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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镇 编辑
木兰镇,隶属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地处木兰县南部,东与通河县浓河镇相邻,南与宾县摆渡镇,胜利镇隔江相望,西与吉兴乡相连,北与建国乡接壤。2017年,区域面积131.88平方千米,常住人口13199人。清顺治三年(1646年),属昂邦章京,同治元年(1862年),属呼兰厅(巴彦县)。1913年,属黑龙江省绥兰道。1945年,属哈北专区。1958年9月,改木兰镇公社。1984年3月,公社改镇。2019年末,木兰镇下辖7个社区和9个行政村。2017年,木兰镇企业个数共708个,企业从业人数21376人,其中工业企业118个,规模以上10个。
相关词条
中文名:木兰镇
行政区类别:镇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地理位置:位于县境南部,松花江北岸
面积:131.88 km²
下辖地区:7个社区和9个行政村
政府驻地:人民社区
电话区号:0451
邮政编码:151999
人口数量:1.31 万(2017年)
车牌代码:黑L
木兰镇
清顺治十年(1653年),属宁古塔昂邦章京。康熙元年(1662年),属宁古塔将军。
康熙二十二年(1682年),属黑龙江将军。
雍正十二年(1734年),由呼飞城守尉直辖。
同治元年(1862年),属呼兰厅(巴彦县)。
光绪五年(1879年),属呼兰副都统。
1913年,属黑龙江省绥兰道。
1929年2月,由黑龙江省直辖东北沦陷时期,属黑龙江省。
1934年12月,划归滨江省。
1945年,属哈北专区。
1956年7月,设木兰县木兰镇。
1958年9月,改木兰镇公社。
1984年3月,公社改镇。
2001年3月,五站乡并入。
木兰镇
2011年,木兰镇辖跃进、民主、生产、人民、建设、富民、奋斗7个社区,龙丰、东安、西亚、华兴、松江、临城、联丰、进辉、镇西9个行政村;下设44个居民小组,51个村民小组。2019年末,木兰镇下辖7个社区和9个行政村。
奋斗社区 | 建设社区 | 联丰村 | 华兴村 |
民主社区 | 生产社区 | 进辉村 | 松江村 |
跃进社区 | 富民社区 | 临城村 | 西亚村 |
人民社区 | 镇西村 | 龙丰村 | 东安村 |
位置境域
木兰镇,隶属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地处木兰县南部,东与通河县浓河镇相邻,南与宾县摆渡镇,胜利镇隔江相望,西与吉兴乡相连,北与建国乡接壤。2017年,区域面积131.88平方千米。
木兰镇
地形地貌
木兰镇地势北高南低地形北部为山前倾斜平原,有部分山区丘陵,南部为河谷冲积平原。
气候
木兰镇属温带季风气候,其特点是四季分明,春季干旱多风少雨;夏季短暂炎热多雨;秋季短暂清新凉爽;冬季气候漫长、寒冷、干燥多年平均气温3.5℃,1月平均气温-22℃,极端最低气温-42℃;7月平均气温23℃,极端最高气温35.5℃:无霜期年平均127天,最短118天,年平均日照时数2312.7小时,年平均降水量596.2毫米。
水文
木兰镇属松花江水系,境内有大小河流3条,长12千米,有26千米松花江江段,流域面积39平方千米,占全县总面积1.25%。
自然资源
木兰镇其他自然资源有红松、云杉、杨树、桦树、榆树等;有野生动物10余种,主要有野鸡、飞龙、狐狸、狼等;药用植物有刺五加等;特产有木耳、松子、元蘑、榛子等。
木兰镇
2011年末,木兰镇辖区总人口6.11万人,另有流动人口4600人,总人口中,男性31900人,占52.2%;女性29200人,占47.8%;18岁以下9792人,占16%;18~35岁15300人,占25%;35~60岁27540人,占45%;60岁以上8468人,占14%。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6万人,占98%;有朝鲜、满、回等8个少数民族,共1100人,占2%。2011年,人口出生率4.3‰,人口死亡率3‰,人口自然增长率1.3‰。2017年,木兰镇常住人口13199人。
木兰镇
2011年,木兰镇农业总产值2.1亿元,农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0%,粮食产量4.7万吨,生猪年末存栏1万头,家禽年末存栏58万羽。森林覆盖率67%,活立木蓄积量5万立方米,农民人均纯收入7200元。2011年,木兰镇工业企业26家,工业总产值5.4亿元。财政总收入3200万元,比上年增长4%。居民储蓄存款余额2.1亿元。
2017年,木兰镇企业个数共708个,企业从业人数21376人,其中工业企业118个,规模以上10个。
文体事业
2011年末,木兰镇有文化站1个,村文化活动中心9个;图书室9个,藏书4.5万册。9个村安装了健身器材,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27%。有线电视用户24300户,有线电视入户率99.6%。
教育事业
2011年末,木兰镇有小学4所,中学1所,在校生814人,教职工114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教育经费115万元,比上年增长5%。
医疗卫生
2011年末,有医院1个,村卫生所9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个,病床28张,专业卫生人员46A,其中执业医师4人,执业助理医师12人,注册护士4人。
社会保障
木兰镇
2011年,木兰镇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480户,人数9332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66户,人数628人,共支出2259万元,比上年增长10%,月人均189元;供养农村五保99人,支出14.8万元,比上年增长3%。1、本站所有文本、信息、视频文件等,仅代表本站观点或作者本人观点,请网友谨慎参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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