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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曲子 编辑
新疆曲子,俗称“小曲子”,是汉、哈、回等民族群众共创共演的一种曲艺形式。
新疆曲子以坐唱为主,以三弦、板胡和二胡为主奏乐器,轮递演唱,唱腔音乐丰富。代表剧目有《李彦贵卖水》《大保媒》《断桥》等。
新疆曲子主要流传于乌鲁木齐、哈密、吐鲁番、伊犁等汉族、回族、哈萨克族聚居地。2006年5月20日,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编号Ⅴ-30。
中文名:新疆曲子
批准时间:2006年5月20日
经典曲目:《李彦贵卖水》《大保媒》《断桥》《杀狗劝妻》等
流行地区:乌鲁木齐、哈密、吐鲁番、伊犁等汉族、回族、哈萨克族聚居地
遗产类别:曲艺
项目编号:Ⅴ-30
代表人物:郭天禄,侯毓敏
新疆曲子
曲子剧是广泛流传于陕西、甘肃、宁夏、青海一带的民间小戏,又称小曲子、地摊子、刨土坑。最早的曲子班社可追溯到明朝万历年间甘肃清水县的元门乡曲子班,所演小戏已具有装扮演故事的雏形。随着丝绸之路沿线商业与文化交流的不断深入,到了清朝中期,民间职业曲子班社已遍布河西走廊,受到乡村民众的喜爱。大量军旅、耕农、商人、工匠、艺人进疆谋生,不仅带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繁荣,还将原籍的岁时习俗、文化艺术、娱乐活动也带到了新疆。随着人口规模的不断扩大、行业类型的不断增多,新疆近代城镇化兴起,迪化、奇台、伊犁等地,商业不断勃兴。原来或随军、或自发进疆的商人逐渐由行商变为坐贾,发展壮大,一些财力雄厚的商人,以地缘为纽带,将同乡之人联合起来建立商业会馆,陕西会馆、甘肃会馆便是主要商帮的代表。会馆按照当地文化和习俗,逢年节和特殊纪念日举办社火和祭祀仪式,演戏祈福,为各路戏班艺人提供了卖艺献技的平台,秦腔、眉户戏、曲子剧等乡音戏韵最为流行。
曲子剧最初传入新疆时,由于传唱者多为陕甘籍,唱词最初自然以操陕西话和甘肃话的乡音为主,后来一些甘肃艺人认为甘肃语不如陕西语好听,也逐渐由甘肃语转为陕西语唱。随着与其它地方小调、地方戏的交流交融,曲子剧在移植其它剧种曲目的演唱过程中,有时也用到四川、陕西、湖南等原曲目所在地的方言。在清朝中后期的屯垦戍边、开发建设新疆的浪潮中,由于甘肃毗邻新疆,甘肃来新疆定居的人数最多,于是兰银官话逐渐成为北疆片区的基础方言。民众方言的变化使曲子剧的行腔念白也受到影响,开始融入新疆方言,尤其随着屯垦戍边者后代对新疆地域认同的加深,一些艺人提出为了和其它地区的曲子区分,新疆曲子必须用新疆方言念白方能凸显特色的观点,因而曲子剧的唱词、念白中有了许多新疆方言。
1999年,呼图壁县新疆曲子剧团排演了大型新疆曲子现代戏《大山里》,在自治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50周年优秀剧节目献礼演出”中荣获八项大奖,演出之精彩使新疆曲子剧获得新疆文艺界专家的广泛关注。
2006年,新疆曲子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借助于“非遗”的身份与定位,新疆曲子剧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表演方式
新疆曲子表演形式为多人分持三弦、二胡、板胡和碰铃等自行伴奏,轮递演唱,唱腔音乐十分丰富。
伴奏乐器
新疆曲子演出时以三弦、板胡和二胡为主奏乐器,其他乐器如笛子、甩子、瓦子等则根据演出人员情况决定取舍。
曲目内容
新疆曲子
新疆曲子有雅有俗,习称素曲子和荤曲子(粉曲子)。素曲子的内容与主题正统优雅、戏谑讽刺占多数。如《天官赐福》《访棚》《八洞神仙》等。荤曲子内容诙谐滑稽、幽默风趣。如《燕青打擂》《俩亲家打架》等。新疆曲子从功能上分,有文曲子和武曲子两类。文曲子多为开场曲目。武曲子的演唱环境不限。新疆曲子通过不断吸收、借鉴和融合各地域各民族的优秀艺术文化,曲目内容丰富。
