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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三十六郡 编辑
秦三十六郡,是中国秦汉史中一个常提到的行政区划用词。和汉十三部一样都是表明一代行政区划的。三十六郡: 河东郡 太原郡 上党郡 三川郡 东郡 颍川郡 南阳郡 南郡 九江郡 泗水郡 巨鹿郡 齐郡 琅邪郡 会稽郡 汉中郡 蜀郡 巴郡 陇西郡 北地郡 上郡 九原郡 云中郡 雁门郡 代郡 上谷郡 渔阳郡 右北平郡 辽西郡 辽东郡 南海郡 桂林郡 象郡 邯郸郡 砀郡 薛郡 长沙郡
秦三十六郡图
《史记·秦本纪》和《史记·秦始皇本纪》都提到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初并天下为三十六郡,但没有列举三十六郡的名目。《秦始皇本纪》又提到三十三年“略取陆梁地(指五岭以南地),为桂林、象郡、南海”。但《史记》没有一处讲到秦末共有多少郡。因此,关于秦郡的设置经过和郡的名目,长期以来史学界存在着多种不同的说法。《汉书·地理志》在京兆尹下注曰“故秦内史”,在各郡国下注称“秦置”、“秦郡”或“故秦某郡”的,有如下三十六郡: 河东、太原、上党、三川、东郡、颍川、南阳、南郡、九江、泗水、巨鹿、齐郡、琅邪、会稽、汉中、蜀郡、巴郡、陇西、北地、上郡、九原、云中、雁门、代郡、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南海、桂林、象郡、邯郸、砀郡、薛郡、长沙。
在后序里又说:“本秦京师为内史,分天下作三十六郡,汉兴,以其郡大,稍复开置。”可见班固认为管辖京师及其附近地区的内史是不在三十六郡之内的;三十六郡是秦一代的郡数,包括始皇三十三年所置南海、桂林、象三郡在内,到汉兴以后才有所增置。
汉晋时《说文》、《风俗通》、《吕氏春秋》、《淮南子》的高诱注和《帝王世纪》等书,都说秦分三十六郡,不提另有他郡,与《汉志》同;但他们都没有列出三十六郡的名目。
《续汉书·郡国志》后序也说汉“承秦三十六郡”,与《汉志》同;但它在各郡国下的注文里却比《汉志》多出现了黔中、鄣两个秦郡,开始突破了《汉志》的说法。继而《史记·秦始皇本纪》裴骃《集解》列举三十六郡名目,其中三十三郡与《汉志》相同,此外即采用了《续志》的黔中、鄣二郡,又把内史也算一郡,凑足三十六郡,而不列见于《汉志》的南海、桂林、象三郡。这就明确否定了《汉志》的说法,认为三十六是始皇二十六年的郡数,南海等三郡后置,应排除在外,秦一代的郡数不止三十六。
《晋书·地理志》在序文里继承《史记集解》之说而又加以发展,其所举秦初并天下三十六郡的名目与《集解》同,又说在此后南平南越,增置了闽中、南海、桂林、象四郡,合计秦凡四十郡。
秦三十六郡
自此以后直到清初,杜佑《通典》、王应麟《通鉴地理通释》、胡三省《通鉴注》、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等书都采用了《晋志》的说法,无异说。明张岱所著《夜航船》这样记载:始皇初并天下,罢诸侯,置守尉,遂分天下为三十六郡,每郡置一守、一丞、两尉以典之。郡名曰内史、三川、河东、南阳、南郡、九江、鄣郡、会稽、颍川、砀郡、泗水、薛郡、东郡、琅琊、齐邵 谷、淦阳、北平、辽西、辽东、代郡、巨鹿、邯郸、上党、太原、云中、九原、雁门、上郡、陇西、北地、汉中、巴郡、蜀郡、黔中、长沙。后又置闽中、南海、桂林、象郡四郡。凡四十郡。
秦三十六郡
