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会共和制 编辑

政治体制

议会共和制议会共和制

议会共和制(Parliamentary republic)是指议会居于国家的政治中心地位,并通过议会来组织和监督政府的政治制度。在这种制度下,内阁的权力减弱,其权力不仅受到宪法的限制,而且受议会制定的法律以及议会的限制。议会共和制是资本主义国家政府的一种形式。

凡是政府(内阁)由拥有多数议席的政党组成并对议会负责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称为议会共和制。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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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议会共和制

外文名:Parliamentary republic

国家元首:总统

政府首脑:内阁总理

行政中心:内阁

立法中心:议会

代表国家:德国、印度、新加坡、意大利

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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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凡是政府(内阁)由拥有多数议席的政党组成并对议会负责的国家,称为议会制共和国

b. 特点是政府的产生和存废以议会为基础(法兰西第四共和国)

A parliamentary republic or parliamentary constitutional republic is a type of republic which operates under a parliamentary system of government - meaning a system with no clear-cut separation between the executive and legislative branches, but with a clear differentiation between the head of government and the head of state and with the head of government holding real power. (议会共和制是共和制的一种,共和制由政府议会系统操作——意味着政府政治体系内立法权和执法权没有明确分割,但是国家首领与政府首领有明确分割,政府首领有实权。参考德国,国家首领为总统弗兰克,政府首领是总理默克尔,默克尔掌握实权)

议会共和制是资本主义国家议会的一种形式。选举产生的总统作为国家元首,以议会作为国家政治活动中心,内阁由议会产生并向议会负责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议会共和制的主要特点:总统虽然是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但其地位是"虚"位元首,不能直接支配国家政权并因此不负政治责任;内阁由议会产生并向议会负责,掌握国家行政权力。

制度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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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元首(君主或总统)大多数是虚位,内阁必须与议会保持某种协调关系。二者的不同之处是,君主一般是终身或世袭的,对自己行为不承担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总统则由选举产生并规定了一定任期,由于总统拥有一定的政治权利,因此具有相应的政治责任。历史上法兰西第三、第四共和国及魏玛共和国是实行议会共和制的典型。联邦德国、意大利、奥地利、印度、新加坡等国都曾采用过这种政权组织形式。

议会共和制,国家的元首总统是通过选举产生的,如以色列。不过这些国家的总统有些具有某些实权,如巴基斯坦总统;有些是虚位的,礼仪上的,如印度总统。

简单说:议会共和制中,议会的权力最大,政府首脑的人选是根据议会选举中,占半数以上的政党或者政党联盟来决定的,就是这个政党的领导人。所以,议会除了是立法机构以外,还拥有权力罢免政府首脑。这样的国家很多,如意大利、芬兰等。

议会制民主共和制是以议会作为国家政治活动的中心,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由议会选举产生并对议会负责的一种政权组织形式,是资产阶级革命比较彻底的结果。不设君主,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有一定的任期,国家元首(君主或总统)的地位是象征性的,只是虚位,没有实权。议会是国家的权力中心,政府由议会产生,取得议会选举多数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组阁上台,政府对议会负责。当议会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时政府就要辞职或是呈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选举,政府官员和议会可以相互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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