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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戏(黄南藏戏) 编辑
藏戏(黄南藏戏),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传统戏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黄南藏戏是青海黄南地区藏族戏曲剧种,属于安多语系藏戏的一个重要支系,它的发展经历了17世纪中期到18世纪中期的说唱阶段;1740—1794年夏日仓三世时期三人表演的形成阶段;1854—1946年吉先甲时期的成熟阶段;1910—1973年多吉甲时期的兴盛发展阶段;1980年以来的提高革新阶段。黄南藏戏的手式指法、身段步法和人物造型,吸收黄南寺院壁画人物形态,融入寺院宗教舞蹈、民间舞蹈及藏族生活素材动作等,形成黄南藏戏独有的艺术风格。
2006年5月20日,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申报的藏戏(黄南藏戏)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遗产编号:Ⅳ-80。
中文名:藏戏(黄南藏戏)
批准时间:2006年
非遗级别:国家级
非遗编号:Ⅳ-80
申报地区: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
遗产类别:传统戏剧
黄南藏戏
黄南藏戏萌芽于青海黄南州同仁县隆务寺,因主要流行于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而得名,又称“隆务寺藏戏”,是安多藏语区较早诞生的一个藏戏剧种。隆务寺始建于14世纪,初为藏传佛教萨迦派寺院,后于夏日仓一世噶丹嘉措(1607—1677)时改宗格鲁派,并建成显宗经院。噶丹嘉措一生编创了很多有关佛教的文学作品,其中“噶丹道歌”是其较有影响的一部诗歌。道歌以诗歌和谚语相结合的手法进行创作,集宗教、民俗、格言和训诫于一体,因语句通俗晓畅、易懂易学,很快在隆务地区的僧侣群众中传唱开来。由此,演唱道歌不仅成为一种崭新的传教方式,而且其音调也演变成民间歌舞曲调,并得以广泛流传,初步奠定了黄南藏戏的音乐基础。
噶丹嘉措的作品,还有整理的民间故事,如《苏吉尼玛》《顿月顿珠》《阴府救母》等,其中《阴府救母》与汉族戏曲剧目《劈山救母》有异曲同工之妙,均对人类的勇敢和智慧予以肯定,这些故事后为藏戏剧目的创作提供了丰富的素材。随着道歌的进一步普及,寺院僧侣们不再满足于仅演唱“噶丹道歌”,开始以道歌的音调演唱圣僧传记、佛教故事、诗词格言、生活见闻等,出现了一种被称为“呓”的说唱艺术。僧人借此种说唱形式,表达心中的愁苦与喜乐,或将所见所闻加以讽刺调笑,藉以调剂清苦的修行生活。“呓”的出现,标志着安多藏族曲艺说唱的形成,进一步坚实了黄南藏戏的形成基础。
