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 编辑

国民党败退台湾时迁出的原下属机构

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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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

图1:福建省行政区域图(1947年)图1:福建省行政区域图(1947年)

辛亥革命后,福建地方政权为旧官僚和立宪派分子所把持。民国3年(1914年)后,又为北洋军阀所控制,直到民国15年(1926年)10月北伐军进入福建以后。同年12月上旬,国民革命军攻克福建全境,结束北洋军阀在福建的统治。12月25日,福建省政务委员会成立。

民国16年(1927年)1月3日,国民革命军东路军在福建成立福建临时政治会议,政权实际落入国民党右派手中。同年4月,以蒋介石为首的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国民政府福建省政府也于5月正式成立。

民国22年(1933年)11月22日,抗日反蒋的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亦称福建人民革命政府)在福州成立,李济深任主席。不久,在蒋介石军队的围攻下即告解体。国民党福建省政府延续到民国38年(1949年)8月17日福州解放为止。

1949年8月17日福州解放后,经中共中央委员会批准,福建省人民政府于8月24日在福州成立。国民党“福建省政府” 权力地位被取代,随即“撤退”到福建省金门县,“管辖”国民党当局实际控制的金门、马祖等福建省沿海岛屿。

台湾时期

1949年,国民党当局败退台湾,原来在中国大陆的国民党下属“福建省政府”也一并从大陆迁出,并设址于福建省金门县,管辖台湾当局实际控制的金门、马祖等岛屿。这也是国民党政权在大陆的省级行政机构中唯一“撤退”到台湾的,该机构的保留,是历史原因形成的结果。

1956年7月,台湾当局“行政院”颁布“金门马祖地区战地政务实验办法”,于金门、马祖分别成立“战地政务委员会”,实施军政一元化体制,对金马地区实施“军事管制”,“福建省政府”受命迁往位于台湾本岛的台北县新店镇办公。

图2:名不副实的台当局“福建省政府”图2:名不副实的台当局“福建省政府”

长期以来,台湾当局设置“福建省政府”的政治意义大于实质意义,除负责辖区内的一般行政工作外,还负责研究“光复大陆”成功以后的所谓“福建省重建计划”、“人才储备”,“闽籍海外侨胞的联系与服务”,以及“对大陆地区的心理战”等事务。

1992年11月7日,金马地区战地政务终止,实施地方自治,金门、马祖回归所谓“民主宪政”。暌违40年,“福建省政府”又奉命于1996年1月15日从台北县新店市(原新店镇)迁回金门县办公。

同年,在台湾当局举办的“国发会”中,国民党与民主进步党达成废除“省级机构”的共识,并于当年进行的第四次“修宪”中,将“省级政府组织”加以冻结。

1999年,台湾当局通过了“地方制度法”,将“省县自治法”和“直辖市自治法”一并纳入,台湾地区的行政架构变成了“中央”、直辖市和县、乡三级,省级机构彻底虚化。

在这种背景下,“行政院”于1999年8月25日制定“福建省政府组织规程”并发布施行。规程确定,“省政府”为“行政院”派出机关,受“行政院”指挥监督,办理监督县、市自治等事项,其主席和副主席均由“行政院长”提请台湾地区领导人任命。本来地位就低的“福建省政府”,此后更不受重视。

省府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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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台当局“福建省政府”省徽图案图3:台当局“福建省政府”省徽图案

“福建省政府”自民国38年(1949年)8月随“国军”迁驻金门,推行地方政务,并督导所属金门县和莆田县、连江县、罗县、长乐县(今长乐区)等县实际辖区推行县政,并将莆田县所属乌丘屿(今莆田市秀屿区乌丘村)暂归金门县代管,罗源县所属东引岛(旧称东涌岛,实际已于1936年12月12日划归连江县)、西引岛及长乐县(今长乐区)所属白犬列岛(属东沙乡,1958年撤销,现属连江县马祖乡,包括东犬岛、西犬岛等)等岛屿划归连江县(马祖)管辖。

