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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临堡遗址 编辑
福临堡遗址,位于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西关街道福临堡村渭河北岸的第二阶黄土台阶上,属新石器时代仰韶文化的早、中、晚三期遗址。
1925年至1926年,党玉琨曾在福临堡遗址大肆盗掘文物。1959年12月12日至1960年1月20日,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对福临堡遗址进行了首次发掘。1984年5月到1985年11月,宝鸡市考古工作队对福临堡遗址进行了第二次发掘。福临堡遗址主要分布在黄土台地西南部临渭河的突出地带,其东西长约600多米,南北宽约300多米。两次共发掘面积1344平方米,清理灰坑137个、房址12座、陶窑12座、墓葬45座、车马坑1个,出土陶器505件,还有其他生活用具、生产工具及装饰品共1130多件。在此遗址发现之前,中国国内仰韶文化中期的文化遗存发现较少,中期到晚期过渡的文化遗存更为少见。福临堡遗址的发现,填补了其间的重要缺环。考古工作者据此提出了仰韶文化的新类型———福临堡二期类型。
1957年5月31日,福临堡遗址被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为陕西省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文名:福临堡遗址
地理位置: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西关街道福临堡村渭河北岸的第二阶黄土台阶上
所处时代:新石器时代
保护级别:陕西省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公布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
1925年至1926年,党玉琨曾在福临堡遗址大肆盗掘文物。
1959年12月12日至1960年1月20日,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对福临堡遗址进行了首次发掘。
1984年5月到1985年11月,宝鸡市考古工作队配合基本建设工程进行了随工清理发掘。
福临堡遗址两次共发掘面积1344平方米,清理灰坑137个、房址12座、陶窑12座、墓葬45座、车马坑1个,出土陶器505件,还有其他生活用具、生产工具及装饰品共1130多件。
渭河北岸黄土台地比河岸约高30米,东西长约2000米,南北最宽处约1000米。地势北高南低,略呈缓坡状。陇海铁路、宝鸡峡引渭渠从台地上东西平行穿过,将台地分割成三部分。引渭渠以南,台地西南部临渭河的突出地带,为福临堡遗址的主要分布区。临河的断崖上到处有文化层、灰坑暴露。其东西长约600多米,南北宽约300多米。福临堡村覆压着遗址的东半部。引渭渠以北,铁路以南为遗址的北缘,断崖上也有遗迹暴露。
根据遗址所处地层和文化层堆积,以及出土文物的特征,福临堡遗址文化遗存被分为三个时期,属新石器时代仰韶文化的早、中、晚三期遗址。
第一期遗存,属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遗迹遗物发现较少,只有小型圆角的长方形和圆形半地穴式房子3座、陶窑2座、灰坑8个。
第二期遗存,比第一期略多。清理出半地穴式的小型房子3座,分别是圆角长方形、圆形带小龛和椭圆形带室内窑穴。其中,有间房内还发现粟粒遗存。有陶窑3座,可惜均被破坏。还有灰坑39个,其中圆形袋状坑居多。
第三期遗存,属仰韶文化西王村类型。遗迹遗物发现比前两期多。房子6座,除一座为面积较大的地面建筑外,其余仍为半地穴式的小房子。陶窑7座,较前两期陶窑明显进步。灰坑90个,分别为袋形、圆筒形、锅底形、方形、椭圆形、不规则形等。与前面发现有所不同的是,本期遗存中出现了一种大坑底部一侧连接一小坑的子母坑。
福临堡遗址
福临堡遗址第一期出土陶器24件,另有石器、骨器等生产工具50余件。
福临堡遗址第二期出土陶器115件,以红陶为主,灰陶则很少见,有钵、盆、尖底瓶、平底瓶、罐、缸、瓮、碗等。另有碾谷盘、骨锥以及石刀、陶刀等150余件用具。
福临堡遗址第二期出土遗物较丰富,有磨制的石斧、石铲、石锛、石刀、陶刀、陶纺轮、骨铲等生产工具,以及骨饰、陶环、陶笄、陶塑人物像等装饰品,还有盆、盘、尖底瓶、高领罐、深腹罐、大口缸、釜灶、碗形器、双耳罐、碗、敛口瓮、壶、圆肩罐、漏斗等生活用具,均为陶土烧制。
福临堡遗址出土的文物
在福临堡遗址发现之前,中国国内仰韶文化中期的文化遗存发现较少,中期到晚期过渡的文化遗存更为少见。福临堡遗址的发现,填补了其间的重要缺环。考古工作者据此提出了仰韶文化的新类型———福临堡二期类型。
1957年5月31日,福临堡遗址被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为陕西省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位置
福临堡遗址位于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西关街道福临堡村渭河北岸的第二阶黄土台阶上。
福临堡遗址
交通
陕西省宝鸡市内乘坐公交48路,在福临堡站下车,步行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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