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制 编辑

国家机关选举任期政体

共和制共和制

共和制是“君主制”的对称。国家代表机关或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的一种制度,在奴隶制度下,曾出现过古希腊和古罗马的民主共和制和贵族共和制,在封建制度下,意大利的威尼斯、热那亚、法国的马赛和俄国的诺夫哥罗德都曾出现过城市共和制。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共和制有议会制和总统制两种形式。前者指政府(内阁)由议会中拥有多数席位的政党组成,并对议会负责的国家体制,如1946—1958的法国;后者指总统由选举产生并直接领导政府,不对议会负责的国家体制,如美利坚合众国。社会主义共和制是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的。参见“民主集中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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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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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共和制

外文名:republic

相对概念:君主制

分类:议会共和制、总统制、半总统制

议会共和制:德国,新加坡等

总统共和制:美国,韩国等

半总统共和制:法国、俄罗斯等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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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关系,民主共和制可分为议会共和制、总统共和制、半总统共和制。

在议会共和制国家,议会拥有立法、组织和监督政府(内阁)等权力:政府(内阁)由占议会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来组织,政府对议会负责,当议会通过对政府不信任案时,政府就得辞职或呈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选举;作为国家元首的总统只是名誉虚位,几乎没有实权。实行议会共和制的国家有:德国、新加坡、印度、意大利等等。

在总统共和制国家,总统既是国家元首统帅军队,又是总揽行政权力的政府首脑,由当选的总统组织政府,议会拥有立法和监督政府等权力。实行总统共和制的国家有:韩国、美国、巴西、印度尼西亚等等。

在半总统共和制国家,总统统领外交和军事,不对议会负责,总理领导政府并向议会负责。总统命令要由总理及有关部长副署,议会可以通过不信任案迫使总理辞职,同时总统在征得议会领袖同意的前提下可以解散议会,总统对议会通过的法案无否决权。实行半总统共和制的国家有:法国、蒙古、葡萄牙、俄罗斯等等

共产国家的共和制具体表现形式也有多种,如苏维埃(苏联)、代表团制(南斯拉夫)、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指中国各族人民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定期选举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其他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对其负责。我们的国家元首称主席;行政首脑称总理;党的最高领导称总书记。

词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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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政治的概念源于西方,19世纪的日本人取《史记·周本纪》的“共和”二字翻译之,并流传开来。之所以译作“共和”,是因日本人认为从周厉王失政到周宣王执政,西周历经了没有周王的君主专制,而由周公和召公共同执政的年号为“共和”的十四年,比较贴近西方republic之概念。

至于共和年号的由来,有两说:

1、因召公、周公二者共同代理执政。《史记·周本纪》:“ 召公 、周公 二相行政,号曰‘共和’。”张守节正义引韦昭曰:“ 彘之乱,公卿相与和而脩政事,号曰共和也。” 宋欧阳修《明正统论》:“昔周厉王之乱,天下无君,周公 、邵公共行其政十四年,而后宣王立,是周之统尝绝十四年而复续。然为周史者,纪 周、召之年谓之共和 ,而太史公亦列之于《年表》。”

2、因由共伯和代理执政。《汉书·古今人表》“ 共伯和 ” 唐颜师古注:“共 ,国名也;伯 ,爵也;和 ,共伯之名也。共,音恭。而《迁史》以为周召二公行政,号曰共和,无所据也。” 宋王应麟《诗地理考·共和》:“古史,共伯和者,厉王时之贤诸侯也,诸侯皆往宗焉,因以名其年,谓之共和 ,凡十四年。按《汲冢纪年》, 共伯和干王位,故曰共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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