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范经济学 编辑
规范经济学是指那些依据一定的价值判断,提出某些分析和处理经济问题的标准,并以此树立起经济理论的前提,作为经济政策制定的依据。由于资源的稀缺性,因而在对其多种用途上就必然面临选择问题,选择就存在一个选择标准,选择标准就是经济活动的规范。可以看出,规范经济学要解决的是 “应该是什么”的问题。在当代西方经济学说中,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基本上属实证经济学,至于制度经济学、福利经济学、激进经济学等则主要是一种规范经济学。20世纪70年代以来,规范经济学日益受到重视,尤其在宏观经济学中,规范分析有不断加强的趋势。
规范经济学考虑“应该怎样”,诸如公共政策价值判断,或公共政策目标之类的问题。因此规范经济学又称为价值判断经济学。
Normative economics: allows for the expression of the economist’s values or personal verws based on the quatifiable evidence observed in a particular market or realm of social interaction.
规范经济学
人们在研究经济学时,会有两种态度和方法,若对经济现状及变化要做出好不好的评价,或对该不该如此作出判断,这种经济学的研究方法称为规范经济学。注重人与人的关系研究的经济学是规范经济学,它关心人们的经济行为“应该是什么”,研究经济学中涉及道德规范与价值判断的问题,以一定的价值判断原则来评价人们经济行为的是非善恶。换言之,它从一定的价值判断出发,提出人们经济行为的规范(即标准),并探讨和制定满足这些行为规范的行动步骤和政策建议。它的重点在于如何建立规范,如何运用规范于经济行为。
相关书籍
经济学的发展与科学的发展存在一定的相似性,经济学的发展需要科学的实证方法的运用,但我们不能因此而依赖于科学方法,甚至乞灵于科学方法。事实上,即使实证经济学在经济学中占据着绝对的主导地位,但这种地位也在遭受不断的挑战。就那些发起挑战的经济学家来说,大致可以把实证经济学本身存在的问题概括为四个方面的内容:物理学“运行机制”中的内在逻辑引入到经济学中,经济学中没有与物理学的基本原理相对应的东西,即那些适合用方程组形式表达的东西;
经济学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不是最重要的作用。经济学中语言多元性暗示了方法的多元性,形式化不是最根本的要素;
经济学的科学性质是建立在研究方法之间的特定联系和研究领域之间的特定联系基础上的,即一种既非独特的也非包罗万象的“非结构式的”方法论;
经济学发展史解释为一个不断成熟的过程,即从前科学和教条阶段到形式化了的当代科学的正统理论阶段,是正确的。
马克斯·韦伯
在对实证主义经济学的批判中,有人更为激进地认为,实证主义除了为经济学发展了一套更为完善、科学的实事求是的方法之外,取得实质性进步。很显然,对经济学研究中实证方法寡占地位的不满和质疑,必然导致对规范方法重要性的进一步认识,并重新给予规范经济学应有的地位——强调实证科学的重要性,决不等于贬低规范方法的重要性。奥地利学派的著名代表人物哈耶克对“唯科学主义”的经济学排斥规范方法就相当不以为然,他认为经济学的规范化根源是显而易见的,法兰克福学派著名哲学家哈贝马斯更是明确地指出,对实证性和规范性进行区分是非常重要的、必须的,不过将经验事实与伦理道德完全隔离开来的做法却是绝对不可接受的,规范方法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是不可抹杀的。马克斯·韦伯对此也说“发展对政治经济状况进行可靠测量的价值判断是我们学科目前的目标,而且这也是我们的学科最初的和惟一的目标。”事实上,越来越多的质疑显示,规范经济学不一定非得完全符合自然科学的实证模式,而且,要彻底澄清对全社会发挥作用的那些价值判断也是不可能的。规范性的规律只依赖于人类的意志,并且始终处在完善过程之中“它们可以被认为是好的或不好的,公正的或不公正的,但是永远不能被说成是‘正确的’或‘错误的’,因为它们不是来自对经验现象的观察结果,而是对行为规范所进行的倡导。”大量存在的客观事实将迫使我们不得不承认,规范性决不是一个低劣的标志。
经济政策相关的部分;
微观经济学中,可以暗示习惯的规定;
经济理论中某一部分所具有的意识形态特征;
社会伦理道德的范畴等。显然,对于经济学来说,规范意义不仅具有像实证意义那样具有普适性的内在含义,而且研究中所使用的规范方法也像实证方法那样拥有广阔适用范围。
