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金国 编辑

中共二十届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中国纪检监察学院院长

刘金国刘金国

刘金国,男,汉族,1955年4月生,河北昌黎人,1976年12月参加工作,197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

现任中共二十届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中国纪检监察学院院长,总监察官。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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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刘金国

性别:男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籍贯:河北昌黎

出生日期:1955年4月

毕业院校:中共中央党校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人物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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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12-1985.08,河北省昌黎县槐李庄公社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书记(其间:1983.09-1985.08,河北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85.08-1986.01,河北省昌黎县刘台庄工委副书记(主持工作)、书记

1986.01-1986.07,河北省昌黎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1986.07-1987.04,河北省昌黎县委副书记

1987.04-1991.05,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委副书记、区长

1991.05-1992.05,河北省秦皇岛市委秘书长

1992.05-1992.07,河北省秦皇岛市公安局局长

1992.07-1993.04,河北省秦皇岛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

1993.04-1994.11,河北省秦皇岛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1994.11-1995.07,河北省秦皇岛市委常委、副市长、公安局局长(1994.09-1995.07,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5.07-2001.11,河北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其间:1996.08-1998.12,中央党校领导干部函授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1.11-2001.12,河北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正厅级)

2001.12-2002.12,河北省委政法委书记

2002.12-2005.03,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5.03-2009.08,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委员

2009.08-2014.01,公安部副部长、纪委书记、党委委员

2014.01-2014.10,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主任(2014.02),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14.10-2014.12,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主任,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14.12-2015.03,中央纪委副书记,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15.03-2018.03,中央纪委副书记

2018.03-2022.10,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2022.10-2023.03,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2023.03- 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担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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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第十九、二十届中央委员,第十八、十九、二十届中央纪委委员,2014年10月增选为中央纪委常委、副书记,第十九届、二十届中央纪委常委、副书记,第二十届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