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玉 编辑

山东省青岛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校长(院长)

于玉于玉

于玉,女,汉族,1969年9月生。山东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法学博士。现任中共青岛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校长(院长)。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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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于玉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出生日期:1969年9月

毕业院校:山东大学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人物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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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09-1991.07山东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学习;

1991.07-1992.12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干部(其间:1991.08-1992.08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挂职锻炼);

1992.12-1997.03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科员级书记员;

1997.03-2000.06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第二庭副科级助理审判员(1996.09-1999.07在山东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

2000.06-2001.09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第二庭正科级助理审判员;

2001.09-2001.10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助理审判员;

2001.10-2010.02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副处级审判员(其间:2004.09-2007.06在山东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2010.02-2010.03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正处级审判员;

2010.03-2012.01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

2012.01-2014.01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其间:2012.08-2012.12参加山东省中青年干部赴美国行政与经济管理培训班学习);

2014.01-2015.06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2015.06-2018.06枣庄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8.06-2019.10枣庄市委常委、峄城区委书记;

2019.10- 枣庄市委副书记、峄城区委书记

现任山东省青岛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校长(院长)。

担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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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

职务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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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1日,中国共产党青岛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于玉为中国共产党青岛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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