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宗祥 编辑

五四运动严惩的卖国贼

章宗祥章宗祥

章宗祥(1879年—1962年10月1日),字仲和,浙江兴人。早年留学日本,1912年任袁世凯总统府秘书,1916年任驻日公使。因其出卖国家主权,向日大量借款,签订众多损害了中国的权益和民族尊严的卖国条约而被视为汉奸。在“五四”运动中成为广大学生要求严惩的三大卖国贼之一。后来章宗祥当过总统府秘书、法制局局长、大理院院长、司法总长等,因为与日本签的卖国条约,被批为“卖国贼”。1919年五四运动当天,学生们涌进曹家时,章宗祥本来藏在地窖中,听见外面喊起火,从地窖里跑出来,被学生们逮个正着,报以乱拳。警察总监吴炳湘率大队巡警赶到,救出了章宗祥。6月初章宗祥告病辞职,以便“侍奉老父,退居田间”。抗战爆发后,汪精卫等建立伪国民政府,为日本服务。应汉奸王揖唐之邀,章宗祥到北平出任“华北政务委员会”咨询委员。1942年又任伪华北政务委员会咨询委员、伪电力公司董事长。1945年日本投降后,他迁居上海,以汉奸罪被捕。1962年10月1日在上海病逝。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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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章宗祥

国籍:中国

民族:汉

出生日期:1879年

逝世日期:1962年

毕业院校:明治大学

出生地: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荻港村

字:仲和

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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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宗祥(1879—1962),字仲和,吴兴(今湖州)荻港人。早年中秀才,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留学日本,相继在第一高等学校、东京帝国大学法科肄业,后获明治大学法学士学位。

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回国后,在北京京师大学堂任教,清廷赐进士出身。曾任法律馆纂修官、工商部候补主事、民政部财例局提调、宪政编查馆编制局副局长等职。

1909年(宣统元年)任北京内城巡警厅丞,曾参与审理谋刺摄政王爱新觉罗·载沣未遂案。

1910年(宣统二年)任法律编纂局编修、内阁法制院副使。辛亥革命后,受袁世凯派遣,随唐绍仪参加南北议和谈判。

1912年后任袁世凯总统府秘书、法制局局长、大理院院长等职。

1914年任司法总长。

1916年任驻日特命全权公使,在任期间,与当时的交通总长曹汝霖、前驻日公使陆宗舆勾结,在段祺瑞指使下,与日本政府秘密谈判,出卖国家领土与主权。

1918年与日本正式订立《中日陆军共同防敌协定》和《中日海军共同防敌协定》。同年秋,在北洋政府总统徐世昌和国务总理段祺瑞授权下,一天内向日本签押了三笔共计6000万日元借款,把我国铁路、矿产及其他权益出卖给日本,“欣然同意”日本政府继续占领济南、青岛和控制山东的要求。

1919年初,代表北洋政府参加巴黎和会。当巴黎和会决定将德国在山东的权益归日本所有的消息传到我国时,激起全国人民极大愤怒。4月中旬,从日本回国,中国在日留学生数百人赶到车站,怒斥其卖国行径。

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在全国人民的强烈抗议下,北洋军阀政府被迫于6月10日将曹、章、陆等免职。湖州各界人民于6月召开大会,宣布开除章宗祥乡籍,宣告出族,并议决查封其家产。

1920年任中日合办的中华汇业银行总经理。

1925年任北京通商银行总经理。

1928年后,长期寓居青岛。

1942年3月任伪华北政务委员会咨询委员。不久,又任电力公司董事长。

抗日战争胜利后,迁居上海,1962年10月1日在上海去世。

主要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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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宗祥由于留学日本日本东京帝国大学,成为1898年南洋公学(上海交大的前身)的第一批留学生,当时仅有六名佼佼者,他主张中国只要向日本学习就足够了,回国后为清政府编过商法,在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和董康联合纂拟的《刑律草案》(稿本),应属于中国近代法史上第一部由中国人自己主持起草的刑法草案。

