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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充 编辑
吴充(1021年12月18日卯时-1080年4月15日)字冲卿,建州浦城(今属福建)人。北宋官员。
景祐五年(1038年),吴充考中进士,调谷熟县主薄。康定元年(1040年),入为国子监直讲、吴王宫教授。庆历八年(1048年),被任命为判礼院、权判尚书、吏部南曹。至和元年(1053年),出知高邮军。至和二年(1054年),召还为群牧判官。此后历知陕州,为京西、淮南、河东转运使。治平三年(1066年),改任盐铁副使。熙宁元年(1068年),任知制诰。熙宁九年(1076年),王安石罢相,遂代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监修国史,与王珪并相,吴充想要有所变革,请求宋神宗召回司马光等人。
元丰三年(1080年)三月,遭王珪、蔡确诋毁,罢为观文殿大学士、西太一宫使。四月,吴充去世,赠司空兼侍中,谥正宪(一作正献)。
初入官场
景祐三年(1036年),吴充荫补为太庙斋郎。
景祐五年(1038年),未满二十的吴充考中吕溱榜进士。
宝元二年(1039年),吴充调任应天府谷熟县主簿。
康定元年(1040年),吴充进入京师任国子监直讲兼吴王宫教授。 与他年纪相当的人大多和宗室玩狎,显得不庄重,吴充年龄最小,却由于严肃而使人敬畏,相继设席受经,吴充作《六箴》进献朝廷,叫作视、听、好、学、进德、崇俭。宋仁宗让人缮写赐给皇族子弟,当时宋英宗还在藩邸,将《六箴》书写在屏风上来约束自己。
庆历三年(1043年)九月,其兄吴育知开封府,吴充为避嫌而辞官,被授予集贤校理、知太常礼院。庆历六年(1046年),因父亲去世丁忧解职。
庆历八年(1048年),吴充被任命为判礼院、权判尚书、吏部南曹。
被贬出京
至和元年(1053年),选人胡宗尧是翰林学士胡宿之子,因小事受牵连获罪,不能改任京官。主管官吏选拔的欧阳修替他求情,欧阳修的仇家就诬陷欧阳修袒护胡宿,于是皇帝下诏贬欧阳修出京知同州。吴充上奏说:“欧阳修以忠正提拔为侍从,不应因谗言而驱逐出京。如果认为我这是偏袒欧阳修,那我愿意与欧阳修一起被贬。”这样欧阳修又留任,吴充则改知太常礼院。 同年,张贵妃去世,办理丧事的规模超过了既定的等级,判寺王洙让属吏用印纸来发布文书,不让其他同僚知道。吴充下移文于开封府惩治王洙属吏之罪,这违背了执政大臣的意图。吴充被贬出京,知高邮军。
一路升迁
至和二年(1054年),吴充回朝任群牧判官,赐五品服。 此后先知陕州,后又先后出任京西转运使、淮南路转运使。
治平二年(1065年),吴充改任河东转运使、江南工部郎中。
治平三年(1066年),吴充改任盐铁副使,赐三品服。
熙宁元年(1068年),吴充任知制诰。宋神宗告知任用他的意思,说:“先帝了解你很久了。”于是同知谏院。吴充上奏说:“士大夫双亲去世后,有的殓而未葬数十年,有伤教化,应当限期让他们安葬。”诏令把吴充的建议定为律令。
熙宁二年(1069年),河北发生水灾、地震,吴充临时出任河北路安抚使,安抚地方。 同年,完成安抚任务后回朝,因亲家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吴充为避嫌而解除谏职,转而知审刑院,权三司使,任翰林学士。
熙宁三年(1070年),拜右谏议大夫、枢密副使。
担任宰相
熙宁六年(1073年),王韶夺取洮州,吐蕃部族酋长木征逃离,吴充请求收回旧地,用官爵来安抚吐蕃人,让他们各自统领自己的部落,永远为外臣,不要建置郡县,耗尽财力。这时宋神宗正将开拓洮州的任务交付给王韶,所以吴充的建议没有被采用。
熙宁八年(1075年),吴充任检校太傅、行工部侍郎、枢密使兼群牧制置使。吴充虽与王安石连姻,而心里并不认同王安石的变法,曾多次向宋神宗上奏政事新法不便于民。宋神宗觉得他不偏袒任何一方立场中立,便想让他任宰相。
熙宁九年(1076年),王安石罢相,宋神宗就让吴充代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监修国史。吴充想要有所变革,请求宋神宗召回司马光、吕公著、韩维、苏颂,并推荐孙觉、李常、程颢等数十人。 司马光也认为吴充可以以言相告,就给他写信说:“从新法实行后,朝廷内外怨声载道。老百姓受到各种苛捐杂税的重负,被迫自杀,愁苦埋怨到处流浪,辗转死在山沟深谷。日日夜夜翘首以待,希望朝廷能够觉察醒悟,一举改变这种坏法,像这样将近一年了。如今要挽救天下的危机,如果不能罢除青苗法、免役法、保甲法、市易法,停止征伐的打算,却想收有成效,就像不想让水开,却不断地添柴鼓动风箱一样。要罢免这五项措施,必须先分辨利害,从而使皇上心里觉悟。要做到让皇上觉悟,必须打开上言之路。如今危害虽然十分严重,但还没有到无法挽救的地步,如果失去了现在的机会不进行整治,就会成为难以治愈的顽疾。”吴充没有采用司马光之言。