1956年7月,台湾当局为适应战时需要,统一战地军政指挥,实施金门、马祖地区“战地政务实验办法”,令“福建省政府”移驻台湾,负责研究有关“收复”福建地区之“重建计画方案”及对大陆福建地区广播、闽籍华侨联系、人才储备与不属“战地政务”之一般省政工作。1992年11月7日金马地区“战地政务”终止,实施“地方自治”,金门县、连江县回归所谓“民主宪政”,“福建省政府奉”命于1996年1月15日从台北县新店市迁回金门办公。

目前,“福建省政府”受“行政院”指挥监督,为“行政院”的派出机关,其职责是监督县自治事项,执行“省府”行政事务以及其它法令授权以及“行政院”交办事项,以“维系省政持续运作及扮演台湾当局与地方政府之桥梁”,协助建设金马地区,开创和平。目前“福建省政府”机构编制为30人。实际有效管辖金门县、连江县(限于马祖地区)两县。“省政府”办公地址位于福建省金门县金城镇民权路34号。

“福建省政府”将于2018年12月31日结束办理业务,所有人员移拨至其他机关。出于尊重台地区宪制性规定,虽然“省政府”名衔得以保留,但实质上将不再运作。原由“省府”兼办的“金门马祖联合服务中心”业务,2019年1月1日起交回台行政部门负责。

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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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划沿革

辛亥革命后,福建废除府、州建制,设东、南、西、北四路观察使。民国5年(1916年)改称闽海道、厦门道、汀漳道、建安道等四道。民国16年(1927年)5月,国民政府福建省政府成立后,实行省、县两级政制。民国22年11月“福建事变”后,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决定在福建分设闽海省、延建省、兴泉省、龙汀省等四省和福州、厦门两个特别市,不久即随福建人民革命政府的失败而消亡。民国23年(1934年)7月,根据南京国民政府关于划区设立督察专员公署的规定,开始在全省设立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行政区划

台湾当局“福建省政府”现下辖金门县、连江县(限马祖地区)2县,共3镇、7乡。总面积180.46平方公里,总人口11万余人。

台湾地区福建省金马地区情况一览表 :

面积

政府驻地

下辖乡镇

辖区岛屿

金门县

150.145平方公里

金城镇

金城镇、金湖镇、金沙镇、

金宁乡、烈屿乡、乌丘乡

金门岛、小金门岛(烈屿)、东碇岛、

大担岛、二担岛、乌丘屿、

北碇岛等12座岛屿

连江县

29.52平方公里

南竿乡

南竿乡、北竿乡、东引乡、

莒光乡

南竿岛、北竿岛、高登岛、

亮岛、大丘岛、小丘岛、

东莒岛、西莒岛、东引岛、

西引岛及其附属岛屿共36个岛屿

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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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沿革

(一)北洋政府时期

辛亥革命后,福建仿效外省设闽省都督府,领导全省军政。省设都督,其下设:护军使(隶军务司、参谋司)、民政长(隶内务司、财政司、教育司、实业司)、司法司长(隶外交司、高等审判厅、高等检察厅)、闽海关监督、厦门关监督。

民国2年(1913年),增设警察厅。

民国3年(1914年),都督改称护军使,民政长改为巡按使。随即内务司改政务厅,财政司改财政厅,教育司改教育厅,实业司改实业厅,外交司改特派交涉员。

民国5年(1916年),护军使改称督军,巡按使改称省长。随后增设全省警务处。福州护军使改为福州镇守使。

民国7年(1918年),增设厦门镇守使、汀漳镇守使。

民国12年(1923年),督军改称督理,增设军务帮办、漳厦护军使、建安护军使、闽北护军使。

民国14年(1925年),督理改称督办,增设福宁镇守使、兴泉镇守使,闽北护军使改为闽北镇守使,汀漳镇守使改称汀杭镇守使。

(二)国民政府时期

民国15年(1926年),北伐军占领福州,结束北洋军阀在福建的统治。同年12月25日,福建省政务委员会成立,主任委员张贞。同时设立福建省财务委员会,由北伐军政治部主任何玉书兼任。

