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变更 编辑

企业学术语

企业变更是指企业成立后,企业组织形式、企业登记事项的变化。引起企业变更的原因有以下三种:企业合并、企业分立和公司组织变更。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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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企业变更

外文名:Enterprise change

变更原因:企业合并企业分立和公司组织

性质:企业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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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名称变更。企业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2.企业住所变更。企业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3.企业法人变更登记。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4.企业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企业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企业增加注册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新股,应当分别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新股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企业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验资证明应当载明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企业注册资本的25%。

企业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企业在报纸上登载企业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企业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实收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并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载明的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缴纳出资。企业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或者股款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5.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企业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被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吊销、撤销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章的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6.企业类型变更登记。企业变更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7.股东和股权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企业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8.企业经营期限变更。是指企业在营业期限快到时,办理的执照有效期的一个续期,(营业期限为长期的企业可不用办理该变更手续)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9.企业合并、分立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企业,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企业,应当申请设立登记。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债务。

变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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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变更需要哪些资料?

<1>、变更注册资金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正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正本原件;

4、 公章、财务章、人名章;

5、 法人身份证原件;

6、 原公司章程;

7、 原验资报告复印件;

8、 开户许可证原件;

<2>变更公司名称所需要的资料:

1、新公司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2、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3、公章;

4、 法人身份证;

5、 原公司章程;

<3>变更股东或法人需准备的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新旧法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3、公章;

4、新法人简历一份、以及新法人签字;

5、原公司章程;

6、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7、代码证正副本;

8、银行开户许可证;

<4>变更地址所需准备的资料清单: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新的住所证明及租房协议 ;

3、 公章;

4、原公司章程;

<5>变更经营范围所需资料清单: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新的经营范围;

3、 公章;

4、原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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