类别 | 代表剧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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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剧 | 《大保媒》《放狐》《顶砖》《杀楼》《杀狗》《烧窑》等 |
古装曲子剧 | 《牧童与小姐》《状元与乞丐》《血溅乌纱》《三进店》《三子争父》《万家春》等 |
折子戏 | 《柜中缘》《杀狗劝妻》《闹龙宫》《打路》《打镇台》《三岔口》等 |
曲子历史剧 | 《硬脖子县令》等 |
新疆曲子剧 | 《糊涂官上任》《小放牛》《蓝桥会》《花亭会》等 |
新疆曲子
新疆曲子是由汉、回、锡伯等民族群众共创共演的曲艺品种,主要流传分布于北疆沿天山一带的昌吉州八县市、乌鲁木齐、石河子、沙湾、伊宁、霍城、察布查尔和东疆的哈密、巴里坤及南疆的焉耆等地区。
传承现状
随着社会经济的急剧发展,新疆曲子的受众逐步减少,生存环境日渐狭小,一些颇有造诣的曲子艺人年事已高,逐步中止了演唱活动,有的艺人相继去世,后继乏人的现象日益明显,一些演唱和演奏技巧因此难以得到传承。濒危的新疆曲子,亟待抢救和保护。
保护措施
新疆曲子
在政府、民间与科研机构相关人士的共同努力下,新疆曲子剧的传承与保护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近年来,国家对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高度重视,“戏曲进乡村”“戏曲进校园”等一系列政策制定实施,从国家政策和外部环境来看,新疆曲子剧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如能抓住机遇,突破发展瓶颈,新疆曲子剧将在未来取得更好的发展局面。2023年10月31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新疆曲子”项目保护单位昌吉回族自治州艺术剧院(昌吉回族自治州民族歌舞剧团、昌吉州《新疆曲子》剧团)、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文化馆评估合格。
代表人物
侯毓敏,男,1924年8月生,1934年先后师从谭秀英、刘子福、何子和,1952年创建奇台西锋剧社,1959年组建新疆曲子队,1980年任新疆曲子剧团教师兼艺术指导,从事新疆曲子的收集、整理、教学等工作。其表演风格生动活泼、幽默风趣、塑造人物活灵活现,并糅合了河北梆子、京剧、秦腔、新疆舞蹈等多种形式的表演艺术特点,自成一格。2017年8月10日,入选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新疆曲子代表性传承人。
郭天禄,男,1937年11月生,曾供职于新疆木垒哈萨克自治县经济贸易委员会。12岁随父郭成明学习三弦,1960年后,跟随木垒哈萨克自治县新疆曲子第一传人张生才学习演奏四胡、二胡、笛子、凤凰琴等乐器。其演唱声音洪亮、字正腔圆。几十年来,长期下乡演出,深受群众欢迎。2017年8月10日,入选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新疆曲子代表性传承人。
入选非遗
2006年5月20日,新疆曲子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编号Ⅴ-30。
新疆曲子
新疆曲子是多民族艺术融合的结晶,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和喜爱,在长期的传承发展中,为流行地各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和伦理道德的教化,发挥了重要的功用。新疆曲子的存在有力地证明了新疆自古以来就是各族人民共同开发建设的,这里多姿多彩的文化艺术也是各族人民共同创造和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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