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 编辑

发达国家发达国家

发达国家(Developed Country),又称已开发国家和先进国家。是指那些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准较高,人民生活水准较高的国家,又称作高经济开发国家(MEDC),普遍拥有较高的人类发展指数、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工业化水准和生活品质。借由开发自然资也可以达到较高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和人类发展指数,但未必属于发达国家(比如卡塔尔、文莱、沙特阿拉伯等国)。

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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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源

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这一对概念,最早见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成立协定。1960年12月14日,奥地利、联邦德国、法国、美国等20个欧美国家在巴黎签署协议,同意将以协调美国援助欧洲的马歇尔计划为主要任务的欧洲经济合作组织(OEEC)重组为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该协议于1961年生效。

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这对概念开始被国际社会广为使用。“发达国家”一般用来指人均国民收入高、已经发展起来的国家,“发展中国家”指的是那些发展水平不高、还在发展中的国家,也称为“后发国家”。

界定

一般而言,国际社会把世界银行分类中的高收入国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先进经济体、世界贸易组织中的发达国家、联合国贸发会议的工业国(B组国家)、联合国人类发展指数极高国家等认定为发达国家。

世界贸易组织官方网站上指出,世界贸易组织并没有关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定义。世贸组织成员国自己决定宣称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

治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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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国家的治理历经多年的实践探索,从崇尚自由的市场力量到强调政府调控,再到市场与政府并重,进而重视社会组织发挥作用,为致力于实现高效治理的国家提供了可供参考的经验。

在继承现有制度的基础上追求治理方式的创新与现代化。制度不是一蹴而就的,是在既有秩序的基础上进行改革或创新。也就是说,制度存在“路径依赖”,在过去制度环境中做出的政策选择影响此后的政策结果,选定某种政策后,从该政策中所获得的利益收益超过改变它的成本,导致政策改变的难度加大。发达国家以实现善治为目标推进制度改革的同时,亦依赖于该国先前拥有的制度模式。因此,路径依赖要求在继承现有合理制度的基础上革新,渐进式变革比激进式改革更有利于实现国家善治。

治理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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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国内事务与国际事务的界限日益模糊、公共部门与私有部门合作渐增、政府与市场的管辖范围重叠,一些在传统国家治理体系中不曾出现或不能解决的治理难题纷纷显现。西方国家一直以来引以为傲的国家治理体系,也因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社会矛盾突出、政治体制失信而广受质疑。发达国家迫切需要改革,建立有效且负责的治理体系是改革的关键

全球性金融危机与欧债危机对美国及其西方盟友的国内经济造成严重影响,西方国家治理陷入困境。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模式也遭受质疑,随之而来的国内治理也遭遇前所未有的挑战。

经济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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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生产力水平高度发达,国民生产总值和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比较高的国家,产业结构先进,在国民经济结构中第三产业所占比重一般大于60%。

  • 2.

    经济运行机制成熟,市场机制和市场体系健全,经济发展优势明显,管理先进,并有比较完善的宏观经济调控体系。

  • 3.

    经济国际化程度高,外贸对外出口方面比较多,质量总体高,外贸在世界贸易总额中占据较大份额,金融市场高度国际化,跨国公司高度发展。

  • 分类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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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缩写解释

    HIE OECD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高收入会员国

    DAC

    发展援助委员会(DAC)会员国

    CIA AE

    中央情报局《世界概况》发达经济体

    IMF AE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发达经济体

    WB HIE

    世界银行高收入经济体

    HDI VH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人类发展指数极高的国家

    QoL 30

    经济学人信息社生活质量指数前30名国家

    CDI

    全球发展中心(CGD)发展职责指数(CDI)国家

    NBC 30

    新闻周刊世界最好国家前30名国家

    LPI 30

    列格坦全球繁荣指数前30名国家

    G7

    七国集团成员

    30-50

    30-50俱乐部成员

    国家和地区

    HIE OECD

    DAC

    CIA AE

    IMF AE

    WB HIE

    HDI VH

    QoL 30

    CDI

    NBC 30

    LPI 30

    G7

    30-50

    项总数

    美国

    12

    德国

    12

    法国

    12

    英国

    12

    日本

    12

    意大利

    12

    加拿大

    11

    韩国

    11

    卢森堡

    10

    瑞士

    10

    挪威

    10

    爱尔兰

    10

    丹麦

    10

    澳大利亚

    10

    荷兰

    10

    瑞典

    10

    奥地利

    10

    芬兰

    10

    比利时

    10

    新西兰

    10

    西班牙

    10

    葡萄牙

    10

    希腊

    9

    斯洛文尼亚

    9

    捷克

    9

    冰岛

    不适用

    8

    斯洛伐克

    7

    新加坡

    7

    波兰

    6

    以色列

    6

    爱沙尼亚

    6

    马耳他

    不适用

    6

    立陶宛

    5

    拉脱维亚

    5

    塞浦路斯

    不适用

    5

    圣马力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3

    列支敦士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3

    安道尔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3

    匈牙利

    5

    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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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美国中央情报局等机构发布的资料来看,发达国家有以下这些:

