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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源 编辑
魏源(1382年—1444年9月9日),字文渊,号爱竹,江西南康府建昌县(今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人,祖籍江西南昌府奉新县(今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 ,明朝中期大臣。
永乐四年(1406年),魏源中进士,授监察御史,在任期间,颇有声望。任职期满,升浙江按察司副使。宣德三年(1428年),署理刑部右侍郎。适逢河南饥荒,调任河南左布政使,赈济灾民,使百姓得以安居乐业。宣德八年(1433年),复进为刑部左侍郎。魏源奉命整顿四川边防,他明法施令,使各项废弛的事务都得以恢复。宣德十年(1435年),任刑部尚书,后奉命前往西北督军,视察关防。正统八年(1443年),以风病致仕归乡。
正统九年闰七月二十七日(1444年9月9日),魏源去世,享年六十三岁。
全名:魏源
字:文渊
号:爱竹
所处时代:明朝
民族族群:汉族
出生地:江西南康府建昌县(今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
出生日期:1382年
逝世日期:1444年9月9日
最高官职:刑部尚书
祖籍:江西南昌府奉新县(今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
早年经历
魏源出生于洪武十五年(1382年) ,他从小聪明伶俐,喜爱读书,通晓礼节。十三岁就能写文章,曾作一首桂花诗,受到当时人们的赞赏。后来,他考选为学官弟子。
永乐三年(1405年),魏源凭借对《书经》的精通参加江西乡试,考中举人。
初入仕途
永乐四年(1406年),魏源考中进士,被任命为监察御史,他所到之处都尽职尽责。在松江,魏源为被诬陷的知府黄子威辨明冤屈;在浙东地区,魏源奏请减免了渔民的赋税。
永乐九年(1411年),魏源巡按陕西,当时西安发生严重瘟疫,魏源督促有关部门提供医药救治患者,使很多人得以存活。他上奏说:“各府粮仓积储粮食一千九十余万石,足可支用十年。现在百姓遭受瘟疫,妨碍了农事,请允许交纳钱钞以代替一半的两税。”明成祖听从了他的建议。 凉州土寇将要作乱,魏源亟请剿灭,贼乱遂被平息下去了。他两遭亲丧,不待守孝期满,便被召回任事。
仁宣受器
洪熙元年(1425年)十二月,魏源出任浙江按察副使。
宣德三年(1428年)十一月,明宣宗把魏源召回任代理刑部右侍郎。
宣德五年(1430年)四月,河南发生旱灾,百姓多流离失所。明宣宗因魏源廉正有为,于是任命他为河南左布政使,让他乘驿车赶去赴任。当时工部左侍郎许廓前往安抚,朝廷又建议起用在家守孝的布政使李昌祺,给他恢复原官。魏源与许廓、李昌祺发放粮仓储粮,免除拖欠的赋税杂役,使流民又逐渐回来了。而这时雨也降下来了,当年获得大丰收。
宣德八年(1433年)七月,魏源被召回,任为刑部左侍郎,享受从二品的俸禄。
宣德九年(1434年)八月,永丰百姓夏九旭等人占据大盘山作乱,明宣宗因魏源是江西人,命他前往招抚,都督任礼率兵跟在他的后面。他们还没到,官军已擒获夏九旭。此时刚好有人上奏说四川边境事务多有废弛之处,于是朝廷命魏源前往治理。他严明赏罚、整顿法纪,使各项事务都得到妥善处理。
掌管刑部