这个由章宗祥和董康联合纂拟的《刑律草案》,用楷书工整地抄写在一个九行浅蓝格"诵芬室"专用宣纸稿本上。除卷前沈承烈的"题记"外,主体内容共有57页,114面,约2万字。这其中,又包括两个部分:(1)刑律草案"总则"编正文,共三章十四节七十七条;(2)每章、节、条款后所附带之"案语"。窥其全豹,本书只有刑律总则部分,没有分则,并不是一个完整的刑律草案。根据前面所引章宗祥的说法("新刑律总则草案最初由严谷起草,后馆务扩张,聘请冈田朝太郎博士来华,乃由冈田重新整理,拟成新刑律全部草案"),可知章宗祥和董康二人所纂拟的也应该仅是第一编"总则"而已;"分则"部分是否已经着手,或已经做了哪些工作,皆属未知。而在本草案的主体内容之外,还附带有极具研究价值的、由清末法学大家吉同钧和沈家本所作的亲笔签注若干条。关于这些签注的内容及相关法律问题,容后再做讨论;此处先就草案的体例和内容特征,作一初步探讨。

本草案打破了《大清律例》律例合编、"六曹分职"的旧有体例,从法律名词到谋篇布局,皆仿用现代刑法样式:首先,将新刑律分成总则和分则两编。虽然由于特殊原因,我们如今只见到总则部分,但是,在当时章宗祥和董康(实际上也包括吉同钧和沈家本)心目中,新修刑法典的"总则--分则"结构显然已经成型。其次,从初步完成的总则部分来看,编下分章,章下分节,节下罗列各条款。除"节"这一层级为今日所无外,大致已经具备了现代刑法的基本格局。草案共分三章:第一章,法例,主要规定本法之权界,包括人、地、时三项;第二章,刑制,主要规定刑罚之种类,以及执行的基本规则;第三章,行为,汇辑概括诸般犯罪和行为,以及由此带来的法律结果。

人物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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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宗祥在知识储备和教学历练上,皆具有相当的法学专业水平,而且在清末修订新刑律过程中,是个道地的"参与者"。

主要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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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律草案》。

回忆文章《新刑律颁布之经过》。

《任阙斋主人自述》,《上海文史资料存稿汇编》第一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

相关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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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日借款

袁世凯死后,黎元洪继任总统。段祺瑞仍任国务总理,控制北京政府的军政大权,投靠日本帝国主义,妄图以“武力统一中国”。同年6月30日,段祺瑞任命章宗祥为驻日特命全权公使。此时,日本寺内正毅内阁为了达到独霸中国的目的,稍稍改变了袁世凯时代大隈重信内阁用强力胁迫中国的侵略办法,而用收买的办法,以借款等方式支持新的傀儡。日本政府派西原龟三首先在东京同章宗祥密谈。然后由章宗祥介绍西原龟三多次到中国活动,与曹汝霖、陆宗舆等人密议借款和建立收支机关问题,为段祺瑞政府取得大量借款。

1917年初,日本政府经过秘密外交,使英、法、俄、意四国承认它从德国手中所夺到的山东权益。此后,又通过章宗祥和陆宗舆多次催促段祺瑞政府加入协约国方面对德宣战,后段祺瑞决定与德、奥绝交并宣战。

俄国十月革命爆发后,日本为了进攻苏俄和控制中国,诱迫北京政府订立中日《共同防敌军事协定》。章宗祥按照段祺瑞的旨意,经与日本帝国主义者多次密谈后,于1918年3月25日,和日本外相本野互致《共同防敌换文》。5月16日、18日,双方在换文的基础上正式订立《中日陆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和《中日海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通过这些协定的实施,日本帝国主义的军队以“共同防敌”为名,大批开入我国内蒙和东北,控制东北和蒙古的广大地区,并以此为基地,进攻苏俄。

1918年3月,段祺瑞为抵制孙中山在广州召集的国会非常会议和操纵时年9月的总统大选,指使王揖唐、曾毓隽等在北京安福胡同组织俱乐部。旋在徐树铮的策划下,安福俱乐部包办新国会选举。8月20日,安福国会成立。9月,徐世昌在安福国会的支持下,窃据总统职位。他和段祺瑞一起指使章宗祥,再次向日本借债。