    成为发达经济体年份

    成为高收入经济体年份

    发达国家

    区域

    人口

    面积(km²)

    人口密度

    1990年以前

    1987–

    美国

    北美洲

    329,100,000

    9,370,000

    34.2

    1990年以前

    1987–

    加拿大

    北美洲

    37,281,000

    9,984,670

    3.73

    1990年以前

    1987–

    澳大利亚

    大洋洲

    25,321,000

    7,692,024

    3.29

    1990年以前

    1987–

    新西兰

    大洋洲

    4,642,800

    270,534

    17.2

    1990年以前

    1987–

    日本

    亚洲

    126,220,000

    377,972

    334

    1997年*

    1995–1997, 2001–

    韩国

    亚洲

    51,285,000

    100,210

    512

    1997年

    1987–

    以色列

    亚洲

    8,547,100

    20,770

    412

    1997年

    1987–

    新加坡

    亚洲

    6,004,800

    716

    8387

    2001年**

    1988–

    塞浦路斯

    欧洲

    1,210,600

    9,251

    131

    1990年以前

    1987–

    奥地利

    欧洲

    8,654,200

    83,858

    103

    1990年以前

    1987–

    比利时

    欧洲

    11,568,000

    30,528

    379

    2009年

    2006–

    捷克

    欧洲

    10,572,000

    78,866

    134

    1990年以前

    1987–

    丹麦

    欧洲

    5,753,800

    43,094

    134

    2011年

    2006–

    爱沙尼亚

    欧洲

    1,296,300

    45,100

    28.7

    1990年以前

    1987–

    芬兰

    欧洲

    5,601,900

    338,145

    16.6

    1990年以前

    1987–

    法国

    欧洲

    65,569,000

    551,500

    119

    1990年以前

    1987–

    德国

    欧洲

    81,427,000

    357,022

    228

    1990年以前

    1996–

    希腊

    欧洲

    10,800,000

    131,957

    81.8

    1990年以前

    1987–

    冰岛

    欧洲

    337,700

    103,000

    3.3

    1990年以前

    1987–

    爱尔兰

    欧洲

    4,739,300

    70,273

    67.4

    1990年以前

    1987–

    意大利

    欧洲

    59,984,000

    301,318

    199

    2014年

    2009, 2012–

    拉脱维亚

    欧洲

    1,887,800

    64,600

    29.2

    2015年

    2012–

    立陶宛

    欧洲

    2,713,300

    65,300

    41.6

    1990年以前

    1987–

    卢森堡

    欧洲

    613,000

    2,586

    237

    2008年

    1989, 1998, 2000, 2002–

    马耳他

    欧洲

    423,500

    316

    1340

    1990年以前

    1987–

    荷兰

    欧洲

    17,291,000

    41,528

    416

    1990年以前

    1987–

    挪威

    欧洲

    5,446,700

    385,054

    14.1

    1990年以前

    1994–

    葡萄牙

    欧洲

    10,189,000

    91,982

    111

    2012年

    1991–1993, 2000–

    圣马力诺

    欧洲

    32,572

    61

    534

    2009年

    2007–

    斯洛伐克

    欧洲

    5,439,900

    49,033

    111

    2007年

    1997–

    斯洛文尼亚

    欧洲

    2,078,800

    20,256

    103

    1990年以前

    1987–

    西班牙

    欧洲

    45,806,000

    505,992

    90.6

    1990年以前

    1987–

    瑞典

    欧洲

    10,071,000

    449,964

    22.4

    1990年以前

    1987–

    瑞士

    欧洲

    8,645,100

    41,284

    210

    1990年以前

    1987–

    英国

    欧洲

    66,366,000

    243,610

    273

    2008年

    2006–

    匈牙利

    欧洲

    9,798,000

    93,030

    108.4

    2015年

    2009–

    波兰

    欧洲

    38,400,000

    312,685

    123.9

    *:2021年7月,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在第68届贸易和发展理事会会议中通过韩国地位变更案,正式将韩国认定为发达国家。

    **:塞浦路斯在地理位置上属于亚洲,但在文化、政治上又是欧洲的一部分。

    根据中央情报局(CIA)发达经济体标准,还有这八个小型经济体也是发达经济体:安道尔、列支敦士登、摩纳哥、梵蒂冈、法罗群岛、百慕大、根西岛和泽西岛。但它们不适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标准的发达经济体或不适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人类发展指数。通常意义上,这些经济体也是发达经济体。但可能因为它们太小,IMF没有把它们列入发达经济体。欧洲联盟所制定的《申根协定》里的所有申根区成员国都符合针对发达国家中的“高收入经济体”的定义和条件,申根区的边界设定也因此作为前提条件,取消了之前繁琐的国境边界管制,亦没有导致大规模的区域内部移民现象。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发达经济体标准,波多黎各也是发达经济体。但它不是CIA《世界概况》中的发达经济体或不适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人类发展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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