王珪与吴充共同担任宰相,嫉妒吴充,暗中牵制吴充。吴充向来讨厌蔡确,吴充之子吴安持卷入相州“劫盗杀人”案,蔡确审理相州官司,捉拿了吴安持及其亲戚,并进行拷打审问,想以此来让吴充求情说话,幸亏宋神宗心中明白吴充没有徇私枉法。到蔡确参预朝政时,吴充与蔡确在宋神宗面前议论变法,多次被蔡确枉曲。安南军出征没有建战,知谏院张璪又说是吴充给郭逵写信,让他停止进兵才会无功。吴充多次受到同僚们的诋毁,身上一直长有病瘤,由于忧虑担心,毒瘤更加侵蚀身体。
因病去世
元丰三年(1080年)三月,吴充罢相,改任观文殿大学士、西太一宫使。四月,吴充去世,终年六十岁。追赠司空兼侍中,谥号正宪(一作正献)。
善于谏言
吴充善于谏言,从熙宁元年(1068年)到元丰元年(1080年),吴充一共上奏十九次,累计数千字。吴充多次向皇帝谏言,指出了当时存在的一些问题并且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这些奏议涉及的层面较为广泛、议论精确、分析透彻,并且主要针对当时的时事问题,例如,徭役沉重、官员的升迁、三司运行效率低、粮草运输不便、民兵战斗力低等。针对徭役问题他主张服徭役之家可以出钱雇役。同时扩大服徭役者的范围,坊郭、女户、官家也应该出钱助役。针对官员的升迁问题,他主张任用实干官员。针对三司运行效率低的问题,吴充建议将各路、州、军的公事分为急、慢、次慢三个级别。制定完成工作的期限以及专门设置簿专管。如果能按时完成任务,则容易升迁。反之,则会受到处罚。同时,复置推勘官,加强考察官员政绩以及完善三司属官班序。这样有助于规范三司体制,提高三司的运行效率。针对粮草运输不便问题,他建议军屯。这样既解决了粮草问题,又可以稳定当地的物价。针对民兵战斗力低的问题,吴充建议用训练禁军的方法来训练民兵。这样既提高民兵的战斗力,加强了国防,又为朝廷节省了军费。
营救苏轼
元丰二年(1079年)三月,苏轼知湖州,作《湖州谢上表》 。御史李定和何正臣认为其诗文有暗讥朝政之意,因此对其进行弹劾。八月,苏轼被逮捕入狱。这次案件实质上是变法派对反对派的一次打击,以便更有效地推行新法。再加上一些不怀好意的人借题发挥,因此许多大臣要求杀苏轼。在关键时刻,身为宰相的吴充问宋神宗:“陛下认为曹操这个人怎么样”。宋神宗说:“不值一提”。吴充立刻说:“陛下以尧舜为楷模,肯定对曹操的为人不屑一顾。但是,连曹操都能容忍骂自己的祢衡,您怎么就不能容忍说了几句怪话的苏轼呢”?吴充与宋神宗的这次谈话对改变宋神宗的态度起到了积极作用。最终,苏轼虽被贬为黄州团练,却保住了性命。
吴充之所以营救苏轼,原因有二。其一,苏轼与欧阳修有师生之情,吴充与欧阳修有姻亲关系。两人关系很微妙,营救他既是人之常情,又合乎常理。其二,宰相的职责所在。宋太祖赵匡胤有遗训:“不杀士大夫”。维护祖宗之法是宰相义不容辞的责任。
北宋王安石《故相吴正宪公挽词》:丙魏虽遭汉道昌,岂如公出值虞唐。秀钟旧国山川气,荣附中天日月光。更化事功参虎变,赞元时序得金穰。伤心鼓吹城南陌,回首新阡柏一行。
北宋李清臣《吴正宪公充墓志铭》:①公少立挺特华发谔谔,不苟不妄,动中绳准,与世寡合,而早为英宗所识,不营援助而出于主。上自擢事,君尽其心。不以己之利害易所守方盛明之。时洞照群下,有如太阳正中,万物呈露,曲直短长,勿藏毛芥。公道是先端人,是使而。公立朝更东西府几十年,无少衰缺,逮其殁,士大夫追评指数,无得而疵,正而可法,非公谁哉,宜谥正宪。②公学通洞古今,其文章议论简洁,无长语,以经为师。
北宋张耒《明道杂志》:颇工诗文,其送张耒父知吴江诗,平易条畅,推为诸送行诗之工者。
元代脱脱、阿鲁图等撰《宋史》:①充内行修饬,事兄甚谨。为相务安静。性沉密,对家人语,未尝及国家事,所言于上,人莫知者。……世谓充心正而力不足,讥其知不可而弗能勇退也。②论曰:公亮静重镇浮,练达典宪,与韩琦并相,号称老成。升之自为言官,即著直声。然皆挟术任数,公亮疾琦专任,荐王安石以间之,升之阴助安石,阳为异同,以避清议,二人措虑如此,岂诚心谋国者乎?新法之行,何望其能正救也。及安石去位,充、珪实代之,天下喁喁,思有所休息。充力不逮心,同僚左掣右伺,至鞅鞅以死,伤哉,其不足与有行也。珪容身固位,于势何所重轻,而阴忌正人,以济其患失之谋,鄙夫可与事君也与哉!
