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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权平均每股收益 编辑
如果上市公司股份总额没有发生变化,其年度每股收益就不存在加权平均的差异。这时就不必用加权平均法来计算公司的每股收益;但一些公司由于增发新股(含老股增发和新股发行)、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原因,股份总额发生变化,这样就应当使用加权平均法来计算每股收益,这样才可以更准确、更合理地反映公司客观的盈利能力。
中文名:加权平均每股收益
外文名:Earnings Per Share
特指:加权平均法计算出的每股收益
优点:更准确、更合理更准确、更合理
案件例子:南京中商(600280)
简称:EPS
股市EPS是“加权平均每股收益”的代称,计算公式如下:
P
———————————————— = EPS
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以南京中商(600280)为例,该公司原有总股本8626万股,9月6日又增发新股3500万股,即达到现有总股本12126万股。而南京中商实现净利润2659.7万元,按原有总股本计算,每股收益为2659.7万元÷8626万股=0.31元。
而按加权平均每股收益算,南京中商总股本8626万股,9月份发行3500万新股,当年只有3个月(10~12月)多了3500万股,即达到现有总股本12126万股,按全年平均计算增加了3500万×3/12=875万股,期末计算每股收益时,公司总股本按8626万加上875万计算,每股收益为2659.7万元÷(8626万股+875万股)=0.28元。即加权平均每股收益为0.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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