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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叔玉 编辑
魏叔玉(约623年—705年) ,字汝玺 ,巨鹿郡下曲阳县(今河北省晋州市)人。唐初大臣,名相魏徵嫡长子。
初授朝散大夫,与唐太宗幼女新城公主定下婚约。其父魏徵死后,婚事取消,迎娶房氏女为妻。 继承郑国公爵位,官至光禄少卿。
神龙初年(705年),去世,陪葬于昭陵。
贞观十七年(643年),魏徵病重时,唐太宗亲幸府第,授魏叔玉为朝散大夫,赐予牙笏,并承诺衡山公主(即新城公主)许配于魏叔玉。之后,其父魏徵的生前行为,令唐太宗不满,遂手诏取消魏叔玉与公主的婚约。
之后,魏叔玉娶房氏女为妻,袭爵郑国公,官至光禄少卿,于神龙初(705年)去世。
太宗许婚
魏徵病重,唐太宗带着太子李承乾和嫡女衡山公主(后来被唐高宗改封为新城长公主)驾临魏徵家中亲自探望,唐太宗看到病重的魏徵,一时悲从中来,流着泪询问魏徵还有什么要说的话,魏徵回答:“嫠不恤纬,而忧宗周之亡!”太宗大为感动,于是授魏叔玉为朝散大夫,赐牙笏,并将跟随而来的衡山公主许配给叔玉,随后指着衡山公主对魏徵说:“魏公,睁开眼睛看看你的儿媳吧。”但是魏徵已经陷入昏迷,无法亲自谢恩了。
太宗悔婚
贞观十七年(643年),太子李承乾谋反事败,参与谋反的侯君集被杀,曾经辅导过李承乾的杜正伦亦受牵连被流放驩州,魏徵曾经向唐太宗推荐过这两人,说他们有宰相之才,唐太宗开始怀疑魏徵属侯君集一党。魏徵写下自己前后的谏言给褚遂良览阅。唐太宗知道后,越加不满,手诏取消衡山公主与其长子魏叔玉的婚约。
关系 | 姓名 | 简介 |
---|---|---|
曾祖 | 字惠卿,骠骑长史、光州刺史。 | |
祖父 | 魏琬 | 字长贤,北齐屯留县令。 |
父亲 | 魏徵 | 字玄成,唐朝侍中、郑国文贞公。 |
母亲 | 河东裴氏 | 魏徵妻子。 |
姐妹 | 魏氏 | 嫁唐高祖李渊第十四子霍王李元轨。 |
魏氏 | 嫁河东薛氏,生子薛稷。 | |
弟弟 | 魏叔琬 | 书法家。 |
魏叔璘 | 礼部侍郎。 | |
字思瑾,书法家,豫州刺史。 | ||
妻子 | 清河房氏 | 魏叔玉妻子。 |
儿子 | 魏膺 | 秘书丞,袭封郑国公。 |
魏殷 | 字思礼,过继给魏叔。 | |
魏载 | 怀州司兵参军。 |
《唐史论丛·第十三辑》中收录《魏系墓志铭考释》一文称魏殷乃魏叔瑜之子;赵才萱编撰的《大唐名相魏徵传》中称魏殷乃魏叔玉之子,后过继给魏叔璘为长子;《新唐书·卷七十二·表第十二·宰相世系二(魏氏)》则记载魏殷乃魏叔璘之子,不知该采用何种说法。
《新唐书·卷一百一十·列传第二十二》
《新唐书·卷七十二·表第十二·宰相世系二(魏氏)》
《魏郑公谏录·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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