宣德十年(1435年)七月,魏源升为刑部尚书。在魏源的治理下,监狱中没有积压的囚犯。凡是魏源所判决的案件,人们都认为公正无冤。
正统二年(1437年)五月,明英宗命魏源整治大同、宣府各边防,允许他相机行事。魏源派都督佥事李谦守独石,以杨洪为副将,他弹劾指挥杜衡等人因疏忽职守而应当处死,于是将明英宗将杜衡贬戍到广西,从此诸将都对他敬畏而不敢放肆。
正统三年(1438年)三月,魏源上奏大同总兵官谭广年老,明英宗命黄真、杨洪充任左右参将协助镇守,为此将领们肃然。他巡行天城、朔州各险要地区,共有八处之多,令将吏分别守卫;设威远卫,增修开平、龙门城,从独石到宣府,增设烽火台。他还免除屯军一年的租税,储备火器以备边防之用。 当时军中有一些勇壮的士兵依托权豪以逃避兵役,魏源将他们全部搜查出来,编入部队,权豪们对他不满意,他却毫不顾忌。
四月,因为宣府、大同的军务长久松懈,魏源请求朝廷召回巡抚佥都御史卢睿,推荐兵部侍郎于谦为镇守参赞。这时,谏官把身临边关擅自更换设置大臣作为魏源的罪名,一起上疏弹劾他。明英宗认为魏源有功劳,放置不予追究。事情办完后回到朝廷,魏源与都御史陈智在值班房相互责骂,陈智把这件事报告给明英宗,明英宗下发诏书,责备了他们俩。
治罪狱中
正统三年(1438年)六月,发生旱灾,魏源审核上奏疑难案件,并且请求推行到全国,朝廷批复同意。 七月,魏源因断案不当获罪,跟刑部侍郎何文渊一起被关进监狱,得到宽恕。 十二月,魏源又因为上奏辽王朱贵烚的罪状,不说跟他有关内乱的事,和三司官员一起都被关进钦犯监狱。
正统四年(1439年)闰二月,魏源被释放并官复原职。
致仕而卒
正统六年(1441年)十二月,魏源因为足疾,请求回乡养病。明英宗考虑到魏源经验丰富,通达练达,要找一个替代他的人很难,就命令他留在京城调养治病,同时不妨碍他办公,只是每月初一和十五上朝参拜。 然而,魏源的病情长久未能好转。他感叹说:“我享受着朝廷的厚禄,却不能亲自上朝,内心怎能安宁呢?”
正统八年(1443年)三月,魏源因为长期患有风病,请求退休,明英宗答应了他的请求,并赐给他敕谕说:“你出身于科举考试,侍奉了三位皇帝,直到如今。你廉洁公正,忠诚无私,聪明敏锐,果断坚毅。你辅佐刑部时,政务公平合理;你担任地方长官时,百姓得到了实际的好处。你升任刑部尚书后,任职时间尤其长。我日夜专注,只关心司法审判工作。你能体会我的这种心情,符合我的期望。现在你突然因病请求退休。我真诚地想到你这位老成之人的离去,心中不忍,看到你步履艰难,更难拒绝你的请求。现在特地命令你退休回乡,希望你努力进食药物,恢复健康,在家乡悠闲地生活,以迎接长寿和幸福,符合我优待老人、尊重贤人的心意。”朝中的大夫君子们都为他的离去感到惋惜,但同时也都认为这是他的荣耀。
正统九年闰七月二十七日(1444年9月9日),魏源因病在家中去世,享年六十三岁。这个消息传到朝廷后,明英宗对此深表哀悼,派遣官员前去祭奠,并命令有关部门负责办理丧葬事宜。朝中的士大夫们也无不感到惋惜,纷纷前去吊唁并送上奠仪。
魏源在入仕以来,有以下政绩:
1.整治吏治,保护无辜。魏源在任监察御史期间,为被诬陷的松江知府黄子威平反,又在浙东为民众减轻鱼课负担。他巡按陕西时,积极救治西安大疫中的民众,并奏请朝廷减免税收,以安民为首要任务。此外,他在处理凉州土寇问题时,及时请求朝廷派兵剿灭,成功避免了更大的动乱。 2.
抚边安民,加强边防。魏源在边防事务上表现出色,他曾被派往西边督察诸将,严防边境。他视察天城至朔州的险要地形,分派将领守备,并请求增修开平、龙门等城堡,加强防御。同时,他还关注军队中的勇壮者被权豪庇护以避役的问题,将其全部搜括归伍,增强了军队的战斗力。 3.
