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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中行 编辑
《客中行》是唐代大诗人李白的诗作。此诗前两句以轻快、幽美的笔调,歌颂了兰陵美酒。第一句从酒的质量来赞美酒,第二句进一步从酒器、酒的色彩烘托出酒的可爱。后两句说因美酒而流连忘返,乃直抒胸臆之语,含意深长,耐人寻味。全诗语意新奇,形象洒脱,一反游子羁旅乡愁的古诗文传统,抒写了身虽为客却乐而不觉身在他乡的乐观情感,充分表现了李白豪迈不羁的个性和李诗豪放飘逸的特色,并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盛唐时期的时代气氛。
作品名称:客中行
作品别名:客中作
作者:李白
创作年代:盛唐
作品出处:《全唐诗》
文学体裁:七言绝句
客中行⑴
兰陵美酒郁金香⑵,玉椀盛来琥珀光⑶。
但使主人能醉客⑷,不知何处是他乡⑸。
词句注释
⑴客中:指旅居他乡。
⑵兰陵:地名,唐属沂州承县。王琦注:“唐时沂州之承县,春秋时鄫国也。后魏于此置兰陵郡,隋废郡为兰陵县,武德四年改曰承县……《史记》:‘荀卿适楚,春申君以为兰陵令。’正义云:‘兰陵县,属东海郡,今沂州承县有兰陵山。’”郁金香:香草名,有浓烈香味。李时珍《本草纲目》郁金香条《集解》:“时珍曰:按郑玄云:郁草似兰。杨孚《南州异物志》云:郁金出罽宾,国人种之,先以供佛,数日,然后取之。色正黄,与芙蓉花裹嫩莲者相似,可以香酒。又《唐书》:太宗时,伽毗国献郁金香,叶似麦门冬,九月花开,状似芙蓉。其色紫碧,香闻数十步,花而不实,欲种者取根。二说皆同。”
⑶玉椀(wǎn):玉制的食具,亦泛指精美的碗。椀,同“碗”。琥珀(hǔ pò):松柏树脂的化石,色淡黄色或赤褐。此处形容美酒的色泽。
⑷但使:只要。醉客:让客人喝醉酒。醉,使动用法。
⑸他乡:异乡,家乡以外的地方。
白话译文
兰陵美酒散发着郁金香的芬芳,用玉碗盛来闪动着琥珀般的清光。
只要主人能使我陶醉在这美酒之中,我恐怕错把兰陵当作了故乡。
《客中行》诗作于东鲁的兰陵,是李白初至东鲁之作。李白在天宝初年长安之行以后移家东鲁,而此诗以兰陵为“客中”,应为入长安前的作品。
据考证,此诗当作于唐玄宗开元二十七年(739)或开元二十八年(740)。当时李白初至东鲁后前往兰陵游览。这时社会呈现着财阜物美的繁荣景象,人们的精神状态一般也比较昂扬振奋。而李白更是重友情,嗜美酒,爱游历。祖国山川风物,在他的心目中都充满了美丽。他在东鲁任城(今山东济宁)尝与张叔明、孔巢父、韩准、裴政、陶沔会于徂徕山(在今山东省泰安县东南四十里)中,世称“竹溪六逸”。此时李白虽抱有经世济民之志,但对隐逸山林也很羡慕。在这优美的自然环境中,他高歌纵酒,啸傲山林,怡情自然,怀才自负,毫无末路穷途之感。
整体赏析
《客中行》(《客中作》)诗配画
这首诗赞美了美酒的清醇、主人的热情,表现了诗人豪迈洒脱的精神境界,同时也反映了盛唐社会的繁荣景象。抒写离别之悲、他乡作客之愁,是古代诗歌创作中一个很普遍的主题。然而这首诗虽题为“客中”作,抒写的却是作者的另一种感受。
“兰陵美酒郁金香,玉椀盛来琥珀光”两句以轻快、幽美的笔调,歌颂了兰陵美酒。第一句从酒的质量来赞美酒,第二句进一步从酒器、酒的色彩烘托出酒的可爱。兰陵,点出作客之地,但把它和美酒联系起来,便一扫令人沮丧的外乡异地凄楚情绪,而带有一种使人迷恋的感情色彩了。著名的兰陵美酒,是用香草郁金加工浸制,带着醇浓的芬芳,又是盛在晶莹润泽的玉碗里,看去犹如琥珀般的光艳。诗人面对美酒,愉悦兴奋之情自可想见了。
“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两句诗含意深长,可以说既在人意中,又出人意外。说在人意中,因为它符合前面描写和感情发展的自然趋向;说出人意外,是因为“客中行”这样一个似乎是暗示要写客愁的题目,在李白笔下,完全是另一种表现。这样诗就显得特别耐人寻味。诗人并非没有意识到是在他乡,当然也并非丝毫不想念故乡。但是,这些都在兰陵美酒面前被冲淡了。一种流连忘返的情绪,甚至乐于在客中、乐于在朋友面前尽情欢醉的情绪完全支配了他。由身在客中,发展到乐而不觉其为他乡,正是这首诗不同于一般羁旅之作的地方。
全诗语奇意也奇,形象潇洒飘逸,充分表现了李白豪放不羁的个性,并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盛唐时期的时代气氛。
名家点评
明·桂天祥《批点唐诗正声》:太白豪放,此诗仿佛。
明·敖英、凌云《唐诗绝句类选》:蒋仲舒曰:下语富。又曰:乃其本相,故佳。
明·凌宏宪《唐诗广选》:太白真自传其神。
清·沈德潜《唐诗别裁》:强作宽解之词。
清·黄叔灿《唐诗笺注》:借酒以遣客怀,本色语却极情致。
清·宋宗元《网师园唐诗笺》:浅语却饶深情(末二句下)。
清·李锳《诗法易简录》:首二句极言酒之美,第三句以“能醉客”紧承“美酒”,点醒“客中”,末句作旷达语,而作客之苦,愈觉沉痛。
日本·近藤元粹《李太白诗醇》:严沧浪曰:“但使”云云,真知此中趣,虽耳目熟,毕竟是佳语。潘稼堂曰:欲说客中苦况,故说有美酒而无人;然不说不能醉客之主人,偏说“主人能醉客”,而以“但使”二宇。皮里春秋,若非题是《客中行》,几被先生迷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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