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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仗 编辑
对仗,指律诗、骈文等 按照字音的平仄和字义的虚实做成对偶的语句。 中古时诗歌格律的表现之一。诗词中要求严格的对偶,称为对仗。对仗主要包括词语的互为对仗和句式的互为对仗两个方面。对仗多用于骈文。
对仗又称队仗、排偶。它是把同类或对立概念的词语放在相对应的位置上使之出现相互映衬的状态,使语句更具韵味,增加词语表现力。对仗有如公府仪仗,两两相对。对仗与汉魏时代的骈偶文句密切相关,可以说是由骈偶发展而成的,对仗本身应该也是一种骈偶。
中文名:对仗
外文名:Antithesis
拼音:duì zhàng
注音:ㄉㄨㄟˋ ㄓㄤˋ
出处:《旧唐书·萧至忠传》
词目:对仗
1. ∶ 按照字音的平仄和字义的虚实做成对偶的语句。
1. 谓当廷奏事。古时皇帝坐朝听政,必设仪仗,百官当廷言事,无所隐秘,故称。《旧唐书·萧至忠传》:“旧制,大臣有被御史对仗劾弹者,即俯偻趋出,立於朝堂待罪。” 宋 王溥《唐会要·百官奏事》:“百官及奏事,皆合对仗公言,比日以来,多仗下独奏。宜申明旧制,告语令知,如缘曹司细务及有秘密不可对仗奏者,听仗下奏。”
2. 左右分设、相对而立的仗卫。 清袁枚《随园诗话》卷一引 万柘坡 《金鳌玉蝀桥》诗:“晓来浓翠东西映,也算蛾眉对仗班。”
3. 指旧体诗文的词句相对偶。 清 沈德潜 《说诗晬语》卷下:“对仗固须工整,而亦有一联中本句自为对偶者。”蔡元培《国文之将来》:“旧式的五七言律诗与骈文,音调铿锵,合乎调适的原则;对仗工整,合乎均齐的原则,在美术上不能说毫无价值。”王力《龙虫并雕斋文集·语言与文字》:“对仗,就是名词对名词,动词对动词,形容词对形容词,数量词对数量词,虚词对虚词。”
4. 交战。《太平天囯资料·林凤祥李开芳吉文元朱锡琨北伐回禀》:“有妖数千在归德城边东门,分作三路,忽然而来对仗。” 蔡东藩《清史通俗演义》第四二回:“巧值王囊仙韦七绺须 ,至南笼与清军对仗,两路夹攻,把勒保围住。”
格律诗对仗的具体内容,首先是上下两句平仄必须相反,其次是要求相对的句子句型应该相同,句法结构要一致,如主谓结构对主谓结构,偏正结构对偏正结构,述补结构对述补结构等。有的对仗的句式结构不一定相同,但要求字面要相对。再次,要求词语所属的词类(词性)相一致,如名词对名词,动词对动词,形容词对形容词等;词语的"词汇意义"也要相同。如同是名词,它们所属的词义范围要相同,如天文、地理、宫室、服饰、器物、动物、植物、人体、行为、动作等同一意义范围内的词方可为对。对仗的运用有宽有严,因而出现各种不同类型,有工对、邻对、宽对、借对、流水对、扇面对等。在内容上则有言对、事对、正对、反对等名目。
宽对
近诗体对仗中的一种。它与工对是相对的概念。宽对是一种不很工整的对仗,一般只要句型相同、词的词性相同,即可构成对仗。这样的对仗,一般称之为“宽对”。
宽对要比邻对的要求再宽一些。如一般以名词对名词、以形容词对形容词便可以。如黄鲁直《答龙门秀才见寄》诗第二联“明月清风非俗物,轻裘肥马谢儿曹”便是宽对。
邻对
近体诗对仗中的一种。用词义的门类比较接近的词为对,便称为"邻对"。所谓词义门类相近,如天文与时令、地理与宫室、器物与衣饰、植物与动物、方位对数量等的关系。用这些意义接近的词为对,就是邻对。
如白居易《感春》中的两句:“草青临水地,头白见花人”。草与头不同类,水与花不同类,地与人不同类,这可以算是邻对。
自对
自对也叫当句对,对仗的一种,一句之中某些词语自成对偶,叫作自对。
