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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业银行 编辑
汇业银行(葡语:Banco Delta Ásia S.A.R.L.)是澳门的一家银行,现为汇业财经集团属下机构,由澳门第一届行政长官候选人之一区宗杰持有。公司在香港和澳门均有业务,主要专注于投资银行、商业银行和保险等服务。
公司名称:汇业银行
外文名:Banco Delta Á
成立时间:1993年
总部地点:澳门
经营范围:银行业务
前身:澳门恒生银号
汇业银行的前身是由区宗杰父亲区荣谔于1935年创立的澳门恒生银号(后更名为澳门恒生银行)。1962年,区宗杰将业务拓展至香港,成立汇业有限公司,经营伦敦金业务,并成为亚洲区首批主要黄金商之一。
汇业银行
随后公司不断升格,获准以非商业银行身分,经营存款与开出信用证业务。1980年汇业集团接管澳门恒生银行,1993年12月28日汇业集团正式改名为汇业财经集团,而旗下的澳门恒生银行亦随之改名为汇业银行,现总行在中区水坑尾街39─41号(即与伯多禄局长街交界处),行政中心位于岗顶前地。2005年9月15日,美国财政部指称汇业银行协助北朝鲜客户洗黑钱、协助伪钞流通等支持恐怖主义活动,建议美国公司断绝与该银行的任何联系。澳门市面的汇业银行出现挤提,在短短两天被提走了三亿澳门元,占汇业总存款额十分之一,不过银行称有足够现金应付。汇业银行从1970年代起已经与北朝鲜有贸易来往,不过否认美国的指控,指其一贯有监管机制防范洗黑钱活动。翌日凌晨,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发表声明,表示对事件高度关注,及成立专责小组调查。晚上,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何厚铧以“汇业银行的客户提款出现严重不正常情况”为理由,引用《金融体系法律制度》,委派大西洋银行澳门分行总经理苏钰龙及澳门金融管理局内部审计办公室副总监李展程,参与汇业银行的管理,以巩固公众对金融体系的信心。香港金融管理局则首次引用1995年生效的《银行业条例》,宣布委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彭博伦(Paul Brough)为经理人,接管香港方面的服务,分隔与母公司的资产。
据《新华澳报》2006年2月18日引述BBC消息,汇业银行的代表律师在2006年2月16日表示,银行已经中断和北朝鲜的所有业务往来,改善反洗黑钱的政策。汇业银行同时敦促美国当局,停止对该银行涉嫌为北朝鲜政权洗钱的调查。2007年3月15日,美国财政部宣布,因证实汇业银行为朝鲜洗黑钱,宣布三十日内切断前者同美国财政体系的联系。澳门特区政府随后发出新闻稿指出,“将会继续接管汇业银行。无论发生什么情况,特区政府都将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存户利益,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
2007年9月28日,两年的管理期结束,澳门特区政府决定把汇业银行的管理权交回原股东。
2008年10月25日,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于当日(星期五)宣布,金融管理专员经咨询财政司司长后,行使其在《银行业条例》(“该条例”)第53F(1)条下的权力,撤销对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的彭博伦(Paul Jeremy Brough) 先生作为汇业信贷有限公司(Delta Asia Credit Limited)的经理人的委任*。汇业信贷有限公司为根据该条例在香港获认可的接受存款公司,亦为澳门汇业银行(Banco Delta Asia S.A.R.L.)的附属公司。是项经理人委任的撤销于当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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