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 编辑
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是省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
(二)指导协调全省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组织推动理论武装工作,组织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三)分析研判和引导社会舆论,从宏观上指导全省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省各新闻单位工作;统筹协调组织开展全省新闻发布工作;统筹协调全省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开展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
(四)负责规划组织全省全局性思想政治工作,配合省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五)管理全省新闻出版行政事务,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全省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业,管理著作权,管理出版物进出口等。
(六)统筹指导全省精神文明建设,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省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统筹指导协调全省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协调组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推动群众文化建设。
(七)负责管理全省电影行政事务,指导监管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工作,组织对电影内容进行审查,指导协调全省性重大电影活动,承担对外合作制片、输入输出影片的国际合作交流等。
(八)统筹指导协调全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及旅游产业发展,研究提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和网络文化等方面改革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建议。监督管理省属国有文化资产。
(九)负责全省的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十)按有关规定管理宣传文化单位的领导干部,负责审核省直宣传文化系统部分处级干部的任免,负责对全省市县党委宣传部部长的任免提出意见。负责组织开展全省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工作。
(十一)完成省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副部长:张振明
副部长:蒋建民
1、本站所有文本、信息、视频文件等,仅代表本站观点或作者本人观点,请网友谨慎参考使用。
2、本站信息均为作者提供和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学习和研究使用。
3、对任何由于使用本站内容而引起的诉讼、纠纷,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有侵犯你版权的,请来信(邮箱:baike52199@gmail.com)指出,核实后,本站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