如洪迈《容斋随笔》中引李义山诗:“密迩平阳接上兰,秦楼鸳瓦汉宫盘。池光不定花光乱,日气初涵露气干。但觉游蜂绕舞蝶,岂知孤凤接离鸾,三星自转三山远,紫府程遥碧落宽。”
诗中多各相为对,如第二句的秦楼对汉宫,瓦对盘;第五句的游蜂对舞蝶;第六句的孤凤对离鸾等等。
借对
近体诗的一种对仗方式,或称为假对。它通过借义或借音等手段来达到对仗工整的目的。借对有两种借法。
1、借义是利用词的多义性,通过一个词的某一种意义与相应的词构成对仗。如杜甫《曲江》诗:“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寻常”一词具有多种含义,一为“平常”,一是“八尺为寻,倍寻为常”。前者是一般的副词,后者是数量词,这里用寻常来对数词“七十”,用的是它本来具有的数量方面的含义,而诗中用的却是它副词方面的意义。这就是“借义对”。
2、借音是利用字词之间的同音关系,以甲词(字)来表示乙词(字)。例如对句用了甲字,对句本来应当使用与甲字意义相类似的乙字,但用乙字在全中的意义上又不合适。于是就选用一个与甲字同音而又字义相关的丙字来结成对仗。俞弁《逸老堂诗话》说:“洪觉范《天厨禁脔》有琢句法,中假借格如‘残春红药在,终日子规啼’,以红对子(谐紫);如‘住山今十载,明日又迁居’,以十对迁(谐千),皆是假借。以寓一时之兴,唐人多此格,何以穿凿为哉。”文中所举就是“借音对”。
错综对
古代韵文对仗的一种方式,它不拘字词的位置,相对的词语处于错综交叉的情况。
如中唐诗人李群玉《杜丞相筵中赠美人》诗:裙拖六幅湘江水,髻挽巫山一段云,“六幅”与“一段”结成对仗,“湘江”与“巫山”也结成对仗,但位置不同。这便属于错综对。
流水对
近体诗对仗的一种。流水对是出句与对句在意义上和语法结构上不是对立的,而是有上下相承的关系,两者不能脱离或颠倒,而是有一定秩序的语言结构。
如杜甫《闻官司军收河南河北》诗的两句:“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它们有前后相承接的关系,必须是从四川的巴峡到达巫峡,然后才能再从襄阳到达洛阳,先后的次序不能倒置。而语句的关系上,是下句承接上句,两者构成一个顺承复句,而这两句使用的词语,却构成对仗。这种对仗有如流水,从上游流到下游,故称之为"流水对"。
合掌对
合掌对,是格律诗对仗的一种毛病。一首诗中,出句与对句所用的词基本同义或完全同义,上下句意思相重复,好像两只手掌合在一起,故称这样的对仗为“合掌”。
合掌是对仗时所应当避免的。刘勰在《文心雕龙》中称这种对仗为“正对”,是一种拙劣的对仗。他在文中言明:“故丽辞之体,凡有四对。言对为易,事对为难;反对为优,正对为劣。”如宋之问《初到黄梅》诗:“马上逢寒食,途中属暮春”。纪昀《瀛奎律髓刊误》评论说:“途中、马上、暮春、寒食,未免合掌。”
词语对仗的要求是:词义必须同属一类,如以山川对山川,以草木对草木等;词性必须基本相同,如名词对名词,动词对动词等;平仄必须相对,即以平对仄或以仄对平;结构必须对称,即以单纯词对单纯词,以合成词对合成词;另外,要避免同字相对。
句式的对仗,主要是句子的结构相同,如以主谓短语对主谓短语,以动宾短语对动宾短语等。
对仗可使诗词在形式上和意义上显得整齐匀称,给人以美感,是汉语所特有的艺术手段。
格律诗对仗规则:
(1)出句和对句的平仄是相对立的;
(2)出句的字和对句的字不能重复。
因此,像《易经》和《诗经》的例子还不合于律诗对仗的标准。上面所举毛主席《长征》诗中的两句:“金沙水拍云崖暖,大渡桥横铁索寒”,才是合于律诗对仗的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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