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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 编辑
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简称教资会;英语:University Grants Committee,UGC)是中国香港特区政府辖下,职权范围如下:(一)按社会的需要,检视下列事项:香港各所大学及行政长官指定的其他院校的教育设施;各院校的发展计划;以及各院校所需的教育经费。(二)就下列事项向政府提供意见:如何在各院校运用获立法机关批核作教育用途的拨款;以及行政长官向教资会提出的各项高等教育事宜。于1965年10月成立。委员会并无任何法定或行政的权力,所有委员由政府行政长官委任。
中文名: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
外文名:University Grants Committee
简称:教资会
属性:香港各所大学及行政长官指定的其他院校的教育设施
1983年香港浸会学院成为受资助院校。
1984年香港城市理工学院归入委员会资助范围。
1991年,新成之香港科技大学和岭南学院成为获教资会拨款资助院校。两所前理工学院及香港浸会学院升格为大学后,
1994年11月所有受资助院校升格为大学,恢复原有名称。
香港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的由来是1964年的预算案辩论中,立法局议员提议,香港应设立与英国的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相似的咨询委员会,为政府提供当时香港大学及香港中文大学的拨款经费的意见。翌年,政府委任首批委员,并以英国教资会的原则和工作为本运作。
2003年首次拨出十亿港元推行配对补助金计划。 根据规定,各院校所筹得的首四千五百万元“最低款额”,以每一元配一元的等额方式,获发放配对补助金,而其余所筹得的捐款,则以每二元捐款配一元补助金的方式发放,补助金的上限为二亿五千万元。
2008年香港都会大学接受UGC大学配对补助金。
2010年香港演艺学院接受UGC大学配对补助金。
大学配对补助金
2008年第4轮涵盖以下院校:香港都会大学等;
2010年第5轮涵盖以下院校:香港演艺学院等;
在2012/2013财政预算案,政府宣布拨款25亿元推行第6轮的配对补助金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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