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察 编辑

汉语词语

纠察纠察

纠察,汉语词语,拼音jiū chá,举发督察;在群众活动中维持秩序,亦指维持秩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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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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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纠察

外文名:picket

职责:监察军车

属性:军人

拼音:jiūchá

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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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ū chá

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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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作“糺察”。

1.举发督察。

《后汉书·窦宪传》:“昔永平中,常令阴党、阴博、邓叠三人更相纠察,故诸豪戚莫敢犯法者。”

《后汉书·清河孝王庆传》:“臣愚唯知言从事听,不甚有所糺察。”

〔宋〕范仲淹《上执政书》:“如得其人,糺察四方,绝斯民之寃,协先帝之志,岂无益乎!”

〔元〕王子一《误入桃》第一折:“奉上帝勅命,遣临下界,纠察人间善恶。”

〔清〕蒲松龄《聊斋志异·采薇翁》:“刘喜之,於是纠察卒伍,有掠取妇女财物者,枭以示众。”

2.在群众活动中维持秩序。亦指维持秩序的人。

杨朔《昨日的临汾》:“因着混乱的状态,汉奸不曾捉住,一位纠察队员却被枪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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