民国16年(1927年)1月3日,福建临时政治会议成立,为全省最高权力机关,军、民、财三政均由会议决议实行。7月1日,福建省第一届国民政府成立,设政府主席和政府委员,政府机构设有民政厅、财政厅、建设厅、教育厅、军事厅、农工厅、烟酒事务局、禁烟局、印花税务处。

图册1:福建省政府辖区地图集

民国17年(1928年),裁撤军事厅、农工厅、禁烟局、烟酒事务局、印花税务处。

民国21年(1932年)12月,增设秘书处。

民国23年(1934年)1月,“闽变”失败后,重组福建省政府,增设保安处。

福建苏区沦陷后,又增设反省院,隶属福建省高等法院。

此后,省政府又多次调整机构。到民国38年(1949年)8月,先后设立地政局、卫生处、图书杂志审查处、驿运管理处、主计处(先后内设统计室、会计室)、粮政局、渔业管理局、田赋粮食管理处、社会处、农业改进处、水利局、警保处、县长考试典试委员会、训练团、新闻处等政府职能部门。

(三)台湾当局时期

“撤退”台湾后资料暂略

机构设置

台当局“福建省政府”内设机构为第一组、第二组、第三组及人事室、会计室、政风室等共3组3室。

第一组:

监督县民政、劳工行政、地政、役政、警政、消防、文教、卫生医疗、环保、社会福利、人民团体、民俗古迹及福建侨民事务、新闻等工作。

第二组:

监督县财政、税务、经济建设、工商、交通、观光、水资源、农、林、渔牧、公共工程、国民住宅、都市计划、研考、考核管制、各项会议记录等工作。

第三组:

1、一般综合事务、资讯管理、文书档案管理、总务、出纳事务;

2、不属其他各组事项。

人事室:

1、人事管理事项;

2、省府组织及人力资源发展管理。

会计室:

1、岁计业务;

2、会计业务;

3、统计及主计人事业务。

政风室:

1、政风人员任免与考核;

2、政风法令宣导与法纪教育;

3、防贪肃贪与行政革新;

4、维护公务机密与安全措施;

5、纠举违常与协助疏处陈青请愿事件。

历任首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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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洋政府时期

(一)北洋政府时期(1911年至1926年12月)福建省首长名录:

都督:

孙道仁(1911年至1913年)

刘冠雄(1913年)

护军使:

黄培松(1913年)

李厚基(1914年至1916年)

督军:

李厚基(1916年至1923年)

督理:

孙传芳(1923年)

周荫人(1924年至1925年)

督办:

周荫人(1925年至1926年12月)

(二)北洋政府时期(1911年至1926年12月)福建省军政长官名录:

民政长:张元奇、江畲经、刘次源、汪声铃、许世英

司法司长:高种

闽海关监督:林颖启、刘鸿寿、段承彬、黄瑞琪

厦门关监督:陈恩寿

省警察厅长:陈承昭、龚方朗、炳文、俞绍瀛、史廷、胡桂高

闽海关监督:黄瑞琪、祝流元、孙启太、林炳章、陈兆锵、林永谟、王君秀

厦门关监督:陈恩寿、罗昌、胡维贤、唐柯三、李厚棋、李维源、杨敬修、王鸿、王君秀

巡按使:许世英(1914年)

省长(注:辛亥革命后,省设都督,其下设民政长等职。1914年,民政长改称巡按使,1916年,巡按使改称省长,实际上省长仅是内务厅、财政厅、教育厅、实业厅4厅长官):胡瑞霖、李厚基、萨镇冰林森

