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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定 编辑
冯定(785-846),字介夫,东阳塘西冯家楼人,冯宿弟。贞元中举进士,历官国子司业、太常少卿等。开成三年(838),冯定奉文宗旨意,改编开元时流行之乐曲《云韶法曲》、《霓裳羽衣曲》为“端严若植”、中规中矩之雅乐《仙韶曲》。会昌二年(842)改太子詹事。四年(844)上章告老还乡,诏以左散骑常侍致仕。会昌六年(846)改工部尚书而卒。
宝历二年,出为郢州刺史。长寿县尉马洪沼告定强夺人妻,及将阙官职田禄粟入己费用,诏监察御史李顾行鞫之。狱具上闻,制曰:“冯定经使臣推问,无入己赃私,所告罚钱,又皆公用。然长吏之体,颇涉无仪,刑赏或乖,宴游不节。缘经恩赦,难更科书,犹持郡符,公议不可,宜停见任。”寻除国子司业、河南少尹。
太和九年八月,为太常少卿。文宗每听乐,鄙郑、卫声,诏奉常习开元中《霓裳羽衣舞》,以《云韶乐》和之。舞曲成,定总乐工阅于庭,定立于其间。文宗以其端凝若植,问其姓氏。翰林学士李珏对曰:“此冯定也。”文宗喜,问曰:“岂非能为古章句者耶?”乃召升阶。文宗自吟定《送客西江诗》,吟罢益喜,因锡禁中瑞锦,仍令大录所著古体诗以献。寻迁谏议大夫、知匦事。是岁,李训事败伏诛,衣冠横罹其祸,中外危疑。及改元御殿,中尉仇士良请用神策仗卫在殿门;定抗疏论罢,人情危之。又请许左右史随宰臣入延英记事,宰臣不乐。二年,改太子詹事。三年,宰臣郑覃拜太子太师,欲于尚书省上事。定奏曰:“据《六典》,太师居詹事府,不合于都省礼上。”乃诏于本司上事,人推美之。四年,迁卫尉卿。是岁,上章请老,诏以左散骑常侍致仕。会昌六年,改工部尚书而卒。
先长庆中,源寂使新罗国,见其国人传写讽念定所为《黑水碑》、《画鹤记》。韦休符之使西番也,见其国人写定《商山记》于屏障。其文名驰于戎夷如此。子衮、颛、轩、岩四人,皆进士登第。咸通中,历任台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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