9月下旬,章宗祥在一天内向日本签押了三笔借款,即“满蒙四路借款”、“山东二路(济顺、高徐)借款”、“参战借款”,共计6000万日元。其中,山东二路的借款与山东问题的中日换文是相关联的。寺内正毅内阁害怕日本1914年出兵山东抢到手的利益,到战后有所丧失,除以2000万日元借款取得控制山东二路的权利外,又提出处理山东问题的换文。其中说:“胶济铁路沿线之日本军队,除济南留一部队外,全部均调集于青岛”。这说明,中国虽然参战了,但日本军队可以继续占领济南和青岛,还要以换文方式,使其占领合法化。按照换文规定,日本要继续占领胶济路,仅在形式上由日本驻军改为日人指挥下的“中国巡警队”而已。此外,胶济路战后归“中日两国合办”,实际上是要由日本独占。这就严重地损害了中国在山东的主权。但北京反动政府急于取得金钱,通过曹汝霖电告章宗祥,授权他以政府名义,于9月24日,用“欣然同意”的复照,承认日本的上述要求。这就为日本巩固其在山东的既得利益增加了保证,并成为日后巴黎和会上窃夺山东权益的口实。

巴黎和会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美、英、法、意、日等27个战胜国,于1919年1月18日至6月28日在巴黎召开和平会议,史称巴黎和会。这次会议,名义上是拟定对德和约、建立战后世界和平,实际上是一次帝国主义宰割战败国、重新瓜分势力范围的分赃会议。

中国是战胜国之一,会上,中国代表向和会提出了废除帝国主义在华势力范围、撤退外国军警、裁退外国邮政电报机关、取消领事裁判权、归还租借地、归还租界以及关税自主权等七项希望条件,并提出取消“二十一条”、归还大战期间被日本夺去的德国在山东占有的各项权利等。但是,在巴黎和会讨论山东问题时,日本借口中日双方在签订济顺、高徐铁路借款协定时,驻日公使章宗祥在致日本的换文中已表示“欣然同意”,坚持夺走德国在山东的一切权利。在与会帝国主义列强的支持下,日本夺取到的山东权益明文列入对德和约。这样就激起了中国人民的一致反对,成为爆发五四爱国运动的导火线。

由于日本帝国主义者在“和会”上以章宗祥等的卖国换文为侵略借口,引起全国人民对他的极大义愤。4月中旬,章宗祥从日本回国时,就有中国留学生数百人,赶到东京车站,质问其订约卖国之罪。《每周评论》报道说:“驻日章公使回国的时候,三百多中国留学生,赶到车站,大叫卖国贼,把上面写了‘卖国贼’、‘矿山铁路尽断送外国人’、‘祸国’的白旗,雪片似的向车上掷去”。

5月4日下午,北京大学、高等师范等13所大专院校学生3000多人,齐集天安门广场,宣读《北京学界宣言》,发表演说,散发传单,手执“还我青岛”、“取消二十一条”等标语小旗,高呼“外争主权,内除国贼”、“拒绝和约签字”等口号,并一致要求惩办曹汝霖、陆宗舆、章宗祥三个亲日派卖国贼。会后,举行示威游行,从天安门向东交民巷使馆区进发。游行队伍在东交民巷受到帝国主义驻华使馆阻止前进后,转到赵家楼曹汝霖住宅。此时章宗祥正在曹汝霖家中。当爱国学生冲入曹宅时,曹汝霖躲藏起来,章宗祥遭到一顿痛打,愤怒的学生火烧了曹宅。全国各地学生纷纷响应,声援北京学生。

6月3日,北京政府总统徐世昌对学生继续实行高压政策,出动大批军警逮捕学生,激起全国人民的愤怒。中国工人阶级以极大的声势参加了这次运动。上海、唐山、长辛店、九江等地的工人相继举行罢工。在人民的压力下,北京政府被迫释放被捕学生,不得不于6月10日撤销了曹汝霖、陆宗舆、章宗祥三人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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