政务厅长:王家俭、姜可钦、璩珩、徐名世、王善基、许逢时、蔡凤玑

财政厅长:陈之麟、朱照、王家俭、林炳章、费毓楷、陈培锟

实业厅长:张景光、李厚恩、欧阳钧、林鼎华

教育厅长:蔡凤梧、王述增、王孝缉、黄翼云

特派交涉员:王寿昌、罗忠诚

省警务处长:俞绍瀛、史廷、胡桂高

福建盐运使:刘鸿寿、刘孝祚、冯固勤、吴用威、赵毓煊、侯荫培、刘镐

高等审判厅厅长:陈经、叶尔衡、孔庆余、郑烈

高等检察厅检察长:许逢时、刘豫瑶、李炳年

国民政府时期

(一)国民政府时期(1926年12月至1949年8月)福建省政府主席名录:

(1926年12月,福建省成立政务委员会,统管全省政务。1927年7月1日,正式改组为省政府。1949年8月省会福州解放,政府解散。)

福建省政府主席:

第1任:杨树庄(1927.5.2~1932.12.7免)(杨树庄因病长期未到职)

代理:陈乃元(1929.2.5代杨树庄职)

代理:方声涛(1932.1.13暂代杨树庄职)

第2任:蒋光鼐(1932.12.7~1933.12.20)

第3任:陈仪(1934.1.12~1941.8.28)

第4任:刘建绪(1941.8.28~1948.9.16)

第5任:李良荣(1948.9.16~?)

(二)国民政府时期(1926年12月至1949年8月)福建省政府主要官员名录:

福建省政府秘书长:李章达(1932.12.7~1934.1.24)、高登艇(1934.4.7~1935.5.25)、陈景烈(1936.1.7~1941.8.29)、张开琏(1941.12.2~1943.5.22)(1947.5.28~?)、张翰仪(1947.5.28~1948.11.14)、万成渠(1949.3.1~?)、曾少菁(1949.3.1~?)

民政厅厅长:郑宝菁(1927.5.2~1928.8.27)、陈乃光(1928.8.27)(未到任)、杨树庄(代陈乃光职,至1931.2.16)、郑宝菁(1931.2.16~1932.5.4)、刘通(1932.5.4~1932.12.7)、蒋光鼐(1932.12.7~1933.7.18)、戴戟(1933.7.18~1934.1.24)、陈仪(1934.1.24~1934.2.8)、李祖虞(1934.2.8~1935.5.25)、高登艇(1935.5.25~1946.10)、郑杰民(1946.10~1948.11.14)、袁国钦(1948.11.14~?)

财政厅厅长:陈培锟(1927.5.2~1928.8.27)、徐桴(1928.8.27~1929.5.13)、高汉秋(1929.5.13~1929.8.16)、李承翼(1929.8.16~1931.2.16)、何公敢(1931.2.16~1932.12.7)、范其务(1932.12.7~1933.7.18)、许锡清(1933.7.18~1934.1.24)、孙家哲(1934.1.24~1934.3.8)、徐桴(1934.2.8~1936.3.6)、陈体诚(1936.3.6~1936.7.2)、斯烈(1936.7.2~1937.8.20)、张果为(1937.8.20~1939.8.11)、严家淦(1939.8.11~1945.1.29)、丘汉平(1945.2.16~1947.8.6)、黄金涛(1947.8.6~1947.9.29)、方东(1947.9.29~1948.6.22)、石磊(1948.6.22~1948.11.14)、陈东生(1948.11.14~?)

建设厅厅长:丁超五(1927.5.2~1928.8.27)、许显时(1928.8.27~1932.12.7)、孙希文(1932.12.7~1934.1.24)、刘民杰(1932.12.7代理~?)、孙希文(1934.1.24~1934.2.8)、陈体诚(1934.2.8~1936.3.6)(代理)、胡嘉诏(1936.3.6~1936.7.2)、陈体诚(1936.7.2~1937.12.17)、沈百先(1937.12.23~1938.1.28)、徐学(1938.1.28~1938.12.3)、严家淦(1938.12.3~1939.8.11)、包可永(1939.8.11~1941.6.9)、陆桂祥(1941.6.9~1942.12.26)、陈体荣(1942.12.26~1943.10.14)、朱久莹(1943.10.14~1945.2.16)、朱代杰(1945.2.16~1947.9.29)、黄金涛(1947.9.29~?)

