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编辑

一家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截至2018年6月30日,锦州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7,483.92亿元。在锦州、北京、天津、沈阳、大连、哈尔滨、丹东、抚顺、鞍山、阜新、朝阳等城市设立15家分行。

与70多个国家及地区500多个金融机构开展业务,代理行网络遍及世界各地。

2019年8月2日晚间,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银行,0416.HK)发布公告称,刘泓因个人健康原因辞任该行行长职务。在辞任行长后,刘泓将担任该行非执行董事并继续履行其董事职责。同时,锦州银行董事会宣布,郭文峰已获委任为该行行长,该委任将自获相关监管机关批准其任职资格之日起生效 。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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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外文名:BANK OF JINZHOU

成立时间:1997年

总部地点:锦州市

经营范围:金融服务

公司类型:股份制商业银行

年营业额:69亿美元(2018年)

银行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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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锦州松山新区的锦州银行总部大楼位于锦州松山新区的锦州银行总部大楼

自1992年8月创建锦州市城市信用社联合社以来,历经了三次机构演变:第一次是1997年1月组建了锦州城市合作银行;第二次是1998年10月更名为锦州市商业银行;第三次是2008年4月更名为锦州银行。员工由初期的655人发展到2340人。分支机构由初期的14个发展到112个。

锦州银行于2010年12月3日,经中国银监会批复,该银行获准筹建北京分行,成为首家在北京设立分支机构的地级城市商业银行。这是锦州银行发展史上又一个重要里程碑,对扩大影响、加快发展步伐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北京分行是锦州银行的第六家分行,这是该行跨区域发展战略的新突破。

2019年8月2日晚间,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锦州银行是在中国金融体制改革中诞生和发展起来的。在日趋激烈的市场博弈中,秉承现代银行的经营理念,正确处理发展与规范的关系,靠睿智和打拼实现了一次又一次跨越,存款增幅、贷款质量、经济效益连续11年名列全市同业前茅。期间,主要经历了“三次机构演变”,实现了“三个发展阶段”,形成了“三大经营理念”。第一种是以客户为资的理念。坚持把“家乡银行,造福社会”作为市场定位,把打造“五星级银行”作为永恒追求,在服务理念、服务设施、服务功能等方面处处体现了对客户的尊重和感恩。第二种是以员工为财富的理念。实施引进“百名人才工程”,建立Y字型晋升通道,开展“星级员工”评选活动。第三种是以社会为根基的理念。在振兴锦州经济、支持城市南扩、建设滨海新锦州过程中做出了巨大贡献。2007年启动了“百千万工程”,在社会各界产生了积极反响。

获得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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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银行相继荣获“全国文明单位”、“中国优秀企业”、“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示范单位”、“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2007中国金融业年度创新奖”、“2008中国最具成长力中小银行” 、2007年到2010年连续四年“全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十佳商业银行”、“2010全国中小企业最信赖的商业银行”、“2010中国文化管理杰出贡献单位”、“2011年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等殊荣。

◆2020年

2月,2020年度“全球银行品牌价值500强排行榜”发布,锦州银行排名第213位。

5月10日,“2020中国品牌500强”排行榜发布,锦州银行排名第382位。

5月13日,锦州银行名列2020福布斯全球企业2000强榜第1278位。

◆2012年

4月7日 被《当代金融家》杂志社评为“最佳风险管理银行”奖。

4月18日至20日 在“第九届中国企业文化创新论坛”上,获得“中国最具影响力企业文化建设单位”。

4月21日 在“2012年银企合作发展高层论坛”上,获得“最佳社会责任奖”,董事长、行长张伟获得“扶持小微企业突出贡献奖”。

4月25日 在“辽宁省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表彰大会”上,我行被授予辽宁省先进集体称号,党委副书记赵杰被授予省劳动模范称号。

4月27日下午 被中国银监会评为“全国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先进单位”。

5月23至24日 在“2012中国金融论坛”上,荣膺“2012最佳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奖”。

11月25日至26日 被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中国中小企业家年会组委会评为“2012年度全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十佳商业银行”。

11月30日上午 在“2012中国企业文化管理年会”上,荣获“中国企业文化竞争力双十强”。

◆2011年

4月,被第七届中国企业文化创新论坛组委会授予“中国企业文化建设十大杰出贡献单位”。

4月,被第七届中国金融(专家)年会”评为“2010中国最具特色中小银行”。

4月23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周年暨第四届中国文化管理节”上,荣获“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周年文化管理示范基地”称号。

7月1日,在人民大会堂召开的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我行党委被中共中央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这是东北三省金融行业唯一获此殊荣的企业。

7月30日,在第七届中国教育百强年度颁奖盛典暨2011中国企业教育培训大会上,我行荣获“中国企业教育先进单位百强”荣誉称号。

11月24日,在“2011中国企业文化管理年会暨《中国企业文化管理测评标准2.0》发布会”上,我行荣获“中国企业形象管理十强”称号。

11月27日,在第六届中国中小企业家年会上,我行荣获2011年度“全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十佳商业银行”,这是我行连续第四次荣获“全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十佳商业银行”称号。

