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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畅 编辑
王畅(?-169年),字叔茂,山阳高平县(治所在今山东邹城西南)人,王龚之子。 东汉大臣。
王畅年轻时以清廉笃实为人称道。初被举为孝廉,但托病不就。后得到大将军梁商推荐,四次迁任尚书令,又出任齐相。不久,先后被征拜为司隶校尉,调任渔阳郡太守,又因事获罪免官。时朝廷政事多归尚书,桓帝特诏三公,下令选举出任尚书,太尉陈番荐举王畅,言其清廉公正,因此再为尚书。
延熹元年(158年),王畅改任南阳郡太守。时南阳豪强势力强大,相互勾结,无恶不作。到任后,制订了有效措施,对有罪恶者进行查办。后恰遇朝廷大赦,其另立条例,凡受赃二万以上不自首承认的没收其全部财物,如有隐瞒者,派官吏拆屋伐树,填井平灶。这些措施使大大震摄了南阳豪强。因其治理南阳有功,后升任长乐卫尉。汉灵帝建宁元年(168年),官至司徒。次年,卒于家中。
字:叔茂
所处时代:东汉
民族族群:汉人
逝世日期:169年
本名:王畅
籍贯:山阳郡高平县(今邹城市西南)
王畅(?~169),字叔茂。东汉司空。山阳郡高平县(今邹城市西南)人。
南阳是东汉开国皇帝刘秀的故乡,皇室亲贵多仰仗权势横行当地。地方官吏惧其淫威,往往讨好帝乡贵戚而不能尽其责。他出任南阳太守伊始,便对横行乡里,鱼肉百姓、恃势不法者,严加处治。后遇皇帝大赦,被治罪的皇室亲贵被释放。但他对不法权贵并不甘心,又设法纠治。明令:凡受赃二千万以上不自首者,没收全部家产;凡隐匿不报者,一但查出,则派官吏拆屋伐树,填井夷灶。遂使豪族贵戚大为震惊。南阳郡的豪族多以奢靡为荣,竞相比富。为矫治这种风气,他平时穿布衣,坐旧车,素食简行,深受属官敬重。由于他治理有方,南阳郡内风化大变。后征为长乐卫尉。
延熹二年(159年),陈蕃出任光禄勋时,便同五官中郎将黄琬共同掌管官吏的选举,不偏袒权贵,因而被豪门子弟诬陷控告,时任御史中丞王畅与侍御史刁韪,因敬重陈蕃与黄琬,并不向朝廷上奏此事,因此又被构陷为朋党。王畅被降职为议郎,陈蕃被免官,黄琬与刁韪被党锢。
灵帝建宁元年(168年),迁司空,居三公之列。数月后,因地方发生水灾被免职,翌年卒于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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