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监 编辑

英联邦地区学校校务会议主席

校监(Chancellor)是英联邦地区学校校务会议主席,相当于企业董事长(Chairman)的角色。负责主持校董会(校务会议)和毕业大典,以及决定学校长远发展愿景。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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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校监

外文名:Chancellor

职业:学校校务会议主席

地区:英联邦

校监Chancel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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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中文翻译会误将Chancellor翻译为校长,或将Vice-Chancellor错误翻译为副校长。正确翻译如下:

  • 校监(Chancellor)

  • 副校监(Pro-Chancellor)

  • 校长(Vice-Chancellor & President)

  • 常务副校长(Deputy Vice-Chancellor)

  • 副校长(Pro Vice-Chancellor)

  • 中国香港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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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公立大学校监均为行政长官,在主权移交中国前则为香港总督。

    澳大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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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名大学的校监多半是由德高望重的政治人物或学者出任,例如澳大利亚国立大学(ANU)过去的校监Gareth Evans曾任澳大利亚联邦参议院议长、外交部部长和澳大利亚工党党魁等等。过去也曾由诺贝尔奖得主和卸任澳大利亚总理担任ANU校监。

    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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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多数的(单一主校区)美国大学,并无校长与校监职权分立之设计,因此校长(President)便相当于校监,既是学校的对外代表人,亦是最高行政首长。另设置副校长(Provost)协助校务。

    但少数拥有多个校园的美国大学,则会增设校监一职,位阶高于个别校区的校长,以方便校务整合与推动。

    然而,亦有些州立大学系统反其道而行,例如:伊利诺伊大学、马萨诸塞大学和加利福尼亚大学,改以校长担任大学系统之最高行政首长,各州立大学系统分校另设置分校校监进行管理。

    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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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名大学的校监多半是由德高望重的政治人物或王室成员出任,例如牛津大学的现任校监为末代香港总督彭定康;剑桥大学的校监则长期为菲利普亲王。在英国,王室成员有可兼任不只一所大学校监的惯例,例如:安妮公主就兼任伦敦大学和爱丁堡大学校监。

    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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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来西亚公立大学中,校监通常由各州苏丹王担任;而私立大学中,校监通常由民营企业家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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