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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检察官学院 编辑
国家检察官学院(National Prosecutors College of P.R.C),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是中国检察系统的最高学府,是国家培养高层次、高素质检察人才的专门机构,是检察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主阵地。
国家检察官学院前身系最高人民检察院于1989年创办的中国高级检察官培训中心,1991年更名为中央检察官管理学院,1998年再次更名为国家检察官学院。
据2024年5月学校官网显示,国家检察官学院分为沙河校区和香山校区,沙河校区位于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校园面积320亩,总建筑面积约6.7万平方米,有清源、鉴明二湖。香山校区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香山南路,校园面积60亩,总建筑面积约2.4万平方米。有专职教师57名。
中文名:国家检察官学院
外文名:National Prosecutors College of P.R.C
创办时间:1991年6月27日
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现任领导:党委书记:邓云、院长、党委副书记:孙勤
院系设置:2个
院训:进德修业 秉鉴持衡
地址:沙河校区: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香山校区:石景山区香山南路
国家检察官学院前身系最高人民检察院于1989年创办的中国高级检察官培训中心,1991年更名为中央检察官管理学院,1998年再次更名为国家检察官学院。
据2024年5月学校官网显示,学院有有专职教师57名,其中教授17人,副教授22人,35人具有博士学位,专职教师均具有检察实务部门挂职锻炼的经历;同时,坚持“借助外力外脑”理念,聘任87位在政治理论、法学理论、检察实务等方面有影响力的学术带头人为学院的兼职教授。学院着力推动“检察官教检察官”的教育培训模式,探索实行检察教官制度,聘任117位全国和省级检察业务专家为高级检察教官和检察教官。
截至2019年4月,学院创办有《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中国检察官》《检察论丛》等学术刊物。
校企合作
学校先后与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上海政法学院、国家法官学院、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等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开展战略合作,共同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高层次复合型检察人才培养项目、学术研究和交流项目。
国际合作
学校先后与美国、法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瑞典、越南以及我国港、澳、台地区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司法机关、检察教育培训机构以及学术机构之间开展多种形式、富有成效的交流与合作,包括与相关国家检察官培训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定期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接待外国检察官和其他司法官员来华访问、研修、考察和讲学;组织中国检察官出国培训、参加学术交流活动;与国际或区域组织、国外司法机构以及学术机构之间开展主题性的国际合作项目等。
校训:进德修业 秉鉴持衡
进,提高、增长之意;德,指道德、操守;修,学习、研修之意;业,指业务、技能。秉,秉承、掌握之意;鉴,古代用的镜子,照映、审察、监督之意;持,保持、维持之意;衡,称重量的器具,如秤、天平,不倾斜,公正、均衡之意。
此院训的完整意思是:提高职业道德操守,学习研修专业知识和技能;秉承法律监督的宪法责任,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平衡。
职务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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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书记 | 邓云 |
院长、党委副书记 | 孙勤 |
副院长 | 常艳 |
党委委员、副院长 | 周洪波、徐鹤喃、朱全景 |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 王蜀青 |
参考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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