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档案 编辑

文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艺术档案艺术档案

艺术档案是指文化艺术单位和艺术工作者在艺术创作、艺术演出、艺术教育、艺术研究、文化交流、社会文化等工作和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是宝贵的文化遗产。艺术档案工作是文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档案工作的组成部分。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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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艺术档案

种类:剧目档案、曲目档案、节目档案

特点:形象性

类别:档案的一种

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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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类有:艺术生产档案,如剧目档案、曲目档案、节目档案、影目档案、书画作品档案、工艺美术品档案,城市雕塑作品档案等;群众艺术档案,如业余文艺汇演、业余文艺作品展览活动中形成的艺术档案,民间民族艺术遗产、群众文化活动等调查研究工作中形成的艺术档案等;艺术教学档案;艺术研究档案;专业表演艺术汇演档案;以及个人艺术档案等。1983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和国家档案局发布的《艺术档案工作暂行办法》,将艺术档案细分为16个类别。

艺术档案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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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档案具有 3个特点:①形象性。艺术档案反映的社会生活,反映的艺术工作者的精神劳动及其艺术创造成果,是通过艺术作品本身的艺术形象这一特殊手段体现出来的。②成套性。一项艺术业务活动形成的艺术档案的全部项目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反映了综合艺术的各种艺术要素的不可分割性,反映了各类艺术业务人员共同进行的集体的、和谐的艺术思维活动的全过程及其成果,反映了各种形式的档案材料之间内在的历史联系。③多样性。艺术档案用多种不同的记录手段,在不同的载体上,以不同的方式共同反映一项艺术活动的全过程及其成果,造成了档案材料类型的多样性。  艺术档案可以超出其形成单位及其本专业,在更广泛的艺术领域内发挥作用,它是艺术生产(重排复演、改编、移植、整理、创作等)、艺术研究(艺术和艺术工作史、艺术和艺术工作现状、艺术理论、艺术家风格流派等)、艺术创作和艺术工作的经验总结,艺术教学、艺术交流、艺术活动的组织指导和艺术业务人员的业务考核等的依据;它还是艺术遗产继承和艺术创造发展的必要条件。

管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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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档案管理的基本方法:①艺术档案室是国家积累和保存艺术档案的基层组织,要保证本单位每一项艺术活动成套艺术文件材料的收集完整;②组卷要体现出艺术档案的成套性,以每项艺术活动的成套艺术文件材料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案卷名称即艺术活动项目名称;③一项艺术活动中不同载体的材料分别保管,以同一个案卷名称和案卷号把它们联系在一起;④按艺术活动项目的时间先后顺序编案卷号,一项活动一号;⑤每项艺术活动的整套档案材料视其数量多少,再分若干保管单位(盒、册),在案卷号之后编保管单位顺序号;⑥全部案卷分别不同载体材料按照案卷号顺序排列;⑦以保管单位为单位编写卷内目录,并复制一份汇总分年编案卷目录;⑧每年进行案卷统计一次,统计本年案卷数、各类保管单位(盒、册)数和各类文件材料件数,以及本年的各类累计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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