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沫 编辑

春秋战国时期五大刺客之一

曹沫曹沫

曹沫(生卒年不详),鲁国曲阜(今山东省曲阜市)人,鲁庄公时力士。有“曹沫劫齐桓公”的典故。有观点认为,曹沫与曹刿为同一人。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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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处时代:春秋时期

民族族群:华夏族

出生地:鲁国曲阜(今山东省曲阜市)

主要成就:曹沫劫齐桓公

本名:曹沫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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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沫,春秋时期鲁国人,以力大勇敢著称。鲁公对他很欣赏,任命他为将军。

曹沫曹沫

当时齐桓公任用管仲为相,励精图治,国势日强,遂开始对外扩张,而近邻鲁国成为齐桓公的重点攻击目标。虽然鲁国在最初的齐鲁长勺之战中取得了胜利,但齐国国力雄厚,重整旗鼓后继续挥军来犯。鲁庄公命令曹沫领兵和齐国侵略军交战,结果曹沫三战三败,丧师失地。因为屡战屡败,曹沫非常羞愧,主动向鲁庄公请罪。鲁庄公却以“齐鲁强弱悬殊,非战之罪”为理由安慰曹沫,不但没有治他的罪,而且还让他继续做统兵大将。

曹沫劫齐桓公曹沫劫齐桓公

后来鲁庄公被打怕了,只好向齐国割地求和。齐桓公答应和鲁在柯地会盟。正当鲁公与桓公即将达成协议之时,曹沫手执匕首冲上前去,劫持了齐桓公。桓公左右恐伤到主公,不敢动作。桓公问:“你想要怎样?”曹沫说:“齐强鲁弱,您恃强凌弱,侵占鲁国,太过分了。大王您认为该怎么办呢!”桓公被迫答应尽数归还侵夺鲁国的土地。得到承诺后,曹沫扔下匕首重新站在群臣之中,面不改色,辞令如常。桓公恼羞成怒,想毁约食言,被管仲劝止。于是,曹沫三战所失的土地又都被全数归还。

曹沫以其忠诚勇气和不烂之舌,既要回了土地,又保全了性命,可谓绩效显著。

史记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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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刺客列传》节选:曹沫者,鲁人也,以勇力事鲁庄公。庄公好力。曹沫为鲁将,与齐战,三败北。鲁庄公惧,乃献遂邑之地以和。犹复以为将。齐桓公许与鲁会于柯而盟。桓公于庄公既盟于坛上,曹沫执匕首劫齐桓公,桓公左右莫敢动,而问曰:"子将何欲?"曹沫曰:"齐强鲁弱,而大国侵鲁亦以甚矣。今鲁城坏即压齐境,君其图之。"桓公乃许尽归鲁之侵地。既以言,曹沫投其匕首,下坛,北面就群臣之位,颜色不变,辞令如故。桓公怒,欲倍其约。管仲曰:"不可。夫贪小利以自快,弃信于诸侯,失天下之援,不如与之。"于是桓公乃遂割鲁侵地。曹沫三战所亡地尽复予鲁。

后世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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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史公曰:「世言荆轲,其称太子丹之命,‘天雨粟,马生角‘也,太过。又言荆轲伤秦王,皆非也。始公孙季功、董生与夏无且游,具知其事,为余道之如是。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後世,岂妄也哉!」

索隐述赞:「曹沫盟柯,返鲁侵地。专诸进炙,定篡位。彰弟哭市,报主涂厕。刎颈申冤,操袖行事。暴秦夺魄,懦夫增气。」

后有诗单道曹沫劫齐桓公一事,此乃后世侠客之祖。诗云:森森戈甲拥如潮,仗剑登坛意气豪。三败羞颜一日洗,千秋侠客首称曹。

人物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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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曹沫和曹刿是同一个人,但至今为止仍未有确凿的证据佐证。