宋仁宗赵祯的皇后曹氏曾梦见神仙告诉她说:“太平宰相项安节。”宋神宗赵顼听说后秘密在各位朝臣里面寻找,没有此人。过了很久,吴充当了宰相,脖子上长了个瘰疖。一天站立朝班,脖子上瘤子肿得如拳头大小。皇后看见后,告诉皇上说:“这真是‘项安节’呀。”
根据现存史料,浦城吴氏家族乃唐代吴道瓘之后,吴道瓘之孙(吴通玄之子)吴睿任浦城县尉时,将家族从海州(今连云港)迁徙到浦城。
第一代 | 第二代 | 第三代 | 第四代 | 第五代 | 第六代 | 第七代 | 第八代 | 第九代 |
吴睿(浦城县尉) | 吴公养 | 吴阑 | ||||||
吴訚 | 吴世忠 (凭曾孙吴育贵,赠太师,妻子陈氏赠吴国太夫人) | 吴谅 (凭孙吴育,赠中书令,妻子葛氏赠越国太夫人) | 吴好问 | |||||
吴能问 | ||||||||
吴待问 (礼部侍郎,赠太保,原配李氏楚国太夫人,继娶王氏太原郡夫人) | 吴育 (参知政事) | 吴安度(太常寺太祝) | ||||||
吴安矩(太常寺太祝) | ||||||||
吴安素(太常寺太祝) | ||||||||
吴安常(大理评事) | ||||||||
吴安正 (秘书省正字) | ||||||||
吴安本(秘书省正字) | ||||||||
吴安序(秘书省正字) | ||||||||
吴安厚(太常寺奉礼郎) | ||||||||
吴安宪(未仕) | ||||||||
吴安节(未仕) | ||||||||
吴氏,嫁集贤校理韩宗彦 | ||||||||
吴氏,嫁著作佐郎庞元英 | ||||||||
吴氏,嫁光禄寺丞任逸 | ||||||||
吴京(进士) | 吴安顺(未仕) | |||||||
吴方 (翰林学士) | 吴安仁(未仕) | |||||||
吴安义(未仕) | ||||||||
吴安礼(未仕) | ||||||||
吴安智(未仕) | ||||||||
吴安信(未仕) | ||||||||
吴充 (同平章事,原配杨氏,继娶许氏、郑国夫人李氏) | 吴安诗(仁宗谏官起居郎) | 吴储 (朝散郎) | ||||||
吴偃(秘书省校书郎) | ||||||||
吴安持(工部侍郎,娶宰相王安石女) | 吴侔 (承议郎) | |||||||
吴安时(太常寺奉礼郎) | 吴仰(秘书省校书郎) | |||||||
吴偓(秘书省校书郎) | ||||||||
吴僎(秘书省校书郎) | ||||||||
吴氏,嫁欧阳修子欧阳发 | ||||||||
吴氏,嫁吕公著子吕希绩 吴氏,嫁光禄寺丞夏伯卿 | ||||||||
吴氏,嫁文彦博子文及甫 | ||||||||
吴知问 | ||||||||
吴世惠 |
(以上参考资料)
吴充一生的著述不少,可纂为文集,惜未成,仅从一些零星记载中,知其有《六箴》(视、听、好、学、进德、崇俭);与韩绛同编有《枢密院时政记》15卷(《宋史·艺文志》二),今已佚。《全宋诗》卷534录其诗8首。《全宋文》卷一1697至1698收其文2卷。
《吴正宪公充墓志铭》
《东都事略》卷63
《宋史·卷三百一十二·列传第七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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