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电通信业 编辑

通信传媒术语

邮电通信业,是指专门办理信息传递的业务,包括邮政、电信。邮电通信业主要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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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邮电通信业

外文名:post and communication industry

包括:邮政、电信相关的业务

缴纳税费:主要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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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邮电通信业(post and communication industry)

单位和个人从事快递业务按此税目征收营业税。

1.邮政业务

包括经营各种信函、包裹、汇兑、邮票发行、集邮和邮件运输、报刊发行等邮政业务活动。

2.电信业务

包括经营电话、电报、移动通信、无线寻呼、数据传输、图文传真、卫星通信等电信业务和电信传输活动(如服务、微波总站系统单位等)。

3.其他邮政电信业务

(1)销售邮务物品是指邮政部门在提供劳务同时附带销售与邮政业务相关的各种物品(如信封、信纸、汇款单、邮件包装用品等)的业务。

(2)电话安装是指为用户安装或移动电话机的业务。

(3)销售电信物品是指在提供电信业务的同时附带销售专用和通用的电信物品(如电报纸、电话号码簿、电报签收簿、电信器材、电话机等)的业务。

(4)其他邮政电信业务是指上列业务以外的各项邮政电信业务。

税率初定

中国产业洞察网根据邮电通信行业按照11%的税率测算,三大运营商的收入、利润将大幅下降。迫于利润压力,运营商将采取各种方式转移税负、转嫁成本,运营商将要求开增值税发票,增加可抵扣进项,提高自身利润。作为上游企业,应对之道则是,积极主动沟通,主实业联动,尽量为运营商贡献进项可抵扣的成本和费用,争取实现主实业效益最大化。另外还要按照不同业务签订合同,适用不同税率,还要内部加强成本费用管理,积极探索转移税负的渠道。

缴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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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通信业主要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

一、营业税

(一)征税范围

1、邮政,是指传递实物信息的业务,包括传递函件或包件、邮汇、报刊发行、邮务物品销售、邮政储蓄及其他邮政业务。

(1)传递函件或包件,是指传递函件或包件的业务以及与传递函件或包件相关的业务。

传递函件,是指收寄信函,明信片,印刷品的业务。

传递包件,是指收寄包裹的业务。

传递函件或包件相关的业务,是指出租信箱,对进口函件或包件进行处理、保管逾期包裹、附带货载及其他与传递函件或包件相关的业务。

(2)邮汇,是指为汇款人传递汇款凭证并兑取的业务。

(3)报刊发行,是指邮政部门代出版单位收订、投递和销售各种报纸,杂志的业务。

(4)邮务物品销售,是指邮政部门在提供邮政劳务的同时附带销售与邮政业务相关的各种物品(如信封、信纸、汇款单、邮件包装用品等)的业务。

(5)邮政储蓄,是指邮电部门办理储蓄的业务。

(6)其他邮政业务,是指上列业务以外的各项邮政业务。

2、电信,是指用各种电传设备传输电信号来传递信息的业务,包括电报、电传、电话、电话机安装、电信物品销售及其他电信业务。

(1)电报是指用电信号传递文字的通信业务及相关的业务,包括传递电报、出租电报电路设备、代维修电报电路设备以及电报分送、译报、查阅去报报底或来报回单、抄录去报报底等。

(2)电传(即传真),是指通过电传设备传递原件的通信业务,包括传递资料、图表、相片、真迹等。

(3)电话,是指用电传设备传递语言的业务及相关的业务,包括有线电话、无线电话、寻呼电话、出租电话电路设备、代维修或出租广播电路、电视信道等业务。

(4)电话机安装,是指为用户安装或移动电话机的业务。

(5)电信物品销售,是指在提供电信劳务的同时附带销售专用和通用电信物品(如电报纸、电话号码簿、电报签收簿、电信器材、电话等)的业务。

(6)其他电信业务,是指上列业务以外的电信业务。

3、单位和个人从事快递业务按“邮电通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二)计税依据

1、发行、邮务物品销售、邮政储蓄、其他邮政业务的收入。

2、电信业务的营业额,是指提供电报、电话、电传、电话机安装、电信物品销售、其他电信业务的收入。

(三)税率及计算公式

邮电通信业营业税税率为3%。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额×适用税率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税率分别为7%、5%、1%。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税税额×税率

三、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的计算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营业税的税额,附加率为3%。计算公式:应交教育费附加额=应纳营业税税额×附加率

四、企业所得税

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的项目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法定税率为25%。基本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一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五、个人所得税

要按期代扣代缴员工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对象征收的一种税。按照税法规定,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扣缴义务人的法定义务。

我国近代邮电通信业的发展

19世纪中叶,当欧美各国邮政通信事业蓬勃发展的时候,中国还处于依靠驿站和民信局来通信的落后状态。第二次鸦片战争后,中国加快了通信建设的步伐。1866年,海关开始试办邮政。1896年,“大清邮政局”正式成立,邮传脱离海关,通信范围囊括了全国各主要商业口岸和中心城市。辛亥革命后,大清邮政改称中华邮政,邮局邮得到进一步扩展。

电信事业也得到了发展。1877年,福建巡抚丁日昌在台湾架设电报线,成为中国人自办有线电报的开端。随后几年,中国电报线路遍及18个省,加强了中央与边疆之间以及各大城市之间的联系。无线电报自1906年创设以来,也获得了一些发展到1923年底,除了国内无线电报外,还开设了国际无线电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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