齐鲁会盟,曹沫劫桓公事,又见于《管子》、《吕氏春秋》、《战国策》、《鹖冠子》诸书,可见此事在战国之世相当流行。《管子》作“曹刿”,《吕氏春秋》作“曹翙”,《战国策》、《鹖冠子》作“曹沫”。但于鲁庄公十二年,《左传》仅记“冬,盟于柯,始及齐平也”,《谷梁传》记“冬,公会齐侯盟于柯,曹刿之盟也,信齐侯也”,皆未明记劫桓公事。《公羊传》明记此事,然称“曹子”,未著其名。且《管子》、《吕氏春秋》、《公羊传》及《史记》所记亦有与史实抵悟者,故学者颇疑其事。“刿”,音guì。 按照《曹刿论战》一文,曹刿似乎是个平民:曹刿请见,其乡人曰:‘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刿曰: ‘肉食者鄙,未能远谋。’ 在《左传》庄公十年里有曹刿,《左传》的疏云,即《史记》之曹沫。

国内考证

司马贞《史记索隐》解释《史记·刺客列传》“曹沫”即《左传》、《谷梁传》“曹刿”、《公羊传》“曹子”说:“沫音亡葛反。《左传》、《谷梁》并作曹刿,然则沫宜音刿,沫、刿声相近而字异耳。此作曹沫,事约《公羊》为说,然彼无其名。直云曹子而已。且《左传》鲁庄十年,战于长勺,用曹刿谋败齐,而无劫桓公之事。十三年盟于柯,《公羊》始论曹子。《谷梁》此年惟云‘曹刿之盟,信齐侯也’,又记不具行事之时。”

清梁玉绳《人表考》卷三解释《汉书·古今人表》“鲁曹刿”,而列举异名说:“曹刿始见《左》庄十、《谷梁》十三、《鲁语上》、《管子·大匡》。刿又作翱(见《吕览·贵信》),又作沫 (注:《战国齐、燕策》、《史齐、鲁世家》、《刺客传》),又作昧(注:《史鲁仲连传》索隐),亦曰曹子(《公羊》庄十三、《齐策》)。”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解释《左传》庄公十年“曹刿”即《史记·刺客列传》“曹沫”说:“刿音桂‘’。《史记·刺客列传》:‘’曹沫者,鲁人也。沫、刿音近。关于曹沫事,古代传说不一,详十三年‘盟于柯’《传》、《注》。”——中华书局一九九年,第一册,182页

陈奇猷《吕氏春秋校释》解释《吕氏春秋·贵信》“曹翔”即《左传》庄公十年“曹刿”,《史记·刺客列传》“曹沫”说:“案期、刿、沫三字同音通假。”——学林出版社一九八四年,第三册,1308页

国外学者考证

日本学者泷川资言《史记会注考证》解释《史记·刺客列传》‘’曹沫‘’即《左传》“曹刿”、《吕氏春秋·贵信》“曹翔”说,张照曰:‘按沫、刿声近而字异,犹申包胥之为芬冒勃苏耳。’必音沫为减,反涉牵混,三传不一其说,传疑可也。苏子《古史》据《左传》问战事,谓沫盖知义者,安肯身为刺客,则直以沫为刿未免武断。《吕氏春秋·贵信篇》曰:‘柯之会,庄公与曹翱皆怀剑至于坛上,庄公左搏桓公,右抽剑以自承,管仲、鲍叔进,曹霭按剑当两陛之间,曰二君将改图,毋或进者。桓公许之,封于汶南,乃盟而归。’按此则以沫为刿之证,而字又小异。《韩非子》:‘曹刿匹夫之士,一怒而劫桓公万乘之主、反鲁侵地。’亦以为曹刿。梁玉绳曰:‘曹子之名,《左》、《谷》及《人表》、《管子·大匡》皆作刿,《吕览·贵信》作翔,《齐策》、《燕策》与《史》俱作沫,盖声近而字异耳。《索隐》于《鲁仲连传》作昧,疑讹。”——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八六年影印本,上册,15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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