清代考据渐多,多数人认为《汉志》、《晋志》都有脱漏;三十六是秦初并天下时的郡数,其后续有增置。但初并天下时是哪三十六郡?后来又增加了哪些郡?秦末共有哪些郡?则诸家之说又各不相同,在此不遑备举。诸说中以清全祖望《汉书地理志稽疑》、近人王国维《观堂集林·秦郡考》两家影响较大,他们都认为南海、桂林、象、九原四郡不应在初并天下时三十六郡之内。全祖望以黔中、广阳、东海、楚郡补足三十六郡,合后置的南海、桂林、象、闽中、九原共得四十一郡,而内史不在内。王国维以黔中、闽中、陶、河间补足三十六郡,以广阳、胶东、胶西、济北、博阳、城阳、南海、桂林、象郡、九原、陈郡、东海十二郡为后置郡,共得四十八郡,内史亦不在内。1948年谭其骧发表《秦郡新考》,核实内史以外秦郡凡得四十六。其中三十二郡名见《汉志》,为秦初并天下时所有,它们是:
上郡 巴郡 汉中 蜀郡 河东 陇西 北地 南郡 南阳 上党 三川 太原 东郡 云中 雁门 颍川 邯郸 巨鹿 上谷 渔阳 右北平 辽西 砀郡 泗水 薛郡 九江 辽东 代郡 会稽 长沙 齐郡 琅邪
黔中、广阳、陈郡、闽中四郡补《汉志》之缺,连上合得三十六郡,《史记》谓始皇二十年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即此。南海、桂林、象郡、九原四郡名见《汉志》,始皇三十三年开胡、越所置。东海、常山、济北、胶东、河内、衡山六郡,《汉志》缺,始皇二十六年后析内郡所置。作者系根据《史》、《汉》纪传将上述四十六郡断为秦郡,但又说:这不等于说秦郡一定就限于这四十六个,因为《史记》既没有为秦郡县作志,秦一代的郡不见得能全部见于纪传。鄣郡见于《汉书·高帝纪》六年而《续汉志》以为秦郡,《水经赣水注》以南昌为秦庐江南部,故鄣与庐江都有可能也是秦郡。据此,可见谭说也承认秦末可能有四十八郡,与王国维的推论符合;唯两家的四十八郡郡目则有所不同,王说有陶、河间、胶西、博阳、城阳,为谭说所无,谭说有常山、河内、衡山、鄣、庐江,为王说所无。史学界讲到秦郡时有的采用谭其骧说,有的仍用《晋志》或王国维说。至于谭说四十六郡的辖境,见其《秦郡界地考》一文。
虽然众说纷纭,但是“秦三十六郡”这个最初的数据,作为郡县制在全国成功推广的标志,流传最 广。
秦始皇灭六国后,采纳李斯的建议,废除分封制,改行郡县制。地方行政机构分郡、县两级。郡县主要官吏由中央任免。
郡设守、尉、监(监御史)。郡守掌治其郡。郡尉辅佐郡守,并典兵事。郡监掌监察事宜。秦始皇把全国分成三十六郡,以后又陆续增设至四十一郡。它们是:
秦地:巴郡,蜀郡,陇西郡,北地郡;
赵地:太原郡,云中郡,邯郸郡,巨鹿郡,雁门郡,代郡,常山郡;
魏地:上郡,河东郡,东郡,砀郡,河内郡;
韩地:三川郡,上党郡,颍川郡;
楚越之地:汉中郡,南郡,黔中郡,南阳郡,陈郡,薛郡,泗水郡,九江郡,会稽郡,长沙郡,衡山郡;
齐地:东海郡,齐郡,琅琊郡,胶东郡,济北郡;
燕地:广阳郡,上谷郡,渔阳郡,右北平郡,辽西郡,辽东郡;
南越故地:闽中郡,南海郡,桂林郡,象郡;
匈奴故地:九原郡。
县,万户以上者设令(县令),万户以下者设长(县长)。县令、县长领有县丞、县尉及其他属员。县令、县长主要管政务,县尉掌握军事,县丞掌管司法。县以下设乡,其主要职能有四:⒈摊派徭役;⒉征收田赋;⒊查证本乡被告案情;⒋参与对国家仓库粮食的保管工作。乡设三老掌教化,啬夫掌诉讼和赋税,游徼掌治安。乡下设里,是最基层的行政单位。里有里典,后代称里正、里魁,以“豪帅”即强有力者为之。里中设置严密的什伍户籍组织,以便支派差役,收纳赋税。并规定互相监督告奸,一人犯罪,邻里连坐。此外还有掌管治安、盗贼的专门机构,叫做亭,亭设亭长。亭除了主要管理治安,还负责接待往来的官吏,掌管为政府输送、采购、传递(文书)等事。两亭之间,相距大约十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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