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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嫁金保险 编辑
婚嫁金,又称“婚嫁金保险”,定期两全保险、定期年金保险并附加意外伤害险、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的一种综合保险。凡年满21—50周岁的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人,均可替其12—15周岁的身体健康的子女或有抚养关系的孩子投保。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保险人给付婚嫁金。
中文名:婚嫁金保险
别名:婚嫁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保险人给付婚嫁金。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意外事故伤残,保险人按伤残程度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如被保险人意外死亡则给付全部保险金,同时给付死亡退保金。婚嫁金保险在我国深受年轻夫妇的欢迎,业务量增长迅速,目前已成为人寿保险中的主要险种。
结不结婚,婚嫁金照领不误
在和平区一保险公司网点,记者看到保险产品的宣传册上一款“教育保险”规定:“成教育金是18岁—21岁每年返大学金,25岁婚嫁金,60岁养老金;还可额外再组合健康险,包括儿童容易患的16种重大疾病和意外。”前台的销售人员告诉记者:“这种险组成在一起,从0岁开始每年交1386元,一份保一万,多买不限,买得多返得多,每年有保额分红。”
而另一家保险公司的分红型保险产品,同样在24岁也可领取一笔保险金,但此时变成“创业金”。按照微博,记者找到涉及的保险公司,其客服人员告诉记者:这是该公司1992年推出的一款保险产品,隶属于儿童险,不过早已停售,而沈阳投保的更是凤毛麟角。“即父母在孩子小时候开始投保,每年投保一笔资金,当孩子年满22周岁时返还,名曰:‘婚嫁金’,但实际上,无论是否结婚,这笔钱都可领取。”
与婚嫁无关,多是保险噱头
其实关于保险误解不止这一个,比如在一些普通险种中,夫妻可以共同购置保险,就美其名曰“爱情险”。目前,市场上的“爱情保险”有定期型寿险和终身型寿险两种形式。
在《新婚姻法》公布后,就有保险公司开发了一种婚姻险,约定权益归属只为女性,万一婚变导致退保,其退保金不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而只能归属女方。当时,就有业内人士指出,此“婚姻险”性质上仍是一款分红型年金保险,不会对离婚损失作出赔偿。因此,所谓的婚嫁险就是一份普通的儿童险,约定被保险人到了某一年龄就可以领取婚嫁金而已。
刚刚给女儿买了份万能险的张女士说:“其实叫什么无所谓,关键看重的就是其理财的功能,比储蓄还是要高一点。现在每年为儿女交一万元的保费,等到她上学、就业、结婚的年龄,都会领取一定的保险金,至于干什么谁会过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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