,低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8601元,中间偏下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19303元,中间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30598元,中间偏上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47397元,高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90116元。全国农民工人均月收入4615元,比上年增长4.1%。全年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111元,比上年增长7.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4%。

2023年

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870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5.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3.8%。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388元,增长(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同比名义增长)4.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131元,增长6.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8%。

按收入来源分,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6163元,增长5.0%,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6.7%;人均经营净收入1834元,增长5.8%,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6.9%;人均财产净收入958元,增长4.1%,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8.8%;人均转移净收入1915元,增长5.1%,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7.6%。

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672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6.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8%。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357元,增长(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同比名义增长)5.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551元,增长7.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2%。

2024年1月,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2023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218元,比上年名义增长6.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1%。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821元,增长(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同比名义增长)5.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691元,增长7.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6%。 31省份2023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公布:京沪破8万,10省份在3万元以下。

2024年2月2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3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218元,比上年增长6.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1%。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33036元,增长5.3%。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821元,比上年增长5.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47122元,增长4.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691元,比上年增长7.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18748元,增长5.7%。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为2.39,比上年缩小0.06。按全国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组,低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9215元,中间偏下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20442元,中间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32195元,中间偏上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50220元,高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95055元。全国农民工人均月收入4780元,比上年增长3.6%。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396元,比上年增长8.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4%。

2024年

2024年4月16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一季度中国经济数据显示,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539元,同比名义增长6.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2%。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5150元,同比名义增长5.3%,实际增长5.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596元,同比名义增长7.6%,实际增长7.7%。

从收入来源看,全国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分别名义增长6.8%、6.8%、3.2%、4.8%。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9462元,同比名义增长6.4%。

2024年7月15日,国家统计局网站发布2024年上半年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

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733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5.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3%。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561元,增长(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同比名义增长)4.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272元,增长6.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6%。

按收入来源分,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1950元,增长5.8%,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7.6%;人均经营净收入3235元,增长6.4%,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5.6%;人均财产净收入1780元,增长2.1%,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8.6%;人均转移净收入3768元,增长5.0%,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8.2%。

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17358元,增长5.9%。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24403元,增长4.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9539元,增长6.9%。

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601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6.8%,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6.7%。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780元,增长6.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0%;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197元,增长7.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4%。

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4214元,增长7.8%,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31.0%;人均衣着消费支出826元,增长8.1%,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6.1%;人均居住消费支出3004元,增长1.9%,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2.1%;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738元,增长2.2%,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5.4%;人均交通通信消费支出1819元,增长11.6%,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3.4%;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1340元,增长11.2%,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9.9%;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1271元,增长4.2%,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9.3%;人均其他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389元,增长13.8%,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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