夏日仓二世阿旺承列嘉措(1678—1739)时期,隆务寺建筑已颇具规模,经院制度也日趋完善,并有了显宗与密宗学院。许多寺院僧人除在本寺学经外,还要到拉萨格鲁派寺院进修学习。适逢雪顿节上演西藏藏戏,使他们深受熏陶与感染,藏戏的演出盛况和艺术表演方法,也在他们心中留下深刻的记忆。待这些僧人再回到隆务寺后,则使寺内文化生活发生了变化。藏传佛教格鲁派有“夏日闭修”的制度,隆务寺每年藏历六月十五日到八月一日,为寺僧研习佛学经典的闭修时间。其时僧侣不得擅离寺院一步,只能闭门直身打坐,用一种严密又单调的方式修行。但闭修期过后,有一段被称为“呀什顿”(夏日野宴)的假日,让寺僧们开展“夏庆”游乐活动。在这一吉庆活动中,僧侣们演唱道歌,舞跳“撒意拉姆”(大地仙女)舞,尽情欢乐嬉耍。那些从西藏进修归来的僧人们,根据见到的藏戏演出形式和带回的藏戏“经文本”,运用安多语言和道歌音调,吸收西藏藏戏的表演方法,将宫庭音乐和民间舞步相糅合,将佛本生、高僧大德故事以及《如意宝树史》中的情节加以编选,在夏庆活动中进行歌舞说唱表演,从而孕育了黄南藏戏。
夏日仓三世根敦陈列拉杰(1740—1794)时期,寺院规模更加宏大,夏庆娱乐活动更加丰富,并开始建立了寺院藏戏班,黄南藏戏逐步趋于成型。初期演出只有三个人,分别扮演渔夫、龙神(女)、本本子,仅演出藏戏《诺桑王传》开头的一个片段。这种三人表演的藏戏,以神奇的神话故事,浓郁的风俗民情,优美的艺术形式,受到僧众的欢迎,由此黄南藏戏正式形成。
黄南藏戏
夏日仓六世嘎丹贝坚赞(1859—1915)时期,黄南藏戏进入个成熟、繁荣的阶段,其音乐、唱腔、表演和服饰等已趋于规范,以往的片段演出也被完整的剧目所取代。嘎丹贝坚赞对藏戏很喜爱,他的支持促进了藏戏发展的进程。这一时期,出现了一名身兼演员、编剧和导演多种职责的戏师吉先甲(1854—1946),他5岁进隆务寺,16岁在《诺桑王传》一剧中扮演龙神,后成为寺院戏班的组织者和戏师。民国十六年(1927),吉先甲对《诺桑王传》做了一次修改和加工,使全剧的故事情节更加合理,人物性格更加鲜明,并指导扮演“引超拉姆”(意乐仙女)的演员,在唱腔中糅进了藏族山歌“伊”的曲调,从而使民歌小调进入寺院藏戏音乐。吉先甲从事藏戏工作六十多年,他的出现标志着隆务寺藏戏走向成熟。直到民国二十三年(1934),八十高龄的吉先甲才将戏师一职,传授给他的徒弟多吉甲。藏戏传人多吉甲(1910—1973),6岁即进入隆务寺。他主张藏戏艺术的改革创新。自接任导演一职后,他再次对文学剧本进行了增删,加以修饰润色。他大胆引进二胡、竹笛、扬琴、唢呐等乐器,开创了黄南藏戏乐队伴奏的先例。为了藏戏的延续传承,他还培养出寺院藏戏的第三代戏师尕藏甲。1958年多吉甲还俗回乡,又帮助家乡苏乎热村成立了藏戏演出队,成为第一个把寺院藏戏传播到民间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黄南藏戏进入兴旺发达的重要时期。1958年寺院僧人大多还俗回乡,从而将藏戏带离封闭的宗教禁地,促进藏戏在民间土地上发展起来。隆务寺戏师多吉甲回到家乡后,指导家乡的藏戏队排出《诺桑王传》,在苏乎热村及邻近的隆务庄、浪加等地演出。业余藏戏班社纷纷建立,仅邻近黄南州的循化县就建有4个演出团队。此外,藏戏队伍中还首次出现了女演员,打破了过去寺院藏戏以男扮女的惯例,进一步推动了黄南藏戏艺术的发展。
“文化大革命”中,蓬勃发展的民间藏戏,被视为宣扬宗教思想、传播封建迷信的落后文化,遭到禁演和批判,刚刚兴起的群众业余藏戏班也被迫解散,艺人惨遭迫害,剧种濒临消亡。
