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银集团保险有限公司 编辑
中银集团保险有限公司是经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财产保险公司。
公司名称:中银集团保险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75年5月
总部地点:北京
经营范围: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
中国银行通过在香港注册的全资子公司中银集团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集团保险”)经营保险业务。中银集团保险主要经营一般性保险业务,并通过与中银香港控股共同持有的中银集团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集团人寿”)经营人寿保险业务。中银集团保险截至2012年在香港拥有6家分公司,在香港财险市场处于主导地位。2007年,标准普尔给予中银集团保险“A-”的信用评级,肯定了中银集团保险稳健的财务实力。
企业优势
作为中国银行的全资附属机构,本公司是国内第一家采取"银行保险"经营模式的财产保险公司,也是中国银行多元化金融服务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公司秉承百年中银的文化和经营理念,着力构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积极创新银行保险经营模式,不断提升综合金融服务品质,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建立了科学的决策体系、内部控制机制和风险管理体系,并逐渐打造了一支融合银行与保险专家的人才队伍。自成立以来,本公司凭借完整的产品系列、丰富的保险经验、雄厚的实力和先进的经营理念,成功参保了众多大型商业保险项目,显示出较好的成长性和较强的竞争力,并以"高效、优质、快捷、诚信"的服务逐渐树立起良好的企业品牌形象。
产品优势
本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着力加强客户服务管理,丰富业务品种,推进产品创新。连续3年荣获中国国际金融展奖项(2007年"优秀金融品牌"奖、2008年"最佳解决方案"奖、2009年"金融业务创新"奖)。"中银安心意外保障计划"荣获"2008中国保险业年度风云榜--年度创新"奖,2009年作为国内唯一一家由银行全资控股的保险公司,本公司荣获"2009中国保险业年度风云榜--年度渠道创新"奖,2010年凭借银保业务的良好表现,本公司荣获"2010中国保险业年度风云榜--年度最具发展潜力"奖。本公司力争通过以银行为主的多种渠道和先进的技术手段,为个人、家庭和团体提供专业的风险管理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最适合的保险产品和优质便捷的服务。
中银保险历史保费收入情况如下:
年份 | 保费收入(万元) |
2005年 | 6201 |
2006年 | 12177 |
2007年 | 50841 |
2008年 | 159671 |
2009年 | 199263 |
2010年 | 249173 |
2011年 | 289582 |
2012年 | 414530 |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业务范围全面,可经营所有非寿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011年,分公司达到26家,保费收入29.3亿元,含保险卡预收保费收入达35.8亿,实现净利润4300余万。
2010年,分公司达到21家,保费收入24.9亿元;
2009年,保费收入20.2亿元;中国银行从中银集团保险有限公司购入中银保险全部股权,实现总行拉直管理,公司基本完成组织架构和人力资源改革,向银保公司、承保公司和效益型公司转型;
2008年,实现保费收入16.33亿元,同比增长211.67%.公司市场份额由2007的0.24%、排名23位(全国42家财产险公司)提高至0.65%、排名18位(全国47家财产险公司);
2008年,新成立陕西、安徽、江西、云南4家省级分公司,截止年底已成立19家省级分公司;
2008年6月3日,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工会工作委员会成立;
2008年1月15日,中国共产党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委员会成立;
2007年,公司保费收入突破5亿元,达到5.17亿元,同比增长311%.公司市场份额由2006的0.08%、排名27位(全国36家财险公司)提高至0.23%、排名23位(全国42家财险公司);
2007年底,上海、北京、四川、天津、内蒙古、湖南、福建、辽宁、山东、河南、河北11家省级分公司均筹建完毕陆续开业;
2007年12月31日,中国保监会以《关于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保监发改1683号)批准注册资本变更为20亿港币;
2007年3月8日,中国保监会印发《关于确认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性质的批复》(保监国际203号),同意将中银保险作为中资保险公司管理;
2006年12月,广东分公司成立;
2006年 9月,浙江分公司成立;
2006年 6月,公司总部从深圳迁至北京,实现战略性迁移;
2006年 4月,深圳分公司成立;
2005年12月,国内第一家分公司--江苏分公司在南京成立;
2005年 1月,中银集团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成功改制为中银保险有
限公司;
2004年 3月,公司筹备组成立;
2001年11月,中银集团保险有限公司深圳代表处升格为中银集团保险有
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1996年, 中银集团保险有限公司在深圳设立代表处。
香港一般保险
2007年,面对香港保险市场激烈的价格战,中银集团保险一方面避免参与恶性竞争,另一方面通过开拓及改良产品,提升产品的深度和广度,扩大营销网络,以加强竞争实力。开发并改良了包括:“康儿住院保险计划”、 “航空险”、 “核心综合保障”等产品。在不影响整体业务的前提下,对险种结构进行了调整,大力拓展低风险业务,收窄高风险业务的承保条件。通过优化业务组合,扩大医疗保险等低风险业务量,有效的降低车险、船舶险等业务占比。
香港人寿保险
中银香港控股和中银集团保险分别持有中银集团人寿51%和49%的股权。中银集团人寿在香港经营个人和团体人寿保险业务,于北京设有代表处。
2007年,中银集团人寿与中银香港继续加强合作,逐步显现协同效益。中银集团人寿配合中银香港客户的需要,利用中银香港的销售及市场网络,推出多项保险新产品,积极推广期付保费及投资相连保险产品,不断优化产品结构。
1、本站所有文本、信息、视频文件等,仅代表本站观点或作者本人观点,请网友谨慎参考使用。
2、本站信息均为作者提供和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学习和研究使用。
3、对任何由于使用本站内容而引起的诉讼、纠纷,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有侵犯你版权的,请来信(邮箱:baike52199@gmail.com)指出,核实后,本站将立即删除。
下一篇 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上一篇 防火墙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