教育厅厅长:黄琬(1927.5.2~1928.8.27)、程时煃(1928.8.27~1932.12.7)、郑贞文(1932.12.7~1943.11.11)、徐箴(1943.11.11~1945.9.11)、李黎洲(1945.9.11~1947.7.23)、梁龙光(1947.7.23~?)

军事厅厅长:方声涛(1927.5.2~1928.8.27)

农工厅厅长:黄展云(1927.8.15~1928.6.18)

烟酒事务局局长:卢家驹(1927.7.25~?)

禁烟局长:徐希龄(1927.8.25~?)

反省院院长(隶属福建高等法院):赵伟民(1935.8.10~?)

印花税务处处长:江屏藩(1927.7.23~?)

粮政局局长:林学渊(1942.9.26~?)

地政局局长:王雍皞(1927.7.25~?)、张果为(1939.2.18~1941.12.13)、林钦辰(1942.5.4~1943.9.8)、赵钜恩(1948.10.9~?)

福建省渔业管理局局长:黄文礼(1944.6.1~?)

福建省政府水利局局长:章锡绶(1947.1~1947.8)、林友龙(1947.8~?)

福建省驿运管理处处长:包可永(1941.4.17~1941.11.8)、陆桂祥(1941.11.8~1942.12.26)、丘汉平(1942.12.26~?)

县长考试典试委员长:刘建绪(1947.10~?)

卫生处处长:陆涤寰(1940.11.23署~?)、陆涤寰(1943.7.27~1943.11.15)、尤济华(1947.2.18~?)

训练团教育长:刘季伯(1948.12.13~?)

图书杂志审查处处长:周世辅(1941.6.9~1942.10.20)、周世辅(1942.10.20~1943.11.17)

新闻处处长:李由农 1948.9.11~?

社会处处长:郑杰民(1943.9.2~1946.11.21)、曹挺光(1947.4.17~?)

警保处处长:严泽元(1947.7~?)

田赋粮食管理处处长:严家淦(1942.10.21)、严家淦(1943.9.7~1946.2.18)、林学渊(1946.2.18~1947.5.16)、吴长涛(1948.1.13~1948.7.28)、陈拱北(1949.1.8~?)

农业改进处处长:宋增渠(1945.11.6~?)、宋增渠(1947.1~?)、郑庚(1948.7.20~?)

福建省政府会计长:林和成(1937.7~1938.11)、萧贞昌(1938.11~1942.3)、林桢(1944.1.21~?)、林桢(1945.6.18~?)

福建省政府统计长:杜俊东(1941.1~1947.7)、赖文清(1947.7~?)

台湾当局时期

台湾当局时期(1949年10月至今)“福建省政府”主席名录 :

职位

任届

姓名

任期

籍贯

备注

“省主席”

第6任

朱绍良

1949年1月21日至1949年11月23日

福建福州

陆军一级上将

第7任

胡琏

1949年11月23日至1955年2月1日

陕西华县

金门防卫部司令官、驻越南“大使”

第8任

戴仲玉

1955年2月1日至1986年5月21日

福建长汀

县长、少将逝于任

第9任

吴金赞

1986年6月20日至1998年2月20日

福建金门

“立法委员”

第10任

颜忠诚

1998年2月10日至2007年5月21日

福建金门

金门防卫部司令官

代理

杨诚玺

2007年5月21日至2007年11月28日

福建金门

以“省政府”第一组组长兼代“省主席”

第11任

陈景峻

2007年11月28日至2008年5月20日

台湾台北县

以“行政院”秘书长兼任“福建省主席”

第12任

薛香川

2008年5月20日至2009年9月10日

台湾高雄

以“行政院”秘书长兼任“福建省主席”

第13任

薛承泰

2009年9月10日

福建金门

以“行政院”政务委员兼任“福建省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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