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叔玉 编辑

唐朝大臣

魏叔玉(约623年—705年) ,字汝玺 ,巨鹿郡下曲阳县(今河北省晋州市)人。唐初大臣,名相魏徵嫡长子。

初授朝散大夫,与唐太宗幼女新城公主定下婚约。其父魏徵死后,婚事取消,迎娶房氏女为妻。 继承郑国公爵位,官至光禄少卿。

神龙初年(705年),去世,陪葬于昭陵。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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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汝玺

所处时代:唐朝

民族族群:汉族

出生日期:约 623年

逝世日期:705年

主要成就:光禄少卿 袭爵郑国公

本名:魏叔玉

爵位:郑国公

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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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叔玉出身巨鹿魏氏,是唐初宰相魏徵的嫡长子,母亲出身于名门望族的河东裴氏。

贞观十七年(643年),魏徵病重时,唐太宗亲幸府第,授魏叔玉为朝散大夫,赐予牙笏,并承诺衡山公主(即新城公主)许配于魏叔玉。之后,其父魏徵的生前行为,令唐太宗不满,遂手诏取消魏叔玉与公主的婚约。

之后,魏叔玉娶房氏女为妻,袭爵郑国公,官至光禄少卿,于神龙初(705年)去世。

轶事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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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宗许婚

魏徵病重,唐太宗带着太子李承乾和嫡女衡山公主(后来被唐高宗改封为新城长公主)驾临魏徵家中亲自探望,唐太宗看到病重的魏徵,一时悲从中来,流着泪询问魏徵还有什么要说的话,魏徵回答:“嫠不恤纬,而忧宗周之亡!”太宗大为感动,于是授魏叔玉为朝散大夫,赐牙笏,并将跟随而来的衡山公主许配给叔玉,随后指着衡山公主对魏徵说:“魏公,睁开眼睛看看你的儿媳吧。”但是魏徵已经陷入昏迷,无法亲自谢恩了。

太宗悔婚

贞观十七年(643年),太子李承乾谋反事败,参与谋反的侯君集被杀,曾经辅导过李承乾的杜正伦亦受牵连被流放驩州,魏徵曾经向唐太宗推荐过这两人,说他们有宰相之才,唐太宗开始怀疑魏徵属侯君集一党。魏徵写下自己前后的谏言给褚遂良览阅。唐太宗知道后,越加不满,手诏取消衡山公主与其长子魏叔玉的婚约。

亲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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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征家族

关系

姓名

简介

曾祖

魏彦

字惠卿,骠骑长史、光州刺史。

祖父

魏琬

字长贤,北齐屯留县令。

父亲

魏徵

字玄成,唐朝侍中、郑国文贞公。

母亲

河东裴氏

魏徵妻子。

姐妹

魏氏

嫁唐高祖李渊第十四子霍王李元轨

魏氏

嫁河东薛氏,生子薛稷

弟弟

魏叔琬

书法家。

魏叔璘

礼部侍郎。

魏叔瑜

字思瑾,书法家,豫州刺史。

妻子

清河房氏

魏叔玉妻子。

儿子

魏膺

秘书丞,袭封郑国公。

魏殷

字思礼,过继给魏叔。

魏载

怀州司兵参军。

轶事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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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嗣争议

《唐史论丛·第十三辑》中收录《魏系墓志铭考释》一文称魏殷乃魏叔瑜之子;赵才萱编撰的《大唐名相魏徵传》中称魏殷乃魏叔玉之子,后过继给魏叔璘为长子;《新唐书·卷七十二·表第十二·宰相世系二(魏氏)》则记载魏殷乃魏叔璘之子,不知该采用何种说法。

史料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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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唐书·卷七十一·列传第二十一》

《新唐书·卷一百一十·列传第二十二》

《新唐书·卷七十二·表第十二·宰相世系二(魏氏)》

《魏郑公谏录·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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