20世纪80年代黄南藏戏有了长足发展,民间业余戏班蓬勃兴起,原以演出藏族歌舞、说唱为主的黄南藏族自治州文工团,也适应客观形势的发展需要,改为以演出藏戏为主的艺术表演团体,又称青海省藏剧团。该团组织人员对传统藏戏艺术进行挖掘整理,将《诺桑王传》的前半部改编为《诺桑王子》,经修改排练,使文学剧本、唱腔音乐表演程式和舞台美术等方面都有了新的改进和提高。1982年7月该团又推出据《诺桑王传》后半部改编的《意乐仙女》,增加了现代音乐伴奏,舞台美术也进行了革新创造。此剧首演于黄南藏族自治州,之后在甘肃夏河作巡回演出,同年12月赴西宁参加青海省自编剧(节)目会演,后又到广州、北京、上海、江西、江苏、山东、贵州、四川、香港等地演出,被称为“高山上的雪莲”。剧本因此获中国戏剧家协会1982—1983年全国话剧、戏曲、歌剧剧本创作优秀剧目奖。此后该团艺术上不断进取,先于1992年编演《藏王的使者》获中宣部第二届“五个一工程奖”,1996获文化部第六届文华大奖;又于1999年以《金色的黎明》剧晋京参加国庆五十周年献礼演出,2000年获文化部第九届文华大奖。
表演场地
黄南藏戏一般在广场演出。寺院藏戏的演出场地,或为寺院殿宇内的空场,或为寺院建筑群周围的草坪;民间藏戏的演出,则是在乡村的树林里、场坝中、草滩上临时选择场所,演员居中表演,群众围成圆圈就地观看。现代,除专业剧团在剧场演出外,一些民间业余藏戏班也按舞台剧框架编排剧目,改广场演出为室内舞台或平地搭台演出。即便是在广场演出,也要在场上支起几顶白布帐篷,供演员在帐内换装、化妆,需要角色上场时,则走出帐篷至场地中央进行表演。这种广场演出虽然没有搭台,但事实上已变成三面观众一面“墙”的“地台”。
表演程式
黄南藏戏
黄南藏戏的演唱用安多方言,表演具有载歌载舞的特点。通常每部戏的演出中均有众多歌舞场面,其舞蹈形式有戏剧表演性舞蹈,多与表演程式有一定联系;还有插入性舞蹈,皆由藏族民间舞蹈精炼而成。早期黄南藏戏的的演剧活动仅限于寺院内,表演比较简单、原始,演出剧目有限,常演剧目《诺桑王传》只演开头解救龙神的部分,由三个演员跳“撒意拉姆”舞说唱表演。因受宗教规范制约,剧中角色全部由寺院喇嘛扮演,女角则由年轻小喇嘛男扮女装。1958年后藏戏从寺院走向民间,发生了改男演女为女演女的变革,使黄南藏戏第一次出现了女演员。随着上演剧目和表演手段的丰富,民间演出已出现名种类型的角色,但行当界限并不严格,特征也不鲜明。1980年后黄南州文工团对藏戏进行发掘整理和提高完善,终于使藏戏形成庄重、英武、秀丽、慈祥、超俗、刚健、谐趣、险恶、仿生共计九种类形的脚色行当。在表演技法上,则广泛从寺院壁画泥塑、祈神仪式、法舞面具、跳神舞蹈以及民间歌舞游戏、民俗礼仪、骑马猎射等形式中汲取艺术营养,进行艺术加工和提炼,形成面相、步法、身法、手法、眼法等内容繁多的戏剧造型艺术。如步法有男、女步之别,依剧中人物角色类型不同,各有其不同的表演程式;手法包括掌式和指法,有“坚定的信仰”“大尊崇礼”“献哈达”“持金刚”“威镇”等名目,其中蕴含了神佛、护法的手印,所表示的内容亦各有所指。音乐唱腔
黄南藏戏歌舞并重,唱白杂陈,内容丰富,独具特色,是种以民间歌舞形式表现故事内容的综合性表演艺术。其音乐以寺院宗教音乐为基础,又吸收民歌、说唱、舞乐等素材发展衍变而成。它的音乐由唱腔音乐、舞蹈音乐和器乐曲三部分组成。唱腔音乐是黄南藏戏音乐的主体,具有优美动听的特点;舞蹈音乐皆源自民间歌舞曲,有表演性舞曲和插入性舞曲之分;器乐曲包括情绪音乐和间奏音乐,有打击乐曲牌和器乐曲牌之分。
黄南藏戏的唱腔曲调丰富,有道歌调、喜庆调、悲歌调、嘛呢调、诵经调、格萨尔调、吉祥调等各种类别,而各类之中又包括多种不同旋律的唱腔。如道歌调,有长、短两种道歌结构,原是寺院喇嘛为百姓诵经时吟唱的曲调,后成为藏戏音乐的基本唱腔,常用于人物叙事、内心独白或景物描写等。早期藏戏演唱用腔单一,一个剧目只有一两种唱腔,唱腔也无行当之分,只是根据剧中人物的地位、身份、性别、善恶来区别划分唱腔。20世纪80年代后,黄南藏族自治州文工团在继承传统音乐的基础上,做了改革创新。吸收了“伊”“勒”“则柔”等藏族民间歌舞曲及藏族说唱音乐的素材,提炼融合到藏戏音乐中;而在唱腔的运用上,则打破了传统藏戏通用唱腔多、专用唱腔少的模式,根据不同的人物性格和剧情需要设计唱腔。唱腔结构多为较规整的四句体,也有单句体反复和多句体,演唱形式有独唱、领唱、齐唱、合唱等多种表现手段。