◆2010年

4月25日 被中国中小企业家年会组委会、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评为“2010全国中小企业最信赖的商业银行”;董事长、行长张伟被评为“2010推动中小企业融资发展特别贡献人物”。

4月25日 在2010中国金融形势分析、预测与展望专家年会暨第六届中国金融(专家)年会,董事长、行长张伟被评为“2009中国银行业年度人物”。

7月16日至18日 在辽宁省银行业协会主办的首届业务技能竞赛,荣获金融知识机考团体第一名和金融知识现场竞答团体第一名、理财方案设计和展示团体第三名。同时,还荣获优秀组织奖,付晓丹荣获个人理财营销推介演讲第一名,付晓丹和尹君实共同完成的理财方案设计获第四名,杨宇荣获金融知识机考个人第五名。

8月7日至8日 在银行家杂志社主办的2010年中国银行家论坛——“后危机时代的银行业转型暨2010中国商业银行竞争力评价报告发布会”,在全国中型城市商业银行竞争力排名中列第八位。

8月26日至27日 被中国金融业协会等8家单位授予“中国十大可持续发展商业银行”称号。

10月22日 在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组织的“创新金融服务、支持经济发展”外汇业务知识竞赛决赛,夺得了“集体优胜奖一等奖”,尹君实、孙鹏王志刚三名队员分别以满分的成绩并列荣获个人第一名。被大赛组委会授予“优秀组织奖”。

10月31日 被中国企业文化促进会评为全国城商行系统唯一一家“全国企业文化建设百家重诚信单位”;董事长、行长张伟被评为“全国企业文化建设领军人物”;党委书记霍凌波被评为“全国企业文化建设优秀管理者”;机关党委副书记郑新德被评为“全国企业文化建设先进工作者”。

11月24日 被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百佳培训推广机构”称号。

11月28日 被2010年第五届中国中小企业家年会组委会评为“2010全国服务中小企业发展‘十佳商业银行’”;董事长、行长张伟被评为“2010全国服务中小企业发展先进个人”。

12月4日,被中国文化管理企业家年会授予“中国文化管理杰出贡献单位”;董事长、行长张伟被授予“中国文化管理十佳个人”。

◆2009年

2月26日 被中国货币网和《中国货币市场》评为“最佳进步奖”。

4月11日至12日 被中国金融网、中国金融研究院主办、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人民政协报社评为“2008中国最具成长力中小银行”,锦州银行董事长、行长张伟被评选为“2008中国银行业年度人物”。

11月22日,被中国中小企业家年会组委会、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授予“全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十佳商业银行”。

12月19日,被中国县域经济报社评为2009年度中国“县域经济最具影响力十佳银行”。

◆2008年

2008年4月20日 被第四届中国金融(专家)年会评为“2007中国金融业年度创新奖”。

◆2007年

2007年12月 被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中国中小企业家年会组委会授予“全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十佳商业银行”。

2007年08月 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2006年

2006年07月 被国际金融协会、城市金融报社等评为2006年度“中国十大最具竞争力城市商业银行奖”。

◆2005年

2005年10月 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全国文明单位”。

2005年05月 被中国企业协会授予“诚信经营示范单位”。

◆2004年

2004年06月 被全国市场诚信建设组织委员会授予“质量、服务诚信示范单位”。

◆2003年

2003年12月 被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授予“中国优秀企业”。

2003年10月 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2002年

2002年08月 被中国社会经济调查所经济调查部评为“中国社会信赖银行”。

◆2021年

2021年06月,授予“辽宁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贷款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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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银行个人权利质押贷款

贷款机构:锦州银行

机构种类:小额贷款银行

贷款种类:抵押贷款

还款方式:分期还款

贷款额度: 1.00 - 100.00 万

适合地区:锦州市

贷款币种:人民币

适合人群:其他职业,国有企业员工,公务员,律师,教师,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

贷款利率:0.60%-0.70%

贷款期限:1.00个月 - 36.00个月

办理时间:5天

贷款用途:个人消费贷款,短期周转贷款,个体户经营贷款,装修贷款,创业贷款,旅游贷款,新车按揭贷款

其它费用: 无其他收费

产品介绍:

个人权利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本人或其他自然人的未到期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或锦州银行认可的其它权利出质,由锦州银行按权利凭证票面价值或记载价值的一定比例向借款人发放的人民币贷款。 基本规定:1、贷款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贷款额度:个人权利质押贷款最高额度为权利凭证票面价值的90%;3、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不超过所质押权利的到期日。用多项权利作质押的,贷款到期日不能超过所质押权利的最早到期的日期。贷款期限最长为3年;4、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并可在人民银行规定的范围内上下浮动。5、还款方式: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可以采取按月还息任意还本法;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可采取等额本息、等额本金还款法。具体还款方式由经办行与借款人协商并在借款合同中约定;

