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冰 编辑

香港执业大律师

赵冰赵冰

赵冰,香港执业大律师,曾任香港中文大学新亚书院法律顾问、新亚书院校董会董事长。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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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赵冰

国籍:中国

职业:香港执业大律师

出生地:广东新会

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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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冰(1892年-1964年),字蔚文,广东新会人,出生于香港,父亲曾留美。赵冰五岁入香港官办中文小学,9岁入香港拔萃书室习英文,12岁加入浸信会为基督教徒。同年,晚上在一专科夜校专修文史。夜校的陈老师是一位日本留学生,同盟会会员,他将国家观念和民族意识及革命思想灌输给赵冰。

个人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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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考入北京交通传习所读书,实为替同盟会做侦探工作,将收集到的情报秘密转送香港交胡汉民。

宣统二年(1910年)谋刺清监国摄政王载沣未遂,南下香港继续攻读。后到美国留学,获芝加哥大学哲学学士学位,改入哥伦比亚大学读国际法。这期间先后参加国民党和中华革命党,任《民气周报》英文版主笔和中华革命党美洲支部部长。

1916年获哥伦比亚大学外交硕士学位,后又获哈佛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并赴英国伦敦大学深造,1921年获哲学博士学位。次年取得大律师资格,在伦敦执律师业。

1923年又获牛津大学民律博士学位。

1924年返国,历任南昌、厦门、中山等地的地方法院院长、湖北省高等法院院长,有“再世包公”的美誉 。在厦门任内曾与英国交涉,收回鼓浪屿租界。

1926年,任广州国民政府高级顾问兼外交部法律顾问。次年1月,国民政府迁武汉,赵冰协助外交部长推行“革命外交”,向英国强硬交涉,收回汉口、九江两地的英租界。历任财政部机要秘书、铁道部顾问、外交部次长、代理部长等职。后转任湖南大学、中央政治大学、广西大学、广东华侨大学教授。抗日战争期间,在广西率领三千抗日学生军开展游击战打击敌人。

1949年秋,赵冰赴香港执律师业,被任为港督顾问。10月,与友人创办新亚书院,后组成香港中文大学,任董事长兼讲师,并任蔚文中医学院筹委会主任委员、辅仁书院董事长。受聘为中国文化协会、侨港新会商会等团体的法律顾问。著有《中国外交史》、《中国继承法》等书。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赵冰14岁参加孙中山领导的同盟会,成为最年轻的会员,从此走上革命道路。他利用课余时间练武术、游泳、射击、骑自行车,还编撰、排练话剧宣传革命。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赵冰在拔萃书室毕业,同年,考入北京交通传习所(即交通大学前身),在北京复考时获全国第一名,入学后,他与胡汉民、谢英伯等同学从事革命活动。宣统二年(1910年)八月,他探知监国摄政王亲自主持资政院开幕礼,决定利用此机会行剌摄政王,在摄政王到会场必经之路旁开设一间照相馆。九月初一日摄政王去资政院致训词时,军警戒备森严,便衣密探出动,在道路两旁的店辅进行大搜查。因照相馆内藏有枪械炸弹,赵冰等迅速从后门逃跑到英国公使馆暂避,后经友人帮助返回香港。赵冰经此教训,觉得革命不但要懂得革命道理,学会枪术、拳术,还要有丰富的科学知识,于是又入皇仁书院夜班研习理化、法文。

宜统三年(1911年)初,同盟会在香港设统筹部,策划广州起义。当时赵冰有一舅父在总督府署工作,组织委派他去广州探听调查总督署的内幕情报,设法取得地图。得到舅父的协助,赵冰很快把情报和地图弄到带回香港,交给胡汉民。当赵冰准备参加广州三月廿九日起义时,陈老师劝他:“你要继续求学,攻打总督署不是十多岁的少年适合的。”陈老师还告知赵冰父亲劝阻他。三月二十九日的广州起义终于失败,陈老师也牺牲了。赵冰虽然末直接参加战斗,但他在事前送去的情报和地图为起义战斗起了很大的作用。后来他遵照陈老师“继续读书”的教导,到美国加州大学为特别生,攻读政治学、军事学。