伴奏乐器
黄南藏戏早期在寺院演出,其伴奏乐器是宗教祭祀活动中所用的法器,有各种鼓、钹等,主要用于演员上下场和开场、幕演奏,旨在涫染舞台气氛,同时起到贯穿全剧场次间情绪的作用。20世纪40年代后,隆务寺藏戏演出吸收了二胡、竹笛、扬琴唢呐等乐器,丰富了藏戏音乐的表现力。20世纪80年代后,黄南州文工团又增添了琵琶、大阮、中阮等民族乐器和大、小提琴、长笛、双簧管、小号等西洋乐器;打击乐则吸收了定音鼓、军鼓碰铃、响板、牛角沙锤等,组成了混合管弦乐队。但在民间业余藏戏团的演出中,一鼓一钹仍在乐队中占有重要地位,其余乐器则根据条件而定,一般笛子、唢呐、二胡、龙头琴等都有使用,保持着浓厚的藏族音乐特色。
舞台美术
黄南藏戏
黄南藏戏的舞台美术,经历了漫长的改革发展过程。如角色的服饰装扮,早期由于只演《诺桑王传》剧片段,情节简单、人物稀少,故上场演员均不戴面具,角色全部按“仙女”服饰俊扮:头裹锦缎,加插孔雀翎,上着花衫,下穿“普日玛”(千层裙)演出中根据剧情发展,角色只须从跳“撒意拉姆”的舞阵中直出自报家门“我是渔夫……”“我是龙神…”,然后通过表演、歌唱,观众就能对演员的表演达成默契与共识。1958年藏戏走向民间后,藏戏逐渐被藏族群众所熟悉和掌握,由此奠定了舞台美术发展的良好基础。各民间业余藏戏团根据自己的条件,以因陋就简为原则置备服饰,或直接取用日常生活服装,或利用汉族戏曲旧行头,或通用公共戏衣,或根据剧中人物需求自己制作,逐步形成按角色的不同性别、年龄、职业、身份、性格等分别穿戴戏衣的规制。专业剧团成立后,建立了规范的戏衣设计、制作、使用、管理制度。在舞台装置方面,民间演出学习汉族戏曲“桌二椅”的用法,摆放桌、凳等简单舞台陈设,以表示室内室外、堂前厅后的地点环境。而在专业剧团的演出中,舞美工作人员从藏式建筑、雕塑、绘画艺术中吸收养料,按剧本要求进行人物、景物造型塑造,并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通过布景、道具、灯光、化妆等多种造型艺术方法,突出演员形象,展示表演空间,创造舞台意境,渲染戏剧效果,使舞美设计成为藏戏艺术中独具特色的篇章。如《意乐仙女》的舞美设计,即是以富丽神奇、变幻莫测的灯光、布景等现代舞台技术见长,成为安多藏戏中的设计典范。黄南藏戏代表剧目有《诺桑王传》《意乐仙女》《藏王的使者》等。
《诺桑王传》,又名《诺桑法王》《诺桑王子》,藏语为《曲结诺桑》。诺桑故事原为宣扬佛法的经文,载于梵文《菩萨本生如意藤》,后被译成藏文收入《大藏经・甘珠尔・本生部》中,17世纪中叶被改编为《诺桑王传》演出,成为家喻户晓的藏戏剧目。
《意乐仙女》,系根据《诺桑王传》后半部故事情节改编。在舞台艺术表现上,既继承了藏戏的传统艺术特色,又有大胆的革新创造。
《藏王的使者》,写年轻的藏王松赞干布,为了西藏雪域的强盛与繁荣,决定谴禄东赞赴长安向唐太宗李世民请婚,并将盛唐文化引进吐蕃,以加强与唐王朝的友谊与团结。
传承价值
黄南藏戏