司法公正,议狱平恕。魏源在刑部任职多年,处理案件公正无私。他主张议狱要平恕,反对过于苛刻的刑罚。陕西佥事计资说:“武臣所犯的杂犯等罪,应给予一半俸禄,贬戍极边之地。”魏源因他所说的过于严酷,上奏止住了这种做法。郎中林厚提出应禁止无理狡猾的诉讼、告发,以及选择理刑官、处理重犯务必凭赃物证据等四项建议,都因魏源的意见得以施行。
明英宗朱祁镇:卿起家科第,祇事三圣,以至于今。廉洁公忠,明敏果毅,佐宪纪则政用允平,任方岳则民怀实惠。进陟秋卿,历岁尤久,朕夙夜颛颛,惟庶狱是钦是恤。 (《明英宗实录》引)
杨士奇:仆以直道,于世寡合。独秋官尚书南康魏公、侍郎建昌何公,近皆以同江右,故有相得之乐,相资之益。 (《东里集》)
王直:公忠厚坦亮,孝于亲,友于兄弟,睦于宗族,而信于朋友。与人言,必依于仁义。其襟度夷旷,洞然见肺腑。事有可疑者,得公处之,众无不惬意。凡公所涖,人至今誉叹不能忘。 (《资善大夫刑部尚书魏公神道碑》)
李贤等:①源仪观宏伟,宽厚有量。 (《明英宗实录》)②刑部尚书魏源为人倜傥,豪迈不群。 (《古穰集》)
张廷玉等:源在刑部久,议狱多平恕。 (《明史》)
魏源情诗
传说魏源幼时丧父,家境十分贫寒,母亲无钱供他上学,只好由舅父接到家里读私塾。有一天,魏源的表妹游玩时把折扇丢在家中,他无意中看到扇上既有盛开的梅花和菊花,还有一对戏水鸳鸯。便触景生情,对表妹产生爱慕之心,赋诗一首:“一树得梅,一株得菊,一对鸳鸯水中宿,我却有心来看尔,不知尔心欲不欲”。表妹将此事告知父亲。父亲要先生查明此事,魏源直言不讳:“爱由情生,是我所为”。先生听后不动声色,将一块墨,一碗水和装有一对金鲤鱼的砚台放在魏源面前,对他说:“如能吟合扇诗,我成全你们。”魏源略加思索,提笔在纸上写诗一首:“一块墨,一碗水,一对金鲤难摆尾,有朝一日风云动,跳出龙门万万里”。先生大惊此诗气势磅礴,很有抱负。舅父听先生说后,为确切了解魏源的品德,唤魏源向前三步,魏源照此前行三步。接着,舅父又要他退后三步,魏源说:“头可断,血可流,只能向前不退后”。舅父听后心中暗喜,欣然同意表妹与他结为秦晋之好。
大臣之体
魏源仪表堂堂,风度翩翩,宽宏大量。京城曾经发大水,他的下属官员的住所被淹,魏源听说后,就把自己住宅旁边的空地全部分给他们。有审案不当的,他会愤怒地斥责他们。但是等到他们再来商议事情时,魏源却与他们谈笑风生,一点也没有生气的样子,史称其有“大臣之体”。
辈分 | 关系 | 姓名 | 简介 |
---|---|---|---|
先辈 | 曾祖父 | 魏文卿 | 有德义之人,却不愿做官。 |
祖父 | 魏庭郁 | 追赠为资善大夫、刑部尚书。 | |
父亲 | 魏伯泰 | ||
母亲 | —— | 被追赠为夫人。 | |
平辈 | 原配 | 卢氏 | 是一位贤良淑德的女子。 |
侧室 | 石氏 | —— | |
子辈 | 儿子 | 魏鉴 | 卢氏所生。 |
魏铎 | |||
魏钦 | |||
魏铨 | |||
魏铭 | 侧室石氏所生。 | ||
女儿 | 魏氏 | 嫁王景春。 | |
嫁邹某,石氏所生。 | |||
参考资料:《资善大夫刑部尚书魏公神道碑》 |
魏源墓
魏源墓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柘林镇易家河村,是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该墓为石构单室券棚式,墓前有石翁仲、石马和汉白玉神道碑。墓穴早年被盗,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江西省博物馆曾对该墓进行考古发掘,出土了一批影青瓷器。其中,豆青釉雕狮烛台于1966年出土,烛台为明正统年间制,通高23厘米,底径11.5厘米,现收藏于江西省博物馆。该墓“文化大革命”时曾被破坏,现仅存封土堆、石马等地面遗迹。张廷玉等《明史·卷一百六十·列传第四十八》
王直《抑庵文集·卷七·资善大夫刑部尚书魏公神道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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