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机构 编辑

现代社会中负责制定法律的机构

立法机构是现代社会中负责制定法律的机构,通常由当地公民按人口比例组成,通常称为国会、立法院或议会,但亦有使用不同名称。立法部门除了制定法律外,通常亦负责审批政府(行政部门)的公共开支要求、监督政府运作、同意司法首长的任命等。在议会制中,行政部门亦是由立法部门产生,向立法部门负责。在总统制中,行政首长并不由立法部门产生,而是分开选举。但不论在何种制度中,由于立法部门掌握了公共财政的大权,可以说是最根本的权力来。立法机构的决策方式是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集体决策,为此各国都设有一套自己的仪式和议事程序。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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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立法机构

方式:政府公务机关或其他主管单位通过

追溯至:公元651年

出处:《永徽律》

立法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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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立法指经政府公务机关或其他主管单位通过或制定而具有公权力之宣言,例如法令、规章、经费分配、以及国际公约。

中国国际私法的立法历史悠久,最早可追溯至公元651年的唐王朝颁布的《永徽律》“名例章”中“化外人相犯条”的规定,即“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这一规定的前一部分体现了属人主义的倾向,后一部分反映了属地主义的倾向。这样明确的成文法规定在其他国家统一历史时期的法律中未曾见到,这说明中国是国际私法立法最早的国家之一。

不同时期的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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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法律的权力不是一开始在议会手上的,在不同时代和不同国家中,立法权不尽相同。在原始社会时代,法律一般是习惯法,由一个氏族内大家共同的习惯组成,大家共同遵守。在奴隶社会时代,法律已经成文,不同国家法律制定的权力也不同。独裁君主国家,立法权属于君主。在古代印度,则属于祭司阶层 - 婆罗门,隶属于神权。古代雅典,立法权由奴隶主组成的议会共同决定。在封建社会,立法权一般都掌握在君主手里。

当代的立法机构最初产生于欧洲。最初只是君主不定期召集的贵族集会,渐渐的演变成为正式的集会组织。到了19世纪,议会成了新兴民族国家独立的标志现代社会,各国的立法权一般都是掌握在议会,各国的议会制度也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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