民国元年(1912年)夏,赵冰正式成为该校注册生,课余习小提琴,喜阅课外书。他读了达尔文的《进化论》和赫胥黎的著作后,摒弃过去的宗教观念,只在达尔文和赫胥黎等学说中寻求真理,不再在《圣经》中寻求精神寄托。同年八月,同盟会由孙中山领导改组为国民党,赵冰经孙科介绍加入国民党。民国三年(1914年)由于不满美国西部种族歧视政策,不等毕业愤然离开加州大学,转入芝加哥大学修读社会学、政治哲学。民国四年(1915年)夏在芝加哥大学哲学毕业获学士学位后,入纽约哥伦比亚大学专攻国际法。1914年国民党改组为中华革命党,赵冰被孙中山任命为《民气周报》英文主笔,兼该党北美洲支部部长。袁世凯阴谋复辟称帝,向美国贷款5000万美元作上台政治资本,赵冰写信给中国驻美公使,要求阻止贷款的谈判。袁世凯衔恨派人谋刺赵冰,赵先发制人,毙伤刺客,贷款告吹。次年,赵冰获哥伦比亚大学硕士学位,转入哈佛大学主修读法律,获法律学学士学位。毕业后离美赴英,入伦敦大学深造,民国十年(1921年)获伦敦大学博士学位后,取得大律师衔,在伦敦执业大律师。次年,又获牛津大学博士学位。

民国十三年(1924年)赵冰离欧回国,历任南昌、厦门、中山等地法院院长,为政廉明。有“再生包公”之誉。在厦门时向英国交涉收回鼓浪屿,具后在上海执业律师。民国十四年(1925年)五月,上海爆发了“五卅”惨案,他与粤籍殷商霍守华、上海总商会会长冯少山发动罢市、罢工、罢课的斗争,声讨帝国主义杀害我国同胞的罪恶行径。

民国十五年(1926年)五月,广州国民政府成立,赵冰任国民政府高级顾问和外交部法律顾问。次年,英军在汉口枪杀中国人,发生“江岸事件”,爆发了武昌群众反英集会,要求收回汉口英租界。当时国民政府外交部长陈友仁推行“革命外交”决定收回汉口英租界。赵冰以外交部法律顾问的身份,与陈友仁跟英国谈判,收回汉口、九江的英租界。他其后任财政部机要秘书、外交部次长等职。以后从事教育,先后任广西大学、湖南大学、政治大学、华侨大学等校教授。

抗日战争爆发时,赵冰正在广西大学任教,学校紧急疏散迁移。当时交通工具缺乏,逃难者众,赵冰夫妇未能与学校大队同行,又无车辆,徒步撤退,他便毅然走上抗日的道路,参加当地的游击队。他在加州大学学到的军事知识,这时派上了用场。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赵冰与大人饶芳儒随华侨大学迁回出生地香港,执业大律师,兼任香港总督葛量洪爵士的顾问。十月,襄助钱穆、张丕介、唐君毅等创办亚洲文商学院夜校。1950年该校易名新亚书院。当时香港在英国统治下,轻视中国文化,有人讥讽香港是“文化沙漠”。新亚书院是一所中文大学,提倡“新亚精神”,社会人士公认这所学院是重视中国文化的学校。1963年10月学院与崇基大学、联合书院组成香港中文大学,赵冰任董事长,并亲自任课。中国传统的中医学在香港也被一些人废弃,原来由华人和药材行创办的纯中医“东华三院”,香港政府加入后也转为两医化。赵冰积极提倡成立中医学院,弘扬祖国传统医学,在他去世前曾筹办蔚文中医学院,可惜末能实现。

晚年,赵冰热心为社会服务,历任“世界龙岗义会”名誉会长、辅仁书院董事长、国立政治大学旅港校友会名誉会长、蔚文中医学院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时应聘为“香港报业公会”、“中国文化协会”、“香港宗教哲学研究社”、“人生杂志社”、“国立广西大学香港校友会”、“侨港新会商会”、“香港茶楼公会”的法律顾问等职。

1964年10月,赵冰在香港病逝,享年72岁。

主要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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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冰已出版的著作有:《赵冰博士自传》、《中国外交史》、《中国继承法》、《报业法例》、《民国外交文存》、《念字箴·引言》等;未出版的著作有《大清律例研究》、《中国婚姻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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