事实上,在经济学研究中强调伦理道德和价值规范的传统由来已久。西斯蒙第是第一位明确攻击正统经济学的杰出经济学家,他对由竞争驱动的工业制度进行了猛烈的抨击,并拒绝承认个人利益是工业社会发展的惟一经济动力。作为传承了西斯蒙第思想的伟大学者约翰·霍布森,在断然否定事实可与价值分离、存在与价值无关的经济学的论断的基础上,强调人类社会发展必须依赖于社会环境。总的说来,在经济学规范性研究中,在以西斯蒙第创立的理论基础上,先后产生了三大分支,即天主教的物质学派、人道主义传统以及澳大利亚经济学派。它们都强调人的尊严的社会价值观,明确反对自然主义和实用主义的观点。
经济政策相关的部分;社会伦理道德的范畴等。显然,对于经济学来说,规范意义不仅具有像实证意义那样具有普适性的内在含义,而且研究中所使用的规范方法也像实证方法那样拥有广阔的适用范围。
规范经济学关注“应该是什么?”,例如,应该实行最低工资标准吗?应该减税吗?个人所得税应该实行累进税制吗?政府应该实行环境控制吗?等等。我们应该区分“应该是什么”中的目标和规则,减税本身是一种政府行为,具体表现为减税规则,但减税的目标是另一个问题,有可能是为了刺激经济,也有可能是藏富于民。再如,我国当前所进行的推进城镇化政策可以是作为未来促进我国经济增长和拉动内需 ,也可以是解决城乡二元结构下的城乡差别。规则与目标密切相关,不同的目标意味着不同的规则。规范经济学的目标要么是民主的具体操作表决问题,就是所谓的“共识”,要么是政府作为新的主体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当然后者在民主社会中仍然受到民主制度的制约。不同的民主制度所得到的共识是不一样的,例如,美国的代议制民主和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就不同。社会福利最大化是一个抽象概念,在旧福利经济学中主要反映为功利主义式的社会成员效用总和的最大化,而在新福利经济学中则反映为社会福利函数的最大化。 但是怎么计算社会成员效用的总和并非简单之事。边沁在《立法原理》开篇就提出,“立法者应以公共利益为目标,最大范围的功利应成为他一切思考的基础。了解共同体的真正利益是什么,乃立法科学使命之所在,关键是找到实现这一利益的手段。 但是“功利”的精确含义和计算功利总和的道德算术可能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社会福利函数的最大化计算中,假定效用是基数可量和人际可比的和否定这两个假设的结果肯定不同,同样是坚持基数可量和人际可比的庇古和黄有光的计算方法也不相同。如此一来,规范经济学变成了外在于经济模型的价值判断。斯蒂文?兰德伯格试图克服这一局面,论证社会计划者的目标函数内生地形成且内生地形成的目标函数是唯一“正确的”,从而建立科学的规范经济学方法论。 这也是建立实效主义经济学的一个基础,因为实效能否达到与规范目标的“正确性”直接相关。
弗里德曼试图将实证经济学从规范经济学中独立出来,通过科学方法研究经济问题,以期解决关于经济政策的争论。但是,仅仅实证经济学的发展并不能使人们就经济政策达成共识。实证经济学只是描述、解释和预测经济现象,它会告诉我们不同经济政策的后果,并不能告诉我们应该怎么选择,因为怎么选择的问题依赖于经济政策的目标。实证经济学只是告诉我们在经济政策的目标达成共识的情况下,不同的经济政策与共识目标之间的距离。但是目标的确定本身与是否能够通过经济政策或者法律实现这一目标直接相关。在最低工资立法问题上,弗里德曼的讨论过于简单,因为由“生存工资”共识所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高低与能否实现目标直接相关,如果最低工资标准过高,可能符合反对者的判断,不但没有帮助到工人,反而使他们更加贫穷;如果最低工资标准适度,可能是支持者取胜,在没有破坏劳资关系的情况下使得劳动者的福利得到改善。也就是说,目标能否实现与目标本身直接相关,正像理想能否实现与理想的高低直接相关,如果理想不高,可能很快就会实现,而理想很高,可能永远也实现不了,变成“好高骛远”。在通过立法来改变社会之时,立法目标的理性探讨至关重要,立法目标的可实现性本身就需要论证,因为目标、手段和效果是三位一体的。我们要保证经济政策和法律的实际效果,我们必须理性探讨法律或者政策目标,同时探讨实证经济学规律对目标的可实现性,可以说,实证经济学与规范经济学是不可分离的。
1、本站所有文本、信息、视频文件等,仅代表本站观点或作者本人观点,请网友谨慎参考使用。
2、本站信息均为作者提供和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学习和研究使用。
3、对任何由于使用本站内容而引起的诉讼、纠纷,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有侵犯你版权的,请来信(邮箱:baike52199@gmail.com)指出,核实后,本站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