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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剧院 编辑
影剧院,一个播放文化、艺术、生活的介质,也是一个沟通世界的桥梁。
中文名:影剧院
外文名:cinema
拼音:yǐng jù yuàn
特征:既可放映电影,又可演戏的场所
天山网讯(记者于江艳 钱铤摄影报道)11月1日,备受影迷关注的《色·戒》在首府人民电影院举行首映观赏会,对于该影院来说,《色·戒》的首映意义非同寻常——这是该影院完全依靠数字信号播映的电影。
昨日(11月1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电影公司获悉,截至10月31日,该公司旗下的人民电影院、五一立体声电影院、十月影剧院的18个电影厅,已全部安装2K数字电影放映设备,今后,这3家影院所有影厅均可放映数字电影。乌鲁木齐市电影公司已在数字设备和数字影院改造方面投入200多万元资金。
除了乌鲁木齐市电影公司下属的上述3家电影院外,首府还有人民剧场、和平都会两家电影院,其中,人民剧场隶属于自治区文化厅,和平都会隶属兵团,5家影院因隶属关系不同,形成了“三足鼎立”的竞争格局。
乌鲁木齐市电影公司副总经理李冰介绍说,以前,放映胶片电影时,五一立体声电影院和十月影剧院因来回串映拷贝,一部“大片”至少要间隔1个小时才能放映,一些观众由于没耐心等下去,流失到别的影院;放映数字电影,两家影院不用再来回串映拷贝,一部“大片”间隔三四十分钟就可放映,大大缩短了候影时间。
对于3家影院全部实现数字化放映一事,昨日,记者采访了竞争对手人民剧场,该剧场营销部经理向金戈表示,他们从2005年就开始安装数字电影设备,到13个厅中,有10个厅都可以放映数字电影。同行全部 “数字”武装,对他们不会构成竞争压力。
在组织开展放映活动中,该大队党委高度重视,提前就与县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联系,并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县各部门、各单位按照消防部队的安排,每天都组织人员观看消防教育影片,接受消防教育。此举对于大力普及消防法律法规,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努力提升全社会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为寻乌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通过观看火灾事故影片,社会单位和群众纷纷表示:这种宣传形式非常好,大家平时没有时间了解消防安全知识,通过影片形式,可以直观地了解有关消防安全知识,消防大队为我们送来消防安全“食粮”。
影剧院
承办者的责任
一是明确规定了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者的责任,包括:承办者对其举办活动的安全负责,承办者的主要负责人为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责任人;承办者应当制定并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承办者应当开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宣传教育,保障临时搭建设施、建筑物的安全,落实应急救援措施等。
具体责任
二是明确了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管理者在场所安全保障方面的具体责任。
履行的职
三是明确了公安机关应当履行的职责,主要是:审查并实施安全许可;制定安全监督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对活动场所及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责令整改安全隐患;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突发事件等。四是明确了参加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人员应当遵守的规定。
一是确定大型群众性活动实行安全许可制度。明确公安机关是安全许可的实施单位,并对活动应当符合的安全条件、承办者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实施许可的程序、时限等作出了明确要求。考虑到对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安全许可已经有专门的行政法规规范,为使行政法规之间相互衔接,《条例》规定,《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对演出活动的安全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此外,对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门直接举办的大型群众性活动,《条例》规定,由举办活动的人民政府、国务院部门负责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不实行安全许可制度。为确保这些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条例要求举办活动的人民政府、国务院部门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责成或会同有关公安机关制定更加严格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安全保障措施
二是明确规定了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过程中的安全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公安机关根据安全需要组织警力,维持现场周边的治安、交通秩序,预防和处置突发治安事件,查处违法犯罪活动。承办者发现进入活动场所的人员达到核准数量时,应当立即停止验票;发现持有划定区域以外的门票或者持假票的人员,应当拒绝其入场并向活动现场的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报告;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过程中发生公共安全事故、治安案件的,安全责任人应当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规定了违反《条例》行为的法律责任
一是承办者擅自变更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或者擅自扩大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举办规模的,由公安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未经公安机关安全许可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由公安机关予以取缔,对承办者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二是承办者或者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管理者违反本条例规定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治安案件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安全责任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治安管理处罚,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三是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过程中发生公共安全事故,安全责任人不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或者不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的,由公安机关对安全责任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四是参加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人员有违反本条例行为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批评教育;有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威胁公共安全行为的,公安机关可以将其强行带离现场,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是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履行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职责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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