青海黄南藏戏作为藏族人民创造的艺术奇葩,有着浓郁的藏文化气息,有丰富的艺术和文化内涵,是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财富。黄南藏戏作为藏戏的重要流派,具有其独特魅力,有传承和保护的价值。黄南藏戏在继承西藏藏戏传统藏戏的基础上,经过发展,一方面继承了西藏藏戏的传统,另一方面又受安多地区地域人文环境的影响,在吸收当地民间歌舞、说唱形式的基础上,形成独特的表演风格和音乐唱腔体系,具有独特的审美性。青海黄南藏戏所具有的美学特征,是藏戏艺术在青藏高原传播、变迁的体现,是青海黄南地区藏民族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形成的诸多文化现象的集中呈现,探讨黄南藏戏的审美特征,是继承和保护优秀的藏戏艺术、发展符合藏民族审美情趣和弘扬优秀藏族文化的需要。
传承状况
受现代文化的冲击,黄南藏戏面临失传危机,剧团减少,艺人老化,演出范围缩小,抢救势在必行。
传承人物
多杰太,男,藏族,1948年生,2013年去世,青海同仁人,青海省藏剧团团长兼黄南州民族歌舞剧团团长,国家一级编剧、导演。2008年2月被评定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传承项目:藏戏(黄南藏戏),申报地区: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
仁青加,男,藏族,1966年生,青海同仁人,国家二级编剧。2008年2月被评定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传承项目:藏戏(黄南藏戏),申报地区: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
李先加,男,藏族,1940年生,2012年12月被评定为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传承项目:藏戏(黄南藏戏),申报地区: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
保护措施
2019年11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黄南藏族自治州民族歌舞团(挂青海省藏剧团牌子)获得“藏戏(黄南藏戏)”项目保护单位资格。
2023年10月31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布《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黄南藏族自治州民族歌舞团(挂青海省藏剧团牌子)保留“藏戏(黄南藏戏)”项目保护单位资格。
重要活动
2013年9月6日至9日,为了庆祝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建政60周年,黄南州人民政府主办,黄南州文化体育局、青海省藏剧团承办的黄南藏戏汇演在黄南州广场举行,在四天的演出期间,演员们先后演出《松赞干布》《苏吉尼玛》《智美更登》《卓娃桑姆》《朗萨雯蚌》《诺桑王子》等剧目。
2018年11月2日至23日,黄南藏戏在江苏省昆山市上演,来自青海省藏戏团的近40名演职人员,向观众表演了黄南藏戏经典剧目《松赞干布·第三幕》,史诗说唱《格萨尔王·吉祥岭国》,以及黄南藏戏和京剧融合表演的《和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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