产品优势:

1、贷款额度高,最高贷款额度可以达到权利凭证票面价值的90%

2、还款方式可以由多种选择

3、贷款用途广,可以用于个人消费或者经营

贷款条件:

1、贷款人需要提供权利凭证票作为抵押

2、贷款额度必须按照权利凭证票面额来确定,不得超过权利凭证票的90%

申请资料:

(1)借款人和出质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出质人已婚的须提供婚姻证明;出质人未婚的,须提供未婚证明);

(2)锦州银行认可的个人权利凭证原件;

(3)凭密码、印鉴支取的权利作为质押时,出质人必须按经办行的要求验证密码、印鉴;

(4)如所质押的个人权利为第三人所有的,应提供出质人同意质押的书面证明文件;

(5)锦州银行规定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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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地址

阜新分行

阜新市细河区迎宾大街4号D座

营业部

锦州市市府路69号

凌云支行

锦州市凌河区中央大街二段27-2、3号

永丰新华

锦州市古塔区解放路三段12-123号

铁路支行

锦州市凌河区延安路四段14-82号

锦中支行

锦州市凌河区洛阳路五段1-64号

金华支行

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二段17-1号

市委南支行

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五段七号

铁北支行

锦州市凌河区人民街四段33号

古塔支行

锦州市古塔区上海路三段34号

上海路支行

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三段13-1号

城建支行

锦州市凌河区中央大街三段52号

解放路支行

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六段15号

凌河支行

锦州市太和区南京路五段1-2号

金凌支行

锦州市太和区东太平里280号

城内支行

锦州市古塔区解放路二段83号

山西路支行

锦州市古塔区南宁路三段48-20号

巾帼支行

锦州市凌河区锦义街23-1号

天桥支行

锦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路

希望支行

锦州市古塔区南京路二段16号

世纪支行

锦州市凌河区中央大街二段25-1、2号

义县支行

锦州市义县义州镇振兴路19号

黑山支行

锦州市黑山县黑山街道东内环路中段29号

北镇支行

锦州市北镇市北镇街道办事处万紫山社区什字街

沟帮子支行

锦州市北镇市沟帮子镇沟帮中大路

凌海支行

锦州市凌海市凌海大街11号

北京分行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北大街5号

中关村支行

北京市海淀区善缘街1号楼1层19、20号底商

国贸支行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小区B座0102号

天津分行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36号

滨海支行

天津市开发区第二大街2号27

空港支行

天津市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6-104、203

南开支行

天津市南开区北城街263号、275号、257号

津南支行

天津市咸水沽镇津沽大街与紫江路交口惠丰花园二期底商

河西支行

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392号

广开支行

天津市南开区广开四马路199号

沈阳分行

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8号

铁西支行

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北街30号

五爱支行

沈阳市沈河区风雨坛街50号

南塔支行

沈阳市沈河区天坛一街7号

八王寺支行

沈阳市大东区八王寺街27号

大西支行

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47号

和平支行

沈阳市和平区民主路181号

北塔支行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21-8号

光荣支行

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号

沈北支行

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22号

皇姑支行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8号

大连分行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23号

黄河路支行

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653、655号

马栏广场支行

大连市沙河口区马栏广场南街52号

开发区支行

大连市开发区金马路126号宏城金棕榈3-4

哈尔滨分行

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381号

开发区支行

哈尔滨市经开区南岗集中区汉水路410号

南岗支行

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278号

道里支行

哈尔滨市道里区哈药路211号

群力支行

哈尔滨市道里区工农大街517号

丹东分行

丹东市元宝区锦山大街111号

东港支行

丹东市东港市大东区东港路128-2号

振兴支行

丹东市振兴区六纬路38-2号

元宝支行

丹东市元宝区江城大街201-12号

凤城支行

丹东市凤城市凤凰城管理区石桥路37号

宽甸支行

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宽甸镇中心路241号

抚顺分行

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13号

清原支行

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浑河南路46号

新宾支行

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宾镇肇兴路56号

鞍山分行

鞍山市铁东区中华南路145号-S5、S6号

朝阳分行

朝阳市双塔区长江路三段1号

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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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1日晚间,锦州银行在港交所披露半年报,公司上半年亏损9.99亿元,2018年同期盈利42.3亿元,不良贷款率为6.88%,较2018年12月31日上升1.89个百分点。财报显示,于报告期末,锦州银行资产总额为8254.58亿元,较2018年12月31日下降2.4%;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达3982.24亿元,较2018年12月31日增长14.1%;存款余额达4478.67亿元,较2018年12月31日增长0.5%。报告期间,经营收入达135.47亿元,较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增长40.1%。据财报,于报告期末,锦州银行拥有村镇银行7家,分布在中国辽宁省锦州市5家,朝阳市1家,本溪市1家,下设村镇银行营业部及支行24家。

锦州银行2020年上半年营业收入64.44亿 同比下降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